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2 / 4)

小說:笑面人 作者:無組織

裡不時會給人弄壞,不是把籬笆拆毀,便是把門環一類的東西拉下來。要是窮人乾的,便一定要坐牢;可是這是活潑的青年紳士乾的呀。

所有的俱樂部當中最時髦的一個,由一個皇帝來當主席,他的額頭上戴著一個新月章,自稱是大莫霍克人。這位莫霍克人超出了打哈哈的範圍。“為幹壞事而幹壞事”,便是這個俱樂部的會章。莫霍克人俱樂部有一個主要的目標,就是破壞。為了完成這個目標可以採用任何手段。會員在參加莫霍克人俱樂部時必須為這項宗旨宣誓。要用盡一切方法進行破壞,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對什麼人,不管用什麼方式,這是一種義務。莫霍克人俱樂部的每個會員必須有一種技能。有的是“跳舞教師”,那就是說,他們用劍尖刺進鄉下佬的腿肚子,使他跳來跳去。有的是“擠汗水的能手”,那就是說,湊七八個貴族,手裡拿著劍,包圍住一個可憐蟲,使他不可能不把背朝著其中一個貴族,他背後的那個貴族便用劍刺他一下懲罰他,這就弄得他只好轉來轉去,另外一個人在這傢伙的腰上刺一下,警告他背後有一個貴族,這樣輪流著刺,直到這個被一圈劍包圍著的人滿身是血,轉夠了,跳夠了,他們才命令僕人抽他一頓,讓他換換腦筋。另外一些人是“打獅子”的好漢,那就是說他們笑嘻嘻的攔住一個過路人,用拳頭一下子打爛他的鼻子,用兩隻大拇指使勁挖他的眼睛。如果眼珠子爆了,他們便賠償損失。

這些就是十八世紀初期倫敦遊手好閒的富人的消遣。巴黎的遊手好閒的人也有他們消磨時間的辦法。德·夏洛萊先生就對一個站在自己門檻上的市民開過一槍。自古以來,青年人就是喜歡玩樂的。

大衛·第利—摩埃爵士也把他豐富的自由的才能帶到這些尋歡作樂的機構裡來。他跟所有的人一樣,高高興興地燒掉一所用木頭和茅草蓋的小屋,把屋裡的人和東西烤得黃澄澄的,不過他會給他們再蓋一所石頭房子。他還在捉弄她俱樂部裡捉弄過兩個女人,一個還是個姑娘,他給了她一份嫁妝,另外的一個是結過婚的,他就任命她的丈夫去管理一座教堂。

他在鬥雞方面有許多值得稱讚的改進。在上戰場以前,大衛爵士怎樣打扮公雞,的確是值得一看的。公雞會互相咬住羽毛,正像打架的人互相抓住頭髮一樣。因此,大衛爵士便儘量把公雞弄得光禿禿的。他用剪刀剪掉公雞尾巴和從頭到肩膀的所有的羽毛。他常常說:“敵雞的喙就不容易施展了。”隨後他展開公雞的翅膀,把翎毛一根一根削得尖尖的,好像在翅膀上裝了一根根鐵刺。他說:“這是準備刺敵雞的眼睛的,”接著,他又用一把小刀刮雞爪子,把爪尖修得尖尖的,在蹴爪上裝上一個又尖又鋒利的鋼刺,他在雞頭上和脖子上吐唾沫,像替運動員塗油一樣,最後才把這個可怕的公雞放下,喊道:“瞧!公雞這樣就變成了老鷹,家禽變成了山裡的野禽!”

大衛爵士參加拳擊比賽,他本人就是一本活的拳擊規則。每一次重要的拳賽,都由他來插樁,拉繩子,量拳賽場的尺寸。遇到他作助手的時候,他一步步跟著他的拳擊家,一隻手拿瓶子,一隻手拿海綿,向他嚷著:“狠狠地打”,建議拳擊家應該耍什麼花招,戰鬥的時候,他在旁邊出主意,流血的時候,他給他擦乾,摔倒的時候,他把他攙起來。讓他扶著自己的膝蓋,把白蘭地瓶口塞進他的牙齒中間,並且喝一口水,噴在拳擊家的眼睛和耳朵上,這麼一來,即使是死人也會活轉來的。要是他當裁判員,他的裁判很公正。除了助手以外,他不許任何人幫助決鬥者。要是一方不面對對方站好,他便宣告他被擊敗。他注意每一個回合不超過半分鐘。不許用頭撞,要是誰用這個方法便是犯規,對方摔倒了,不許再打。雖然有這些學問,可是他並不賣弄,並且一點也不影響他在社會上的悠閒態度。

當大衛做裁判員的時候,決鬥雙方的滿臉粉刺、頭髮亂蓬蓬的黑臉朋友,都不敢走過來幫助失敗的人,也不敢跳過障礙物,進入決鬥場,弄斷繩子,拖倒木樁,用武力來擾亂決鬥。像大衛爵士這樣使他們不敢撒野的裁判員,實在寥寥無幾。

誰都不會像他那樣訓練。他只要答應做訓練員,就一定能打贏。大衛爵士選中一個大力士,身體大得像一座山,高得像一座塔,就把他當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問題在於怎樣把這塊有血有肉的岩石從防守狀態轉變為進攻。他對這一點有特長。他選中了他的大力士以後,就再也不離開他。他簡直像個保姆。他替他量酒,替他稱肉,計算他睡眠的時間。運動員的這種令人佩服的營養法則就是他首先發明,後來才由慕賽萊翻版的:早晨一隻生雞蛋和一杯雪利酒;十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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