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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第三具屍體,乃至是第四具屍體的屍身在什麼地方
就要先理解兇手處理前兩具屍體達的思路!
前兩具屍體的過程是,兇手殺完人後,將人丟在湖底,丟在酒店,然後又丟了人皮面具
他想做什麼!?
若是對方的主觀意識是隱藏屍體,防止被人發現
那將屍體全都埋了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嗎?
徐浩看過一個案子,知道處理屍體零件的辦法。
用一床較厚的棉被鋪在地上,最底下放上防水墊,隨後再鋪兩層棉被,之後等待屍體僵硬,用小刀肢解
讓一整個人被肢解成零碎的零件,最後用揹包裝著,帶到戶外,挖個幾米深的洞埋起。
當然,也可以選擇在墳包處挖洞,隨後丟進去,這樣降低被野狗和察覺到異樣的人挖出的可能性。
最後再去處理棉被,棉花掏出,用酸性溶劑溶解,布料同樣處理。
沒有酸性溶劑,也可以拆掉被子,分批次一點點燒掉。
如此,能做到在這個時代,最隱蔽的拋屍!
即使是二十年後,也只有小機率被發現!
處理痕跡幾乎不用水,警察查不到殺人隱藏痕跡所需的用水量。
外面的監控即使拍到也只會看到一個普通揹包,根本不會聯想到裡面有個人!
尤其是沒多少人會發現被拋棄的屍體!
但這起案件的兇手,在處理酒店受害者的屍體時
不!
或者說,兇手壓根沒處理這具屍體!
只是單純的殺掉受害者,隨後將臉皮剝下,之後就不管不顧了!
壓根沒處理,但第二具屍體卻將人用鐵鏈纏住,丟進水底隱藏屍體
為什麼?
為什麼要這麼做!?
難道第二個有什麼特殊之處?前者被發現了無所謂?
不,不對,若是第二個有特殊之處怕被發現,壓根不會採取拋屍拋在景區,而且那河水較淺,只要有人在屍體旁下水遊玩,必定能發現受害者屍身!
完全沒有達到隱藏屍體的效果
甚至簡單的分屍衝進下水道,就算留下用水量的問題,也比丟在有小船經過的小河中強!
那兇手要做什麼!?
王超沉默了,他覺得這個兇手如果不是蠢的話,那就是有點精神病和變態。
億點點!
誰家正常人能想出來把臉皮剝下製作成面具啊!?
“他這種被抓進去五次的人都沒黑化殺人,他黑化個錘子!?”
王超吐槽道,旁邊的吳警官愣了愣,竟然沒話來反駁。
換做別人可能沒資格說這話,但換做王超,資格足夠了。
徐浩沉思良久,他回想起三個人臉,兩具屍體的發現處
他突然開口道:
“遊樂場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