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攻擊。難道說在京城之中,做官的反倒不如要飯的麼?看來當年隨了王公公去蜀地是對的,起碼不用想那麼多是是非非,看誰不順眼也能出手教記而不用顧忌什麼。
可是看著一頭白髮的王公公如此憂愁,孫漢心中卻又有些不忍,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替王公公分擔憂愁。這不是在蜀地之時,哪裡一支兵馬過去,開水潑螞蟻一樣殺個片甲不留就萬事大吉了,這裡是京城,連管著京城治安的開封府抓個乞丐都有這麼多講究,自己如今連個啥職位都沒有的內侍,又能做些什麼呢?
思前想後,孫漢覺得還是應當為王公公分擔一些,依著自己心中的想法,開口道:“大將軍,既然不該抓人,那小的去和王大人說一聲,將那乞丐放了便是,想來也沒啥大不了的事吧?”
王繼恩搖搖頭:“這沒抓人之前吶,這就不叫個事,充其量是小孩子胡鬧讓人騷了一臉罷了,最多讓那些酸丁笑話幾句,就算有人想在上面做文章,恐怕也覺得有些難為情。這官府丟臉的事,是大傢伙的事。沒人說,也就爛在鍋裡了。可這一抓人吶。就不再是大傢伙的事了。這就是開封府把事全攬到自個身上去了。如今吶,就算把那乞丐當成大爺供起來,也沒用啦。事到如今,已經和那乞丐沒多少關係啦。
孫漢更不明白了:“大將軍。那該如何是好?。 王繼恩嘆息一聲道:“傻孩子,現在已近午時了,這事怕是已經鬧到官家面前去了,如何還能好的了?罷了罷了,與其讓人家動手,不如自己來。也是時候放下這些虛名啦小仙內,磨墨,咱家要寫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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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莫測
般來說,凡有彈劾之事。總是由御史臺那幫言官們先炮“八出來上折參奏,凡是需要上奏的獄案,先交審刑院瞭解,再發給大理寺、刑部斷覆以聞,再由審刑院洋議,再由皇帝裁決,交給中書。如果可以,中書即執行,不公允者,宰相上報,進行廷議決斷。
這個規矩之所以能成為一種成規,原因很簡單,因為御史臺那些言官有個特權 風聞奏事。也就是說。他們不需要什麼證據,只要聽到有人說到這麼個情況,就可以將懷疑上交給審刑院,至於有沒有那事。那就是大理寺、刑部、審刑院這些專業機構自己的事了,言官們只是負責將收集來的疑惑提交一下而已,最後定不定罪,言官們都沒多大幹系。真認定有罪的。上折的言官就是一件功勞,要真是捕風捉影、空穴來風那也沒事,畢竟這是他的份內之事嘛。
雖然理論上來講,在這種特權制度的激勵下,言官們只要是聽說有個風吹草動的,就可以馬上跳出來上折彈劾。不過畢竟大家都是朝堂上混飯吃的人物,要是你老上摺子,結果老是風言,難免受人白眼,再說朝庭養的是言官,又不是潑婦。此種行徑還是要慎重一些才好。最重要的一條,沒人能在言官的位子上呆一輩子,難保你明天放了外,若是得罪的人多了,恐怕以後的日子也就不太好過了。 開封府判官王繼亭的寶貝兒子在街頭當眾毆打乞丐的事,大家其實多少都聽說了。不過這事大家都知道是那個渾小子最後吃虧收的場。因此也沒人當回事,這種事情即使奏了上去,就算落實了也不過能給王繼亭來個罰俸半年之類的處罰。為了這點事得罪開封府一把手實在有些沒必要。好歹大家名上都是在人家地盤上過日子的,誰沒有個大事小情的,難保日後不碰到人家手裡。
這種事情大家經歷的多了,也早就有了約定俗成的舊規了。只要是事情鬧的不大,大家睜隻眼閉隻眼,黑不提白不提的就算過去了。當天受了點難堪的那些捕快衙役們。當然就要由王大人自己出幾文體己稍微撫卹一下了。至於兒子受的那一肚子氣,過上個半年六個月的。找個權會收拾一頓那個乞丐也就是了,身為開封府實權第一人,這點小事自然是難不到的。
誰也沒想到,半年來風評極好的王繼亭竟然在兒子這事上犯了糊塗。就在此事發生的第二天,光天化日之下就把那乞丐鎖了回去,更要命的是他把人鎖了回去還沒關入開封府的監獄,而是扔進了法曹的班房之中。
這開封府規矩,未經審理的疑犯,只能關進開封府監獄等候審理。法曹的班房,那是用來關押逃犯之類的已經定罪的犯人的,為的是看守嚴密,不讓他趁機脫逃了。因為這裡關的都是已經落實了罪名的人犯,故爾常常會發生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暴力事件,大家雖然心知肚明。卻也沒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