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咄咄逼人道。
“他,他,他。”
“他他他什麼!”
“他頂多也就是一個坑而已嘛!哪裡有什麼火啊!他脾氣可不是一般的好!我和你說啊!我都沒見過他生氣過!”
“是啊!一個像機器一樣的人,能生什麼氣啊!”
陰小倩氣狠狠地說道。
“哎呀!還真有川菜館啊!”
我指著眼前那個寫著“川菜”兩個大字的餐館,驚喜地說道。
還好真的遇到了這麼一家川菜館,要不然,我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巧妙地轉移陰小倩此刻的怒火了!
大表哥,我已經盡力了,你要原諒我啊!你真的是太強大了,我幫不了!
心裡這樣想著,我拉著陰小倩的衣服就到了那家川菜館的門口。
終於,可以吃到菜了。
第七十二章 離別
在習慣了一個人之後,就不想離開他了。我們有時候是把習慣當作信仰的生物。
我們總是要面對各種的離別。有些人,我們或許還可以在離別之後再見到,而有些人,則是再也見不到了。但不管見不見得到,總之,我們都會在很久後想起那個人。
很多年後,在我幾乎就要忘記陰小倩這個人的時候,一本書的出現拯救了我那瀕臨滅絕的回憶。
當我看到作者的署名是陰小倩的時候,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那個在大雪山上帶我遊玩的大姐姐,自然而然的想起了我們在最後離別時的不捨與倔強。
在那天參觀完布達拉宮後,我們之後又去了大昭寺,哲蚌寺,羊卓雍湖,貢布山。總之,我們是將自己能夠去的地方完完全全的溜達了一圈。的確是溜達而不是遊玩,因為我們都說好了不將別人的旅行復制一次。
現在的我實在是無法理解自己那時候的思維,無法解釋不將旅行復制和用溜達來形容自己的旅途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
我們那時候一起給朝聖的老婦人施捨過,也給向我們討要錢財的小孩子發散過糖果。其實,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在重複著別人曾經所做過的事了。可那時候的我們,真的沒有一點點重複的感覺,一切對於我們來說都是那麼的新鮮,那麼的與眾不同。
她是自己一個人偷偷走的。走的時候,她只是給我留了一張紙條,上面只寫著“走了勿念”四個字。
她的行李全部都留在了她的房間,連同那個粉紅色的旅行箱一起留了下來。如果不是旅館老闆在她走後打掃房間時發現了她遺留下來的東西,我還不知道她想要忘記那個人的決絕。
忘記一個人真的好難好難吧!
旅館的老闆先前見我們一起進進出出,自然是將她的一切都交給了我。但可惜的是,我也不知道該拿這些東西怎麼辦。本來,我是想要將這些東西都送人的,但最後,我還是沒捨得將它們送人,也沒捨得這段美好的回憶忘掉。
早在游完布達拉宮的那天,我就搬出了她的房間,所以我連她走掉都不知曉。這也算是我人生中一個小小的遺憾吧!現在的我,只要想起她,就會想到一個穿著男裝,可以一口氣喝掉一瓶酒的女瘋子。可我有時候,還真是想念這個瘋子。
其實,對於她的不辭而別,我是很生氣的!就算走了,好歹也留下個聯絡方式啊!可她沒有。
那時候,我一點都不明白她的想法,只是覺得她有些無情。現在想來,我卻是很欣賞她的!
在我們一起遊玩的那些天內,我可能不僅僅只是扮演著我自己的角色。我穿著的衣服是“紂王”的,她看我的眼神是那麼的溫柔。
後來,我在她的旅行箱裡找出了她的日記,然後試著在那本日記上寫下了自己的秘密,好像就是從那時候起,我才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吧!
現在,有關於那時候的遺留物,就只有三件了。一件是我腦海中零零碎碎的記憶,一件就是旅行箱裡的一切,而剩下的一件,則是一把藏刀。其實也不能說是一把藏刀啦!因為我現在只儲存著一把刀鞘而已。
買刀的時候我們就知道自己是白買了,拉薩的火車是不給託運藏刀的。但我們還是買了,因為她說:“最起碼,我們還可以得到刀鞘啊!”
刀鞘是她從這裡,唯一帶走的東西!
本來我也是想要留下一張她的照片的,可她死活都不答應,嘴裡還嘟囔著什麼要忘記一切事情就不能留下任何的影子。所以我的照片裡,就單單隻有風景照了。其實,我那個時候該偷偷地照下有關於她的照片的,可惜,我那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