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2 / 4)

如從時間上考察,西方列強侵略中國是季節性、陣發性、間隔性的;在矛盾緩和期,中國還可以在國際法(儘管這個國際法更多地體現著強梁的意志)的框架內與他們和平共處。日本人又是個例外。自中日甲午戰爭醞釀階段開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在五六十年期間,日本軍、政首腦從未停止過對中國的圖謀與侵害,得寸進尺,變本加厲,無所不用其極。

“大和”民族的瘋狂化、妖魔化是一個自為的過程。

軍國主義、帝國主義以及法西斯主義,似乎都還不能代其受過。

這讓我們事後猜測:一個侷限於狹隘生存空間的民族,難道就必然誘發邪惡的膨脹欲、無度的佔有慾、陰暗的毀滅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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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國綜合症:黨爭、內戰與割據(1)

在結撰上一節文字時,我的內心一直喚不起清算侵略的自豪與自尊。結論大部分都有寫在各種版本的教科書裡,作者只是稍稍梳理一下順序,自認並無發明和創造。複述的期待,或許僅僅是想從徹頭徹尾、徹裡徹外的民族麻木中尋找一點被侵略的“疼”,以及“疼”後的自知或自悟。

我們受過侵略,因而我們有權譴責侵略。譴責侵略,讓人義憤填膺,理直氣壯,好不痛快!

當“被侵略”也異化為一種“榮耀”時,譴責侵略的哲學反諷很自然就是一場用今天的鉛粉、塗抹昨日面龐的化妝舞會。

上節追記,我曾努力恢復日本帝國主義“賊”的面目,這一節文字,我則盡力恢復中國人“慢藏誨盜”的“誘惑者”面目。

“誨盜”的判定,寫在中國最古老的智慧書《易》中:

子曰:作《易》者知其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伐淫。《易》曰:“負且乘,致盜至。”盜之招也。⑥

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是誰“負且乘”?是誰“上慢下暴”?是誰“慢藏誨盜”?這才招致了日本人的侵略呢?

與中國人的不識盜,不防盜,甚至認盜為友,串通自盜相反,日本人則以他們極端的聰明,選準時機,測準路徑,或瞞天過海,或翻雲覆雨,在中國“小人”的配合下,手眼神通,探囊取物,對中國進行了一次洗劫式的搶掠。

如果你認為這種表述太玄虛,那就讓我們一同看看歷史的實在。

大清國是很虛弱的,於是人們總以為經過了“辛亥革命”洗禮的“中華民國”是新政體(共和制)、新領袖(總統或總理)、新軍隊(陸海空齊備)、新國民(剪了辮子、放了“三寸金蓮”),那一定會又團結、又強大;因而在與西方列強、東洋近鄰的相處中是不會重蹈前朝恥辱的。

這判斷落空了。

辛亥革命是“半截子革命”。它趕走了皇帝,結束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順帶掃蕩了與帝制相關的各種舊制度,基本上完成了“除舊”的任務。但在“布新”方面,它缺課太多。這就造成了“中華民國”的先天不足。從某種比喻意義上看,“中華民國”是一件未按設計圖紙製造、又未經檢驗的半成品;雖然貼上了“辛亥革命”的商標,但“中華民國”並未完成“辛亥革命”總設計師孫中山的政治設定——如“民主共和制”(合眾國制)、如“三民主義”、如“平均地權”等。這是個大題目,留給民國史專家去做。

本節文案,將僅限於中華民國的“自衛”機制作一些例舉,恰巧也就呼應了“誨盜”的判斷。

讓我們重溫一段過時的“情報”。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當日,起義者攻入湖廣總督府,進而佔領武昌城,總督瑞澂逃上軍艦。驚魂初定,瑞澂就以“義和團復起”為說詞,派人去漢口各國領事館,乞求各國軍艦炮轟起義軍。10月11日,各國領事開會議決。最積極響應的是德國領事,日本領事亦贊同開炮。因為法國領事是孫中山的朋友,極言革命黨不同於義和團,所以各國領事才草簽了一份嚴守中立的佈告:

為佈告嚴守中立事,現值中國政府與中國民軍,互起戰爭,查國際公法,無論何國政府,與其國民開戰,該國內法管轄之事,其駐在該國之外國人,無干涉權,並應嚴守中立,不得藏慝兩方有關係之職守者,亦不得輔助任何方面之狀態。據此,本領事自應嚴守中立,並照租界規則,不準攜帶軍械之武裝人在租界內發現,及在租界內儲匿各式軍械及炸藥等事。此係本領事等遵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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