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條人命”,倒是自稱“小百姓”的人,所以那意見也無人“尊重”,也就是和大家“不相干”。至於有位有勢的大人物,則在野時候,也許是很急進的罷,但現在呢,一聲不響,中國“待我這麼好,就是要說壞話,也不好說了”。看當時歡宴羅素,而憤憤於他那答話的由新潮社而發跡的諸公②的現在,實在令人覺得羅素並非滑頭,倒是一個先知的諷刺家,將十年後的心思豫先說去了。
這是我的印象,也算一篇擬答案,是從外國人的嘴上抄來的。
九月二十日。
(原刊1933年9月24日《申報·自由談》,後收入《準風月談》)
①卡爾親王(CarlGustafOskarFredrikChristian,1911—)當時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五世的侄子。1933年作環球旅行,8月來中國。這裡引述他對記者的談話,見1933年9月20日《申報》。
②由新潮社而發跡的諸公指傅斯年、羅家倫等人。五四時期,他們在北京大學讀書時加入新潮社,投身新文化運動。後來依附國民黨,成為亦官亦學的人物,如傅斯年當時已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所長,羅家倫則任中央大學校長、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
吃教
達一①先生在《文統之夢》裡,因劉勰②自謂夢隨孔子,乃始論文,而後來做了和尚,遂譏其“貽羞往聖”。其實是中國自南北朝以來,凡有文人學士,道士和尚,大抵以“無特操”為特色的。晉以來的名流,每一個人總有三種小玩意,一是《論語》和《孝經》,二是《老子》,三是《維摩詰經》③,不但採作談資,並且常常做一點註解。唐有三教辯論④,後來變成大家打諢;所謂名儒,做幾篇伽藍碑文也不算什麼大事。宋儒道貌岸然,而竊取禪師的語錄。清呢,去今不遠,我們還可以知道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