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7部分(3 / 4)

初年各侯王的制度。

'23'壬申,魏主詔曰:“今二寇摧殄,將偃武修文,理廢職,舉逸民。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穎、勃海高允、廣平遊雅、太原張偉等,皆賢雋之胄,冠冕周邦。易曰:”‘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如玄之比者,盡敕州郡以禮發遣。“遂徵玄等及州郡所遣至者數百人,差次敘用。崔綽以母老固辭。玄等皆拜中書博士。玄,諶之曾孫;靈,順之從父兄也。

'23'壬申(二十五日),北魏國主拓跋燾下詔說:“如今宋夏二寇已經分別被我們擊敗和消滅了,我們將停止武備,發展文事。整頓過去被廢馳和忽略的工作,薦舉過去隱居不出來做官的人。范陽人盧玄、博陵人崔綽、趙郡人李靈、河間人邢穎、勃海人高允、廣平人遊雅、太原人張偉等人,都是聖賢的後裔,他們的才幹在地方州郡都是第一流的。《易經》說:‘我有好的酒器,和你一起享用。’凡是才華能與盧玄相彷彿的,各州郡都要遵照朝廷的敕令,禮敬賢才並把他們送京師來。”於是,徵召盧玄等人以及地方州郡薦舉的賢士幾百人來京,依照他們的能力,分別委以官職。崔綽因為母親年邁,堅決拒絕作官。盧玄等人都被授予中書博士。盧玄是盧諶的曾孫。李靈是李順的堂兄。

玄舅崔浩,每與玄言,輒嘆曰:“對子真使我懷古之情更深。”浩欲大整流品,明辨姓族。玄止之曰:“夫創制立事,各有其時;樂為此者,詎有幾人!宜加三思。”浩不從,由是得罪於眾。

盧玄的舅舅是司徒崔浩,崔浩每次跟盧玄談話,常常嘆息說:“面對盧(玄)子真,使我思古之幽情更深。”當時,崔浩打算嚴格整頓朝中官員的流品,辨明官員的出身和姓氏等級。盧玄勸阻他說:“創立一種制度,改革現行的規章,必須因時而宜。贊成您這項措施的,能有幾個人!希望您能三思而行。”崔浩沒有聽從,因此便得罪了許多大臣。

'24'初,魏昭成帝始製法令:“反逆者族;其餘當死者聽入金、馬贖罪;殺人者聽與死家牛馬、葬具以平之;盜官物,一備五;私物,一備十。”四部大人共坐王庭決辭訟,無系訊連逮之苦,境內安之。太祖入中原,患前代律令峻密,命三公郎王德刪定,務崇簡易。季年被疾,刑罰濫酷;太宗承之,吏文亦深。冬,十月,戊寅,世祖命崔浩更定律令,除五歲、四歲刑,增一年刑;巫蠱者,負羊、抱犬沈諸淵。初令官階九品者得以官爵除刑。婦人當刑而孕,產後百日乃決。闕左懸登聞鼓以達冤人。

'24'當初,北魏昭成帝時開始制定法令:“謀反叛逆者誅滅全族;其他犯有死罪的人可以繳納金錢、馬匹贖罪;殺人兇手允許他們給死者家屬牛馬、葬具私自和解;盜竊官府財物,偷一賠五;盜竊私物,偷一賠十。”當時,四部總監共同坐在公堂之上,一道處理訴訟案件,從沒有羈押、囚禁、久拖不決的苦處,境內安定。道武帝拓跋進入中原以後,認為前代的法律過於苛刻嚴密,於是,命令三公郎王德重新刪改,制定新的法律,一切都以簡單易懂為原則,拓跋晚年身患重病,濫施刑罰,法律殘酷。明元帝拓跋嗣繼位後,繼承了前代的法律制度,對官吏許可權職責等的規定,也有些過於苛刻。冬季,十月,戊寅(初一),太武帝拓跋燾命令司徒崔浩重新制定法令,廢除了五年、四年有期徒刑,增設一年有期徒刑。用巫術毒害人的人,身背黑色羊,胸前抱狗,投入河潭。新定法令,凡官階在九品之內的官員犯法,可以用官職和爵位贖罪。婦人當執行死刑而懷有身孕的,生產一百天後再予處決。又規定在宮闕的左邊懸掛登聞鼓,使有冤情的人,能夠擊鼓申冤。

'25'魏主如漠南。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庫若干帥所部數萬騎,驅鹿數百萬頭,詣魏主行在。魏主大獵以賜從官,十二月丁丑,還宮。

'25'北魏國主拓跋燾前往漠南。十一月,丙辰(初十),北方敕勒部落酋長庫若干,率領他的部眾數萬名騎兵,驅趕著幾百萬頭的鹿群,拜謁拓跋燾的行宮。於是,拓跋燾舉行大規模的狩獵,賞賜隨從的官員。十二月,丁丑(初一),拓跋燾回宮。

'26'是歲,涼王改元義和。

'26'本年,北涼改年號為義和。

'27'林邑王范陽邁寇九德,交州兵擊卻之。

'27'林邑王范陽邁,攻擊劉宋的九德郡,劉宋交州軍隊擊退了他們。

九年(壬申、432)

九年(壬申,公元432年)

'1'春,正月,丙午,魏主尊保太后竇氏為皇太后,立貴人赫連氏為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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