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4 / 4)

舅舅呀,這就是戲班的戲德,人家說了跟著鳳凰走得俊,能給好角牽馬縋蹬,不給賴角當祖宗。什麼是好角呢,就是好心的,懂得疼人的那個角。有許多人唱得好,可是很吝嗇,一分錢也不替下邊的人想。我不這樣,我從小就這樣,一直到十六七歲唱戲唱得有名了都是這樣。很多演員從13歲跟我到現在,現在北京還有幾位老演員,楊秀秀、楊志成、王東芳,都是從我13歲起就跟著我,跟我一塊來北京的。

1949年開始,我在天橋唱戲,從萬壽軒唱戲後來到了城裡民主劇場,我們鎮壓反革命鬥倒了惡霸財主,成立了集體所有制的班。但是,我們經濟自理,這些人都和我在一塊。

1951年的1月,我當兵了,到了總政文工團,解放軍評劇團,當了文藝兵。1955年成立評劇院,我從部隊又到了地方,我都沒離開楊秀秀。王東芳同志在“文革”前死掉了。楊秀秀曾經說了一句話,她說:“唉,文化大革命我最累的一件事,就是給小鳳按手印。不知把自己賣了多少次,小鳳一賣了我就按手印。”她不懂得那叫外調,她給我證明,她不會說,她說小鳳賣了多少次我就得給她按多少次手印。因為我沒有離開過她,從13歲她就給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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