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小說:那些花兒,那些青春 作者:緣圓

學習、生活、戀愛、傷悲、開心、抽菸、喝酒,只為著一個至高無上的目的:活著!為了活著我們想過要不顧一切,勇往直前。

我們是鏗鏘三人行,三角形是世間最穩定的幾何圖形,因為三個角剛好能支起一片天空,我們的這片天空,叫:愛。

為了穩住這片天空不被風吹散,我常常一個人無恥地想到,如果我和馮橋還有朝暉能一輩子生活在一起,那多好!朝暉是我的男朋友,我也常常無聊而自私地想到,要是馮橋一輩子不結婚就守著我和朝暉過日子,那該多好!

其實朝暉這人一開始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印象,至於後來事情怎麼發展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至於我還愛上了他,就不忍述說了,畢竟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失敗慘痛的經歷,很久很久以後的一個夜晚我從噩夢中驚醒,才突然意識到我被騙了,被他的花言巧語給騙了。無奈後悔已經來不及,跳樓又顯得太懦弱,所以只有打落的牙齒和血吞,勉強擠出兩滴悔恨的淚水,指著他腦門說:從今往後,我就是你的人了。你甭想欺負我,否則我打得你頭腦開花滿地找牙。

那時候我強悍得就像只母老虎,把朝暉逼得一步步往後退,直到最後關門進了衛生間。從那天起我們的角色定位就是每次我發了火他就裝孫子,在我面前哭著喊著要我原諒他否則他活不下去了,也就是說,他經常都在做錯事。我把那些事通通叫做〃對不起我的事。〃

而馮橋和朝暉從生下來就認識了,因為兩家有著某種言不明道不白的世交關係,反正據說也就是馮橋的爺爺是朝暉的外公當年從抗美援朝的戰場上給扛回來的。所以朝暉跟馮橋打小就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小學時候就整天戴著紅領巾一塊兒盡幹壞事兒。高考那年他們還約好了要去清華大學當害群之馬,結果不幸被清華招生辦狠狠一刷,可憐兮兮的到了四川。還好在那遙遠的四川,有一個學校願意收留他們,接受他們這樣的害群之馬。雖然大學裡像他們這樣的害群之馬很多,多得數不過來,不過一提到有人願意收留他們,倆人都還感激涕零的。

我的經歷跟他們很像,所以我一直覺得這叫緣分,這是隨波逐流的結果。

我最先認識的是朝暉,認識他的那天成都颳起了入秋以來的第一場大風。成都是很少颳風的,不像北京,沒事都能把樹颳得顛來倒去,所以我預感會有事情要發生,而往往我的預感又比較靈,特別對於壞事,那才叫一預言一準兒會發生。

那天我站在食堂門口跟人吵架,自以為練就了三寸不爛之舌就可以走遍天下無敵手,誰知一山更比一山高,強中更有強中手,偷車的還把車主罵得差點暈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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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死的抓住我那輛破腳踏車不放,我說這就我的,我還認得它,這坐墊還是我新換的。

偷車的(我丟了的腳踏車在他手裡,我就叫他偷車的)義憤填膺,振振有辭:換一新坐墊就證明是你的了,那所有新坐墊的車全是你的,行了吧?

我認得我的車,前面那擋泥板還是我給拆了的,你這不也是沒嗎?

這車上寫了你的名字了麼?

我說你這人怎麼這麼不講理啊?這明明就是我的車。

你才不講理,這車是我的我前天才買的!

在哪兒買的?

舊車市場。

那明明就是小偷偷了賣給你的,這是我的車。

那你找小偷理論去吧。

我氣得上氣不接下氣,掏出電話說就要報警,偷車的高傲得對我不屑一顧,居然拿鼻孔看著我,還衝我咆哮,你報啊報啊!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

就在我剛撥了110三個數字中的第一個時,偷車的就提出要和我〃私了〃,他說我勸你還是別鬧了,你要實在喜歡,我把這車送你算了,看你長得漂亮的份兒上。

靠!罵了我就算了,還侮辱我。我氣得簡直快瘋了,渾身抖得跟大風吹亂了的樹葉似的。於是我說好啊,反正這是我的車,我不介意被你騎過幾天,還我!!

那我豈不是白花錢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咱倆共用這車,一三五歸我,二四六你拿去。

星期天呢?

星期天嘛,你坐後面,我帶你!

偷車的,你,真,無,恥!我一字兒一頓的說,恨得牙癢癢的。

什麼叫偷車的,真難聽。我叫朝暉,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和我……

朝暉這人打小就長著一張壞人的臉,上學時但凡班裡有人幹了什麼偷雞摸狗的壞事兒老師準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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