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是一條很重要的教育原則。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太強調自覺性會使“一切徒有其表的東西都在人身上培植虛偽的性格”。並說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這種不道德的行為還有更巧妙,更隱蔽的表現——事先設計、故意生造一種教育的場景。”而當受教育者“非常準確地看穿這種矯揉造作的把戲”,“他的心靈,形象地說,便會扣上全部紐扣,整個封閉起來。”所以受教育者“愈少感到落在自己頭上的教育設想”,則其“教育效果便愈大”。《教育的藝術》第31頁。我認為如何對待人的感情涉及到對人的認識和態度問題,從根本上說乃是是否把人當做人來認識和對待的問題。有意識地以教育者的身份向人說教,設計所謂教育活動,會使人感到他是被有目的地引到什麼地方去而傷害他的自尊,因為這種態度和做法本身就帶侮辱意味。這種現象在藝術創作中也是非常普遍的,不能否認,我們過去的所謂藝術作品,很多是在“透過什麼表現什麼”這樣一個公式的指導下,經過“精心設計,精心施工”而炮製出來的。結果如何,社會效果如何,事實早已作了回答,不必我來說了。這樣說,絕不意味著我們反對自覺意識和自我控制,只是要強調自覺意識和自我控制只能間接地起作用,人的深刻的情緒體驗、感情和熱情是不能受直接影響的。人在任何時候也決不會根據命令、按照要求,甚至是自己的命令和要求去愛什麼和不愛什麼。丹麥心理學家海甫定說:“在精神生活中,惟感情與感情之爭耳。吾人所謂理性與情慾戰者,自心理學上視之,甚為不確,何則?此二者不能直接相爭,而一思想勝一感情惟存於喚起於其他感情後故也……所謂理性與欲情之爭,實不外思想與思想之爭。”《心理學概論》第315頁。這是說感情只能靠感情來控制。一種感情可由另一種感情克服或取代,理智是無能為力的。*主義認為,人的感情是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是生活實踐的必然的和自然的結果。最能說明問題的莫過於如何進行思想改造了,思想改造的過程當然就是感情變化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是不可能自覺進行的,如像我們過去所一再強調的那樣。魯賓斯坦深刻指出:“人們常常說,人應當有意識地進行自我改造”,但是,這種改造,“只有作為一個環節而參加在直接為了解決對生活有意義的課題的勞動和活動中去的時候,才可能達到。”就是說,不能帶著自覺的自我改造的意識去進行自我改造而只能在社會活動中無意識地進行。意志和性格的鍛鍊也是這樣。意志和性格“不是在故意的鍛鍊中,而是在認真地旨在解決重大生活課題的活動中得到徹底的鍛鍊的”。“它們的形成不是主體的直接的、有意的目的,而是表現為它的活動的結果。如果有人把自我改造當做自己的關懷和行動的直接目的而直接來從事的話,那麼,他通常是很少能夠達到這個目的的。”在這方面最富有效果的是真正忘我的勞動。“人應當達到自我改造;可是他首先應當爭取的不是使自己個人成為好的,而是在生活中要做出某種客觀上良好的事情。”也就是“人在不是為自己而忙碌的時候,卻在事實上進行著自我改造”。所以“自我改造表現為他的生活和活動的自然的結果”,而不是事先定好的目的和動機。
餘論(2)
人的能力也是這樣形成的。它“不是依靠以形成自己相應的能力為直接目的的鍛鍊來完成的,而是經由認真地解決客觀上有重大意義的課題的活動來完成的。在這種活動的程序中,人的能力的形成是他的行動的自然的結果,而不是他的行動的直接目的”。
魯賓斯坦強調,“這並不降低意識性的作用”,“真正的意識性首先在於意識到生活中客觀上重要的東西,在於對主體個人有重要意義的東西,同客觀上有重要意義的東西的一致。意識對自我控制是必要的,但意識到什麼東西則是問題的所在。往往有這樣的情境,即人必須瞭解自己的感情和充分地、徹底地、不加任何迴避、隱瞞和掩飾地真正弄清自己的感情。可是,對自己的生活和活動的課題和目的意識,特別是對重大的生活課題和形成對它們應有的態度的意識,比專心致志於徹底弄清自己每一種極短暫的下意識的體驗更為重要些。對無意識的動機的有效的控制是透過被意識到的人所參加的活動的目的而實現出來的。從而,無意識東西雖始終都是沒有意識到的東西,然而卻是透過意識到的東西來加以控制的。”不用說,意識對無意識的這種控制是意識不到的,而愈是意識不到,則愈能促進無意識的變化。
總之,“人在行動中揭明自己,在生活感受中檢驗自己,比起只是專心致志於僅僅一種自我直觀來能夠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