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4)

小說:徐滔進行時 作者:白寒

然後,惠金波叫豐朝友和王江慶把所有人的腳重新捆好,嘴堵上,眼睛蒙上。做完這些事後,惠金波把王江慶叫出了休息大廳,把車鑰匙交給了他,說:“你把那輛夏利開市裡去,找個地方停。”惠金波的心思很縝密:李培南的車原本一直停在洗浴中心的大門前,如果車不在了,人們會認為李培南夫婦出門了。

隨後,三個人把洗浴中心搜了一遍,沒再搜出太值錢的東西。揹著豐朝友,惠金波和李俊麟商量:“既然露了,就把他們做了吧。”李俊麟想想說:“做了就做了吧。”“怎麼做?”惠金波問。“可以用枕頭捂死。”惠金波搖頭:“這法子太累。要不咱把他們弄水池子裡淹死,而且被水一泡,不會留下手印。”

惠金波不願意讓豐朝友看見他們殺人,跟豐朝友說:“你也看見了,就這點兒錢。我們還有點兒事,你先走吧。我讓小慶送你回家。”他給王江慶打手機:“你現在在哪兒?”此時,王江慶已經把車停到新源裡的京客隆超市停車場,打車回到了黃廠村,剛把自己的桑塔納發動起來。惠金波說:“你把老四送回大興吧。”

在豐朝友離開樂園洗浴中心之前,他們三個人把洗浴中心的床單撕成條,除抱著孩子的鍋爐工妻子以外,把其他6個人的手腳都加捆了幾道。

水之殤(11)

我不忍心去寫這兩個惡魔,是怎樣地把7條活生生的生命,一個一個溺死在那個浴池裡的。那真是極其殘忍的一幕。當年這起案件的預審員張志強和高健,在6年之後都無法冷靜地重讀這兩個惡魔對那一幕的供述筆錄。

在和被害人直接面對的時候,李俊麟一直沒有說話。他是本村人,害怕被認出來。

可最後他還是被李培南的妻子認出來了。在李培南的妻子被他們拉到浴池邊時,布條從她的眼睛上滑脫了。李培南的妻子叫出了他的名字,責問他:“大林子,你們這是為什麼呀?”

李俊麟無法面對這樣的責問。他和李培南的弟弟李付南是同學,從小就和李家弟兄一起玩。有時候晚了就住在李培南家,還和李付南睡過一個被窩。李培南開了洗浴中心後,李俊麟到這裡洗澡,李培南從來沒有收過他的錢。

為了讓惠金波和李俊麟放過自己,李培南的妻子帶他們在一個更衣櫃裡又找出了一筆錢。他倆拿走了這筆錢後,還是把李培南的妻子按入了水中。

這是水之劫,這是水之殤,但犯下罪孽的不是這半池清水。

兩個兇手離開樂園洗浴中心時,天已經亮了。他們把鐵管等兇器扔到了五環外,惠金波給王江慶打電話,讓他到王四營橋東邊的一個加油站來接他們。上車後,惠金波問王江慶:“把那輛夏利停哪兒了?”“停長虹橋附近了。”“你看沒看車裡的東西?”“沒看。”惠金波讓王江慶先把他倆送到大興辛店的住處,路上給了王江慶2000元。惠金波和李俊麟上樓換了衣服,又讓王江慶拉他們去了停放夏利車的地方。李俊麟進到夏利車裡尋找值錢的東西,他把在夏利車裡找到的一個商務通手機給了惠金波。

何等的惡毒,又是何等的貪婪!

回到大興,在海子角的橋下,惠金波也給了豐朝友2000元。

2003年7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特大殺人案。惠金波、李俊麟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豐朝友、王江慶、李德運因涉嫌搶劫罪,周豔霞因涉嫌窩藏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經過整整4天的審理,7月31日,二中院一審判決惠金波、李俊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豐朝友、王江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李德運有期徒刑五年;判處周豔霞有期徒刑兩年。

2003年9月,惠金波、李俊麟在刑場上結束了他們罪惡的生命。

在被押上刑場前,惠金波說他的落網是因為疏忽造成的,否則民警不可能找到他。其實如果惠金波能夠親眼看到警方所做的工作,就會明白這起案件的破獲絕非偶然。我曾經看過這起案件的偵查案宗,摞起來有一米多高,這裡紀錄著這樣一組資料:偵破“5?15”案件共調集了300多位刑警;外圍配合的警力達上千名;24天*走訪常住人口15884人,暫住人口22569人,走訪各種企事業單位959家;偵查員多路出擊,足跡達到8個省級行政區,行程近20萬公里。現在,這一切都已化作了這樣一組沉默的數字,但這沉默中卻包含著一種無堅不摧的力量,那就是首都民警誓死捍衛京城的萬丈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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