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前者過渡到後者的中間環節,魏晉南北朝美學思想的特徵是什麼呢?

我認為,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文學的自覺”。正如魯迅先生所指出的:

曹丕的一個時代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或如近代所說是為藝術而藝術(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①

第一章 時代驕子(2)

很顯然,所謂“文學的自覺”,首先體現在作為一種美學原則,“為藝術而藝術”否定、取代了“為政教而藝術”的傳統觀念。前已說過,發祥於孔子、完成於《禮記·樂記》和《毛詩序》的儒家倫理美學,一般都把藝術和審美僅僅看作是政教、倫理的手段和工具,以“揚善懲惡”、“美刺比興”、“助人倫成教化”作為藝術的主要社會功能。如果說,它作為人類早期社會的一種思想,在其合理性中已帶有片面性和危害性的話,那麼,在儒家思想定於一尊的兩漢,這種片面強調藝術階級屬性和教育功能的狹隘教條和功利框架,就勢必因對藝術的束縛、損害、破壞而走向它的終結。作為它的對立面,“為藝術而藝術”強調的是文學藝術的獨立地位。文學與經學分家,藝術與政教脫離,從而一改過去那種附庸地位而成為獨立的意識形態。儘管理論家們在談到文學的作用時,還免不了要說上幾句“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②,或者“濟文武於將墜,宣風聲於不泯”③之類冠冕堂皇的套話,但在文學家們心中,文學實在已不必再為政教服務,或者不必那麼直接地去服務,也不必把男女情愛之作也都扯到“后妃之德”上去。至少在題材的選擇和文章的立意方面,作家們在思想上已獲得了相當程度的創作自由。《文心雕龍·明詩》篇論及建安詩歌時說:

暨建安之初,五言騰踴:文帝陳思,縱轡以騁節;王徐應劉,望路而爭驅。並憐風月,狎池苑,述恩榮,敘酣宴,慷慨以任氣,磊落以使才;……

這裡有多少是為政教服務的?毫無疑問,建安詩人確實寫了不少反映“世積亂離,風衰俗怨”的社會現實的作品,但那決不是“為政教服務”的美學思想的產物,恰恰是文學獨立的結果。所以這些發自肺腑的哀怨之聲就比那些鋪陳排比、歌功頌德的皇皇大賦更有美學價值。至於仙風道骨如玄言詩,爭奇鬥豔如山水詩等等,與政治教化就相去更遠了。於是,到南梁昭明太子蕭統(501—531)編纂《文選》時,一個是“以能文為本”還是“以立意為宗”的區別文學與非文學的準則就提出來了。如果說在曹丕(187—226)那裡,“文章”一詞的內容還相當寬泛,還包括有非文學的成分的話;那麼,在蕭統這裡,這一點似乎已不再含糊。這與其說是曹丕與蕭統的區別,毋寧說是肇始於建安的新的美學思想經過幾代人努力而走向的成熟。

當蕭統把“綜輯辭采”,“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於翰藻”,一言以蔽之曰,把“以能文為本”①的作品從大量的文化遺產中甄別出來,編成一集時,這位太子也許沒有想到,他無意中為一個時代的美學思想作了總結。因為當文學與藝術剛剛獨立的時候,它的自覺不但要表現為與政教的脫離,而且要具體地表現為形式的自覺。不經歷一個對形式美的刻意追求階段,文學的真正獨立和繁榮就實際上並不可能。毫無疑問,作為哲學家和思想家的孔、孟、老、莊等人,他們的著作也是文采斐然的。孔子明確說過“言之無文,行之不遠”①;老子雖以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②,然而“五千精妙,則非棄美矣”(《情采》)③。不過這種對形式的注重與上述形式的自覺卻有著質的不同。前者只是把辭章和文飾當作使“言”能夠“行遠”的手段,而“言”又是表“意”的媒介,所以“文”就只是手段的手段,它服務於明確的實用目的;而後者卻在一定程度上把它本身當作了目的,即不僅僅要善於傳情表意,而且形式本身要有“滋味”,也就是要能給人以美感。鍾嶸(約468—518)《詩品序》談到五言詩之所以取代四言詩成為文學主流時就曾指出:“五言居文詞之要,是眾作之有滋味者也。”很顯然,“行遠”的觀念轉變為“滋味”的觀念,也就是實用的理論轉變為審美的理論。如果把蕭統的觀點和鍾嶸的觀點綜合起來考察,我們就可以大致勾勒出這個時期的文學觀,即:文學應該“以能文為本”,而“文”是一種有“滋味”的審美形式。如果說得再明白一點,那就是:文學是以審美形式為特質的。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一章 時代驕子(3)

文學觀從實用理論向審美理論的轉變,極大地促進了創作的繁榮。從建安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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