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中宣講人描述的社會現實就是這種貴族與依附氏族的關係。這種關係古人稱作“中國”和“方國”。中國和方國實際上是土地的佔有關係,“經濟”關係,村落關係。
宣講人看到了商社會村落間的差別。這一章沒有說到上層的情況,上層的情況記載在“正史”裡。據史記,從商湯開始的“歷史”記載了“政權貴族”。那是社會的上層。讀到這裡可以知道,宣講人是身處社會下層的社會群,與歷史記載的政權群完全不同。道德經是一部“社會”書而不是政權書,說“百姓”話。
“享太牢”:太牢,祭祀的肉食,多指家畜一類。這一章已經有了人工飼養。既然是以太牢為享,肉食還不是村落居民的平常食物。村落居民只能吃到祭祀過的肉食。這樣人,神共享的畫面明顯不同於周、春秋時代。在周、春秋時代,祭神(和祖宗)的供品已經是象徵性的食品,不再是肉食。
享太牢,就是說,祭祀過的肉食由村落的居民分了吃,可知畜牧生產的產量還是很低的。平常的食物大多靠採集。採集的食物與今天的豬草差不多。採來的豬草豬能吃,人也能吃,人工種植的比例不太大。據殷墟出土,商人的牙齒大多磨損嚴重。這是因為以粗糙的植物纖維為食物的原因。殷是商的中心,殷墟在商的晚期,殷墟的出土證實了商人的生活。商人牙齒粗大,下巴就大,凸顴骨,大下巴,一定沒有今天人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