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部分(2 / 4)

又增律七十九章。

'1'春季,正月,丙午朔(初一),北魏頒佈禁酒令,釀酒、賣酒、飲酒的人,一律斬首;遇到喜事、喪事的時候,暫時可以開禁,但一定要有日期限制。北魏國主因為士民、百姓常常由於酗酒而導致相互毆打,或者藉著喝酒而在一起議論國家政事,因此,頒佈了禁酒令。北魏朝廷又增加了內外候官,監察各曹、州、鎮,有時,內外侯官還換上平民百姓穿的家常衣服,混雜在政府、寺廟等地,以此來尋找文武百官是否有什麼過失,一旦發現,有關部門就會嚴加追究、盤查,抓起來,嚴刑拷打,逼招口供。文武百官接受賄賂贓物,布匹達到兩丈,即予斬首。又增加七十九章法律條文。

'2'乙卯,魏主如廣寧溫泉宮,遂巡平州;庚午,至黃山宮;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戊寅,南如信都,畋於廣川。'2'乙卯(初十),北魏國主前往廣寧溫泉宮,順便巡查平州。庚午(二十五日),抵達黃山宮。二月,丙子(初二),登臨碣石山,在山上遠眺一望無際的茫茫大海。戊寅(初四),又南下前往信都。再到廣川狩獵。

'3'乙酉,以金紫光祿大夫褚湛之為尚書左僕射。

'3'乙酉(十一日),劉宋朝廷任命金紫光祿大夫褚湛之為尚書左僕射。

'4'丙戌,建平宣簡王宏以疾解尚書令;三月,丁未,卒。

'4'丙戌(十二日),劉宋建平宣簡王劉宏因為病重,免去了尚書令。三月,丁未(初三),劉宏去世。

'5'丙辰,魏高宗還平城,起太華殿。是時,給事中郭善明,性傾巧,說帝大起宮室,中書侍郎高允諫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營立,必因農隙。況建國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會,西堂、溫室足以宴息,紫樓足以臨望;縱有修廣,亦宜馴致,不可倉猝。今計所當役凡二萬人,老弱供餉又當倍之,期半年可畢。一夫不耕,或受之飢,況四萬人之勞費,可勝道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納之。

'5'丙辰(十二日),北魏文成帝返回平城,興建太華殿。當時,給事中郭善明生性乖巧善變,他又遊說文成帝大肆興築宮殿。中書侍郎高允勸諫說:“太祖時開始興建城池街市,興建時他一定讓人利用農閒的時節。何況,我們國家已經建立很久了,永安前殿足夠朝會時使用。宴請、歇息,有西堂、溫室也足夠了。紫樓足可以用來登高遠眺。況且,縱然要擴大建設工程,也應該慢慢進行,不能倉猝行事。現在核算一下,要抽調民差役二萬人,而羸老、病弱供應飯食的,又得增加一倍,預期半年可以完工。一個農夫不種田,就會有人捱餓,何況現在是動用四萬人,勞力和費用是無法計算的。這是陛下您所應該留心的事。”文成帝接受了他的勸諫。

允好切諫,朝廷事有不便,允輒求見,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暮,或連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語或痛切,帝所不忍聞,命左右扶出,然終善遇之。時有上事為激訐者,帝省之,謂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過,子何不作書於眾中諫之?而於私室屏處諫者,豈非不欲其父之惡彰於外邪!至於事君,何獨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陳,而上表顯諫,欲以彰君之短,明已之直,此豈忠臣所為乎!如高允者,乃忠臣也。朕有過,未嘗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聞者,允皆無所避。朕知其過而天下不知,可不謂忠乎!”

高允喜歡直言相諫,朝廷內有什麼事做得不適當時,他就立刻請求晉見。文成帝常常屏退左右侍從,單獨一人和他商談。有時,二人從早到晚相談,甚至一連幾天都不出來,各位大臣不知他們談些什麼。有時,高允說話時言詞激烈、切中要害,文成帝聽不下去,就命令左右侍從把高允攙扶下去,但是他始終對高允很好。當時,有人上書措辭激烈地批評朝政,文成帝看完後對大臣們說:“君王和父親是完全一樣的。父親有錯,兒子為什麼不把它寫在紙上,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勸諫,而偏偏私下在隱蔽之處勸諫?這難道不是不想讓他父親的罪惡昭彰在外,讓天下人都知道嗎?至於說臣子侍奉君主,又何嘗不是這樣?君主有了什麼過失,作為臣子,不能夠當面直言勸諫,卻要上書進行公開指責,這是想要使君主的短處昭彰於世,顯示他自己的正直,這難道是一名忠君之臣所應該做的事嗎?像高允那樣的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忠君之臣。朕有了過失,他沒有不當面直接批評的,甚至有時有些話,朕已經難以接受,但高允並不迴避。朕由此知道了自己的過失,但天下人卻不知道,難道這不能說是忠心嗎?”

允所與同徵者遊雅等皆至大官,封侯,部下吏至刺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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