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面,說:“記住,今後不管到哪裡,也不論什麼時候,沒有經過我同意,不準以我的名義向人家要東西;不準打著我的旗號要人家辦事情;任何時候都不準搞特殊。”李立三這種嚴於律己的精神,深深映入李莎和孩子們的腦海,使他們終生難忘。
秘書蘇純古回家鄉探親,把調查瞭解到的真實情況向李立三作了彙報後,還將帶回來的幾個“窩窩頭”送給李立三。這“窩窩頭”是用“代食品”做的。玉米麵不足三分之一,絕大部分是用苞穀皮作成的人造澱粉,再加上一些爛白菜葉。人吃了很難消化,也容易導致大便不通,全身浮腫。李立三把這幾個窩窩頭,分發給全家成員及身邊幾個工作人員吃,而且他自己首先帶頭吃起來,讓大家都能瞭解國家的困難,人民群眾的疾苦。他說:“什麼叫特殊化?特殊化就是違反規定的東西。違反規定的東西我們都要反對。我們要保證絕對不搞特殊化。我們要革命,要團結六億五千萬人民克服困難,就必須堅決克服特殊化。”
李莎是家裡的“內當家”,她處處要求按“三不準”辦事。從此,即使生活上再有多麼困難,李立三和李莎的家人、子女和李立三身邊的工作人員,誰也沒有違反過這“三不準”。一次,安源老工人到北京來看望劉少奇和李立三。老工人在見到劉少奇時說,李立三老家的房子已經倒了好幾間,破爛不堪了,國家應該出點錢給修葺一下。劉少奇表示同意。老工人回到醴陵後把這個意見告訴了縣委,縣委馬上準備給李立三家修房子。這個訊息傳到北京,李立三說,國家這麼困難,哪能花錢修自家的房子!於是,他趕緊寫信制止了這個工程。孩子們聽了有點不大理解,李莎卻說:“這就是你們的爸爸李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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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陳伯達悶棍
1951年底召開的全國總工會黨組擴大會議,原本是生活會性質的。大家在一起總結一年來的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成員們暢所欲言,充滿民主氣氛。豈料,當時的所謂“理論權威”陳伯達不請自至,劈頭蓋臉的對總工會的工作全盤否定,批判李立三犯了“工團主義”、“福利主義”錯誤。這個悶棍打得李立三和其他黨組成員莫名其妙,不知所措。接著,又由李富春作了“在工會工作問題上的分歧”的結論,這使李立三等,有話不能說,有理不得訴。
一年之後,即1953年1月,中共中央又正式發出通知:批准全國總工會工作的決議和李富春同志在全總黨組擴大會議上關於“在工會工作問題上的分歧”的結論。這兩個檔案在黨內刊物和工會幹部讀物上登載,要求全國各級黨委、工會組織都必須學習,結合檢查工作,肅清影響。這樣,就把批判李立三在全總工作中的所謂嚴重錯誤擴大到全黨和全國各級工會組織,使李立三再一次威信掃地。此後,李立三在政治上又一次“受到冷遇”。
當時,李立三回到家裡,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水不喝、飯不吃,只是悶著頭一支接一支地抽菸。李莎見狀,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並建議他向中央領導問個究竟。他向周恩來打電話,總理告訴他這是中央最高層領導的決定。李立三是個老黨員,深諳黨的組織原則。他委屈地說,我身兼總工會和勞動部長兩個實際工作職務,但是,80%的心思和精力是放在工會工作上的,20%才是勞動部的工作。兢兢業業地工作,但不知錯在哪裡。李莎勸慰他,事實是無可改變的,歷史老人是公正的。大風大浪您都過來了,還有什麼可怕的?歷史遲早會還您以本來面目的。李立三儘管思想上想不通,組織上還是服從了中央的決定,揹負了這個委屈,正確地對待了這個事情。周恩來在他的報告上批示說:“李立三同志在工會受了批評之後,不氣餒、不灰心,表現出共產黨人光明磊落的革命精神和任勞任怨的坦蕩胸懷。”
警惕“工團主義”
李立三不愧為一名光明磊落的共產黨員,他對所謂的“工團主義”並不認為是對的,但是組織上服從,工作中處處警惕再犯所謂的“工團主義”錯誤。1965年,李立三帶隊在天津電子儀器廠搞“四清”運動。運動開始,工作組就運動中誰當運動小組長的問題,曾進行過一次討論。
通常情況下,由行政單位的領導,即科、室的科長、主任擔任;特殊情況是,行政單位的領導有問題,是運動中的審查物件,運動小組長即由運動的領導者指定。工作組討論時,有的主張以行政單位劃分運動小組,行政單位的原領導即為運動小組長;有的主張,打亂原來的行政科、室,運動小組由工作隊指定。李立三提出第三個主張,可否由工會小組長擔任運動小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