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一目的。
因此,對於一位母親來說,孩子是彌足珍貴的,
然而,對孩子來說,母親則更為珍貴。
——薩默埃爾·泰勒·科勒雷治,公元1772~1834年
新生命(1)
在公元19世紀早期,幾乎所有的嬰兒都是被頭巾、帽子或者小軟帽包裹著抱來抱去,不分白天黑天、室內室外。“風寒”是被竭力避免的。比頓夫人在她公元1861年第一次出版的《家庭管理》一書中強調:“嬰兒在出生後的第一個月內,一定不能暴露在強光下或過多的戶外環境中。當抱著他在過道和樓梯裡走動時……醫護人員應當時刻記得要把他的小頭巾戴上,以保護孩子的眼睛和耳朵免受氣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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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生起,嬰兒就被長長的半成|人裝炫耀地包裹著,男孩和女孩們穿著寬大的燈籠褲和呆板的飾滿褶邊的裙子。在公元17世紀,無論性別,男孩兒女孩兒們在三歲或四歲以前都是穿著白色衣服,到了公元18世紀則穿到五歲或六歲。在公元19世紀四五十年代,這又被方格毛料或絲絨製成的呆板衣服所代替。這以後男孩子會穿上長度到膝蓋和屁股之間的長袍子作為他們長大的標誌,而女孩則會繼續在穿著上效仿自己的母親。
孩子,你還幼小,
你的骨骼還很脆弱,
如果你要長得高大威猛,
就必須學會平穩地行走。
——羅伯特·劉易斯·史帝文遜,《孩童的詩歌之園》
在維多利亞女王時代,一旦孩子不再被抱在懷中,他們往往被不合時宜地打扮成流行的代言人,有些孩子由於頸部和肩裸露在外而不得不忍受寒冷。外表被看做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當時的上層社會,而舒適幾乎是不被考慮的。
女孩子們通常以母親作為美麗的標準,承受著身體擠進極小的緊緊箍住腰部的女士衣著所帶來的痛苦。值得慶幸的是,對嬰兒車美觀的追求帶來了暖和的毛紡服飾的流行。公元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