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3)

國了。如果論劇藝成就的話,兩個人各有千秋,是無從比較的。

八、一生得失關鍵

馬連良劇藝自成一家,為人聰明善於肆應,按說應該一帆風順,福壽全歸的,可惜他一輩子兩大關鍵,吃虧都在抽大煙上。

梨園同仁有阿芙蓉癖的非常普遍,他們只取其提神之小利,卻忘了成為痼疾之大害,真是飲鴆止渴,愈陷愈深。

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東北失陷,二十一年(1932),日本人在東北成立偽政權“滿洲國”。民國二十六年(1937)盧溝橋事變,抗戰軍興,華北淪陷,隨後日本人又成立華北偽政權“臨時政府”。抗戰期間,淪陷區人民,大多數不能追隨政府進入大後方;為生活關係,給日偽機構做小事的人,政府並不以漢奸目之,除非為敵作倀賣國求榮者不赦。在二十六年以後,三十四年(1945)以前,梨園界人為生活關係往東北去演戲的,如金少山、李少春全去過,那是民間活動,勝利以後,政府對金、李二人並未加罪。

民國三十一年(1942),偽“滿洲國”政權成立十週年,偽總理張景惠,請華北偽“臨時政府”派遣演藝使節,前往慶賀,條件是除了包銀以外,還有大部分煙土。當時北平煙土很貴還不好賣,馬連良貪圖這一批關東土的便宜,便以“華北演藝使節”的官方代表身分,到東北去演了一期戲。

三十四年抗戰勝利後,此事被人檢舉,馬連良遂以漢奸罪入獄。後經回教協會理事長白崇禧將軍等人緩頰周全,在三十六年(1947)才脫離囹圄之災。一年多已經負債累累了。經馬太太陳慧璉再三向張君秋懇商(他們原有義母義子之誼),與馬在上海中國大戲院合作唱一期,歷時四個月,營業不衰,馬連良把債全還了,這才緩過一口氣來。這是為抽大煙吃的第一次大虧。

民國三十七年(1948)冬,馬連良從上海到了香港,在那裡打出路。初到斯地,他是京朝大角,當然轟動一時,但是香港居民是廣東人天下,大眾娛樂是廣東戲,在香港肯聽國劇的上海人太少,日子長了就不能支援了。他甚至找票友焦鴻英等合作演出,但也只是短期,於是他就淪落在香港,又負債累累了。一九五一年,*替他還了香港的債,把他接去大陸。

一九六三年,且曾到香港演出。“*”爆發,老藝人備受摧殘,痛苦可知。最後被迫住下房,掃院子,折磨得不成人形,終於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病逝了,享年六十六歲。

此文與讀者見面時,是一九七七年十二月,正是馬連良逝世十一週年紀念。他如健在,今年 七十七歲,雖不一定還能登臺唱戲,但對啟發後學,復興國劇,還能有很大的貢獻。站在國劇老生界來說,馬連良是一位極有成就的藝人,“獨樹一幟”四個字,他是當之無愧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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