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3 / 4)

小說:鄰座的人 作者:莫再講

候就是一個死腦筋的小傻子,什麼都不懂。

我現在對於她這個人的詮釋,就只是一個拼命想要忘記一個男生的女生。

而現在再看她那時候讓我覺得總是怪怪得日記,我卻不再覺得她的邏輯有任何的問題。她在日記中的那些話,讓我感同身受。

她大概是為了一個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上的人而瘋的吧!為了忘記一個人,要那麼拼命,以至於不給自己留下任何的回憶,哪怕那些回憶中有很多是快樂的。

她在一個人離開這裡的時候,絕對是淚流滿面的。忘記過去,總是需要為自己埋葬掉的記憶哀悼一下的吧!

其實,她就只是一個痴情的人而已。可任何人,只要和痴情掛上勾,就變得不再簡單了。

忘記一個人本來就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我們遺忘的速度遠遠比不上別人提醒自己的速度。

我們之所以忘不掉一個人,有些時候並不是因為我們太過於痴心,而是我們忘不掉的那個人值得我們去記得一輩子!

我們自己清楚的明白,自己可能再也遇不到這樣一個人了。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到了。

可如果你真的太痛苦了,就索性都忘得一乾二淨吧!

其實,我們都忘了,愛情在很多時候,也可以是一個人的······

在我回到家鄉土地上的那一刻,我四處閒逛著。不僅僅是因為我心中的忐忑,還因為我想要在大街小巷中尋找我在家庭中是否重要的證明。

我記得只要自家有人失蹤,家人們通常都會在各個地方貼尋人啟事的。此刻的我迫切希望在各個角落裡看到有關於我的尋人啟事,我想要證明,老爸老媽還是愛著我的。

可事實上,我們永遠無法改變有關於自己之外的任何事情。幻想和現實最大的差距,就是幻想可以改變整個世界,而現實,就只能改變你一人。

是的,我沒有在任何地方看到有關於我的任何東西,這讓我一度以為自己在家裡真的很不重要。

但不管我是怎樣想著的,我終究還是回家了。揹著自己的包,就像出門時似的經過了那扇門。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就在我經過那扇門的時候,我清楚的感覺到自己好像變得高大了許多。不是身體上的高大,而是靈魂上的!

如果先前有人和我說靈魂是存在著的,我一定會嗤之以鼻,然後再狠狠地嘲笑他一番。可現在,我自然是不能這麼做了,因為我清楚地感覺到了自己的靈魂在蛻變著,雖然就只有那麼一瞬間的感覺。

我感覺自己成熟了很多。

“爸!媽!我回來了!我想死你們了!”

看著眼前正直愣愣地看著我的老爸老媽,我倍感親切地問候道。

“怎麼才回來啊?還沒有吃飯吧!我給你熱去!”

老媽一邊說一邊走進了廚房。

“去西藏了?”

老爸說道。

“嗯!”

“好玩嗎?”

“好玩!”

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有照片沒有?”

“有啊!”

說著,我就拿出了自己的相機,然後一張張的給老爸放了出來。

“真美啊!早知道我就和你一起去了!嘖嘖!真是後悔啊!”

老爸一邊看著照片,一邊嘖嘖地後悔著。但老爸這話,頓時就讓我覺得奇怪了。什麼叫早知道就一起去了?難道他知道······

“爸!你知道我要去西藏的事情?”

我問了出來。

“自然是知道的了!你準備了那麼久,借了那麼多錢,我們怎麼會不知道!不過,你借的錢自己去還,別指望我們!”

聽著老爸的話,我頓時就感覺到了絕望。自己借了多少錢自己心裡有數啊!

“那你為什麼不阻止我?”

“都這麼大了,阻止什麼?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早一個人天南海北的到處跑了!多去外面看看也是有好處的。”

老爸似乎是閒我給他放照片的速度太慢了,竟然一把搶過了我的相機,然後一個人埋頭看了起來。不一會兒,他似乎是想到了什麼,然後把老媽從廚房裡喊了出來,美其名曰是欣賞兒子的攝影。

飯很快就熱了。在我吃飯的時候,我聽到了一下這樣一段沒有節操的對話。

“老婆大人,你覺得拉薩美不美啊?”

老爸指著相片,對著老媽笑呵呵地說道。

“美啊!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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