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社會的階級矛盾揭露得還是不夠深刻的,也缺少正確的分析。例如,他在刻劃反面人物的時候,卻把一個地位屬於次要的巴基爾費德羅寫成了首惡,似乎沒有這個人物從中施展他的陰謀詭計,格溫普蘭的命運可能就不會如此悲慘。至於把情節發展過多地建築在意外的事件出現上,偶然性太大,也自然而然地衝淡了一出嚴肅的悲劇的性質。此外,作者引經據典、夾議插敘之處也使人感到比較多。這些都可以說是這部作品的不足之處。
齊越
一九七八年三月
開頭的兩章
第一章 於蘇斯
1
於蘇斯和奧莫是很親密的朋友。於蘇斯是人,而奧莫是狼。他們倆稱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給狼取了個名字,也許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覺得“於蘇斯”①對自己挺合適,所以也覺得“奧莫”②對這個畜生很合適了。由於人們喜歡聽無聊的廢話,喜歡買狗皮膏藥,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廟會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夥做起生意來了。這條狼很馴良,是個恭順的部下,觀眾很喜歡它。看見一頭馴服的野獸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見各式各樣豢養的動物在我們面前走過,是我們莫大的快樂。怪不得御林軍開過的時候,有那麼多看熱鬧的人。
①拉丁文ursus(於蘇斯),意思是熊。
②拉丁文homo(奧莫),意思是人。
於蘇斯和奧莫從這個路口到那個路口,從阿伯臘斯特威思廣場到傑德伯勒廣場,從這一州到那一州、從這一郡到那一郡,從這座城到那座城,到處流浪。一個市集上沒有生意了,他們便到另外一個市集去。於蘇斯住在一輛小篷車裡,奧莫受過相當的訓練,白天拉車,夜晚看車。遇到壞路,上坡路,車轍溝太多或者泥濘太深的地方,這人便套上車套,親密地和狼並肩拉車子。他們就這樣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樹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門口、菜市、公共散步場、公園旁邊或者教堂門口的廣場,他們便隨隨便便住下。車子一停在市集的場子上,有些女人就張著嘴巴跑過來,看熱鬧的人圍了一個圈子,於蘇斯於是開始大聲演說,奧莫就在旁邊捧場。狼嘴裡銜著一隻盆子,很有禮貌地向觀眾收錢。他們的日子就是這樣混過來的。狼有學問,人也有學問。狼會玩各種各樣的把戲,增加了不少的收入。它這套本事如果不是這個人訓練出來的,就是它自己學會的。它的朋友常常對它說:“你千萬不要墮落成人。”
狼從來不咬人,人卻偶爾要咬一下。至少於蘇斯有咬人的企圖。於蘇斯是個厭世者,他就是為了發洩他對人生的仇恨,才吃變把戲這行飯的。當然也是為了餬口,因為肚子可不許你討價還價。此外,這個厭世的玩把戲的人,也許是表示自己並不簡單,也許是表示自己多才多藝,還操著醫生的行業。做醫生也不算什麼,他還會口技呢。他的嘴唇一動也不動,可是你可以聽見他在說話。任何人的聲調和發音經他一模仿,準能把你矇混住。他模仿的聲音是那麼像,你簡直相信是被模仿的人在講話。他一個人能發出一群人的聲音。“口技專家”這個頭銜,他實在可以受之無愧。其實他早就用這個頭銜稱呼自己了。他能學各種鳥叫:像畫眉、鷦鷯、雲雀(也叫吱吱鳥)、白胸脯的燕八哥,以及像他一樣過流浪生活的各種候鳥。所以有時候他如果高興,就能讓你聽見廣場上嘈雜的人聲,或者草地上牲口的叫聲:一會兒千頭萬緒,好像狂風暴雨,一會兒清新寧靜,好像東方的黎明。這種雜技雖然很稀罕,可是確實存在。上世紀有個叫圖澤爾的人,能模仿人獸雜處的鬧聲和各種野獸的叫聲,後來在布封①門下做食客,專管獅吼狼叫的職司。於蘇斯很機靈,花樣百出,性情古怪,能順口詢一套怪誕不經的謊話,簡直跟一篇神話似的。看樣子他似乎相信這些東西,這種厚臉皮的做法也正是他狡猾的手法之一,他替人看手相,隨便翻翻書本,便斷言這人結局如何如何;給人家算命,告訴人家說,遇到黑牝馬不吉利;又說出門旅行,如果聽見有不知道你上哪兒去的人喊你,那就更加凶多吉少。他說自己是“販賣迷信的商人”。他常說:“我得承認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有所不同。”有一天大主教正在生氣,就把他叫了去;可是於蘇斯巧妙地把自己編的聖誕節的講道詞背了一遍,大主教聽了很高興,暗暗把它記在心裡,在講壇上當作自己的講詞當眾講了一遍。於是大主教便饒了於蘇斯。
①布封(17O7—1788),法國自然學家,作家。
作為一個醫生,於蘇斯好歹也治好過幾個病人。他使用香料;熟悉各種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