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2 / 4)

小說:大宋桃源 作者:冥王

,打死了都不為過,好在他後來還肯為女兒的自由奔波幾趟,要不然,這種爹,還不如沒有。又氣那開綢布店的王員外,這樣只顧自己的人,活該被搞的倒了灶。為了大兒子坑了人家姑娘三年不不夠,現在又想著給二兒子占上了,這種人真是……

高文舉越想越氣,再一想,為何這種狀子遞上去孫顯生卻沒受理呢?難道說他也收了王傢什麼東西麼?想想應該不會呀,他要真是那收黑錢的人,怎麼還有臉衝我開口借人要錢的呢?難道說這裡邊還有什麼彎彎繞?

不行,不能冒冒失失的就去影響人家判案,還是先看看孫顯生是為何沒受理的再說。想到這裡,高文舉道:“你把那狀子拿來我看看。”

馮世琪小心的從桌下揀起一張被揉的亂糟糟的大紙來,輕輕抹平遞給高文舉道:“就是這張狀子了。“

高文舉掂起狀子一看,抬頭寫著:“告公叔惡行恩請改嫁狀”其後洋洋灑灑下不萬言,狀中將馮雪英的悲劇遭遇從頭到尾詳細的講述了一遍,末了請求縣太爺伏念以上情由,判決馮雪英可改嫁他人。最後面空處寫著告狀人及代寫人的姓名,還加了一句:“代書未敢用戳”不知什麼意思。

整個狀詞有理有據、聲情並茂,直看的高文舉動情不已,自己覺得任誰看了這份狀詞也不至於無動於衷啊,更別提會被扔了出來。問題出在哪兒了呢?

高文舉撓了撓頭,問道:“我覺得你這狀子寫的不錯啊,為什麼大人沒受理?難道出在你這未敢用戳之上了?哎,你這未敢用戳是什麼意思?”

馮世琪道:“因小老兒並無衙門發放的代狀官戳,因此需寫明代狀原由。”

高文舉奇道:“寫狀子還要衙門發放的官戳?這是什麼道理?”他只記得古時候不識字的人比比皆事,有事寫信也好,告狀也罷,都得找人代筆,一直以為隨便找個讀過書的人將自己的意思照著寫出來也就是了,怎麼還要衙門發執照才行呢?以前倒沒留意這個事情。

馮世琪道:“好教高少爺知道,這百姓們識字的不多,因此寫狀紙往往要請別人代勞,衙門唯恐這代狀之人在其中增刪情由矇騙上官,因此要對代寫狀紙之人嚴格審查,合用之人方才發放那代寫狀紙之憑證、木印。那戳便是木印了。”

高文舉道:“那你幹嘛寫未敢用戳?不捨得用麼?”

馮世琪苦著臉道:“高少爺取笑了,小老兒一個衙門棄卒,哪裡有什麼用戳資格。那有憑證、有木戳的狀師為人寫狀,每每要索取百文以上的錢物,小老兒若有那資格,也不用在街頭賺這一封書信三文錢了。”

高文舉點點頭:“原來如此,那你這未敢用戳和用了戳的狀紙想是有區別?因而大人才沒受理?”

馮世琪道:“回高少爺,丫頭前兩次的狀紙都是由正經的狀師寫的,卻也是當堂擲回了。昨日丫頭來求小老兒,一是恐那狀師所呈狀詞有謬誤之處,二來也的確手頭無錢了。小老兒讀過前兩份狀子,雖說有理有據,卻太過簡單,依小老兒猜想,想是大老爺覺得情由不足,因而發還的,這才另行寫了此狀。因小老兒並無代狀資格,故而需照實將未用戳之原由一併寫上。”

高文舉納悶了,不應該呀,照說看了這份狀子的人,再怎麼反對寡婦改嫁,那也不至於當堂擲回呀。看來還是那個“寡婦改嫁不如老妓從良”的醜惡思想在作祟。以前一直以為這種滅絕人情的思想是在程朱之後才興起的,沒想到,孫顯生這兒就提前應用了。真是沒看出來,這位義兄還有這種思想,這可難辦了。

當高文舉和馮世琪論起孫大人不受理的原由有可能是這個的時候,那馮雪英突然插口道:“好教高少爺知道,那縣老爺根本沒讀奴家的狀子。”

高、馮二人都是一驚:“這是為何?”

馮雪英道:“大老爺每次審案總是有上百份狀紙,輪到奴家時,總是唱了名便扔還狀紙的,依奴家想來,大老爺必是不曾看過奴家狀紙。”

高文舉極度震驚憤怒道:“當了幾天官,這官威竟然如此之大,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紅薯!這麼個義兄,不要也罷了!”

說著便欲起向回去找孫顯生理論,直嚇得馮世琪和馮雪英渾身發抖,倒不是心疼他和義兄斷交,而是怕他回去吵翻了,自己的事就更無望了。

高文舉剛一站起來,再想了想馮雪英所說的情由,心中突然一亮:“原來如此!”

轉身又坐了下來,對馮世琪道:“磨墨,這狀紙,我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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