'3'李吉甫、李絳數爭論於上前,禮部尚書、同平章事權德輿居中無所可否;上鄙之。辛未,德輿罷守本官。
'3'李吉甫與李絳屢次在憲宗面前爭論,禮部尚書、同平章事權德輿置身中間,沒有表示過贊同或反對,憲宗因此而輕視他。辛未(十七日),權德輿被罷免宰相職務,仍然擔任原有的官職。
'4'辛卯,賜魏博節度使田興名弘正。
'4'辛卯(疑誤),憲宗向魏博節度使田興頒賜名字,叫田弘正。
'5'司空,同平章事於久留長安,鬱郁不得志。有梁正言者,自言與樞密使梁守謙同宗,能為人屬請,使其子太常丞敏重賂正言,求出鎮,久之,正言詐漸露,敏索其賂不得,誘其奴,支解之,棄溷中。事覺,帥其子殿中少監季友等素服詣建福門請罪,門者不內,退,負南牆而立,遣人上表,闔門以無印引不受;日暮方歸,明日,復至。丁酉,左授恩王傅,仍絕朝謁;敏流雷州,季友等皆貶官,僮奴死者數人;敏至秦嶺而死。
'5'司空、同平章事於長時間留在長安,自覺憂悶,難償平生志願。有一個叫梁正言的人,自稱與樞密使梁守謙是本家,能夠替別人託辦各種事情,於便讓他的兒子太常丞于敏重重地賄賂梁正言,希圖出任節度使。時間長了,梁正言的騙術逐漸敗露了,于敏不能夠將賄賂索取回來,便誘使梁正言的奴僕,將梁正言的四肢分解了,丟棄到廁所中。事情終於被發覺了,於帶領他的兒子殿中少監於季友等人,穿著白色喪服前往建福門請求治罪,守門人不肯讓他們進去。退下來後,於背倚南牆站立著,派人進獻表章,閣門的值班人因表上沒有印符,又沒有內部人援引,因而不肯接受。直到日暮,於等才返回。第二天,又再次前來。丁酉(疑誤),於被降職為恩王傅,並禁止他入朝謁見;于敏被流放雷州,於季友等人都被貶官,奴僕被處死的有幾個人。于敏剛到秦嶺便死去。
事連僧鑑虛。鑑虛自貞元以來,以財交權幸,受方鎮賂遺,厚自奉養,吏不敢詰。至是,權幸爭為之言,上欲釋之,中丞薛存誠不可。上遣中使詣臺宣旨曰:“朕欲面詰此僧,非釋之也。”存誠對曰:“陛下必欲面釋此僧,請先殺臣,然後取之,不然,臣期不奉詔。”上嘉而從之。三月,丙辰,杖殺鑑虛,沒其所有之財。
事情牽連到僧人鑑虛。自從貞元年間以來,鑑虛憑著資財與擁有權勢、取得寵幸的人們交結,收受節度使賄賂的財物,使自己日常獲得優厚的供養,吏人們誰也不敢追問。至此,有權勢、得寵幸的人們爭著替鑑虛講情,憲宗也打算將鑑虛釋放出來,御史中丞薛存誠認為是不適當的。憲宗派遣中使前往御史臺宣佈詔旨說:“朕打算當面責問這個僧人,並不是要釋放他。”薛存誠回答說:“如果陛下一定要當面釋放這個僧人,請先將我殺掉,然後再將他放走。否則,我定然不肯接受詔命。”憲宗嘉許並聽從了他的請求。三月,丙辰(初三),將鑑虛用棍棒笞打而死,沒收了他所有的資財。
'6'甲子,徵前西川節度使、同平章事武元衡入知政事。
'6'甲子(十一日),憲宗徵召前任西川節度使、同平章事武元衡入朝執掌政事。
'7'夏,六月,大水。上以為陰盈之象,辛丑,出宮人二百車。
'7'夏季,六月,發生了嚴重的水災,憲宗認為這是陰氣滿盈的象徵。辛丑(初五),憲宗將二百車宮中婦女打發出宮。
'8'秋,七月,振武節度使李光進請修受降城,兼理河防。時受降城為河所毀,李吉甫請徒其徒於天德故城,李絳及戶部待郎盧坦以為:“受降城,張仁願所築,當磧口,據虜要衝,美水草,守邊之利地。今避河患,退二三里可矣,奈何舍萬代永安之策,徇一時省費之便乎!況天德故城僻處确瘠,去河絕遠,烽侯警急不相應接,虜忽唐突,勢無由知,是無故而蹙國二百里也。”及城使周懷義奏利害,與絳、坦同。上卒用吉甫策,以受降城騎士隸天德軍。
'8'秋季,七月,振武節度使李光進請求修築受降城,同時治理黃河的堤防。當時,受降城被黃河毀壞,李吉甫請求將李光進的部眾遷移到天德軍的舊城去。李絳與戶部侍郎盧坦認為:“這座受降城是張仁願修築起來的,地處大漠的出口,佔據著控制異族的交通緊要之地,水草豐美,是守衛邊防的好地方。現在,為了避開黃河的危害,後退兩三里地就行了,怎麼能夠捨棄萬世永遠安定的大計,曲從暫時節省開支的便利呢!何況天德軍舊城處於荒遠之地,土質瘠薄多石,距離黃河極遠,烽火臺示警告急時,不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