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姦你,這是你自願的,你願意拿幾個錢,你就得如此這般,百依百順,咱們是公平交易!蹂躪了她,還要她說一聲“謝謝你,大少”。這是禽獸幹得來的麼?所以嫖妓是男人進化的頗高的階段了。
同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式婚姻,卻要比嫖妓更高明。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終身的活財產。當新婦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時候,她只有義務,她連講價錢的自由也沒有,何況戀愛。不管你愛不愛,在周公①孔聖人的名義之下,你得從一而終,你得守貞操。男人可以隨時使用她,而她卻要遵守聖賢的禮教,即使“只在心裡動了惡念,也要算犯奸淫”②的。如果雄狗對雌狗用起這樣巧妙而嚴厲的手段來,雌的一定要急得“跳牆”。然而人卻只會跳井,當節婦,貞女,烈女去。禮教婚姻的進化意義,也就可想而知了。
至於男人會用“最科學的”學說,使得女人雖無禮教,也能心甘情願地從一而終,而且深信性慾是“獸慾”,不應當作為戀愛的基本條件;因此發明“科學的貞操”,——那當然是文明進化的頂點了。
嗚呼,人——男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
自注:這篇文章是衛道的文章。
九月三日。
(原刊1933年9月16日《申報·自由談》,後收入《準風月談》)
①周公西周初人。姬姓,名旦,周武王之弟。封邑在周(今陝西岐山、扶風間),故稱周公。輔佐武王滅商,武王死後攝政當國,七年後還政於成王。曾制定周之禮樂典章制度,相傳儒家經典之一的《儀禮》(《禮經》)亦周公所作,或說由孔子修訂而成。《儀禮》中《士昏禮》一篇專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