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2 / 4)

分析更具體、更深刻,因而更易於引發後來人的責任性反思。如果防備了敵方的“突然襲擊”,勝負之勢,正未可判。

嚴肅說來,孤拔亦並未“突然襲擊”。他們是發了戰書的。狡猾的是,他將戰書發給福建總督何璟。何璟竟然誤解了戰書,致使他推遲一個時辰才向馬尾方面傳達備戰命令,所以當法軍升火發炮時,中方艦船一無所備。敵強我弱,束手捱打,豈有不敗之理?

責任回到張佩綸,作為最高軍政長官和前敵總指揮,他其實也是在戰書到來之前就接獲了英國領事及法國僑民透露的戰爭訊息,但他囿於外交照會未到而猶豫不決。各艦將士,在與敵方對峙四十多天後,身心均已疲憊。畏於張佩綸“不準無令自行起錨”?輥?輯?訛 及“不準先行開炮,違者或勝亦斬”訛的軍令,也大都處在委靡狀態。尤其不能讓人諒解的是,張佩綸自始至終都向福建海軍官兵隱瞞了敵人業已宣戰、戰火隨時都將燃起的訊息。

以吾愚見,福建海軍的力量是被中國學者縮了水的。因為敗了,要找原因;因為要批判封建皇權,要找例證;所以人們已經習慣了將失敗者說得不堪一擊。這兒僅說一艦——“揚武”號,讓今人感知一下失敗的可惜。

“揚武”號巡洋艦,250馬力,排水量1393噸,員額200人,裝備十一尊惠物沃斯炮(150磅一尊,70磅兩尊,安於斯可茲鐵架上;另八尊為70磅齊射弦炮),另外船頭還裝有兩尊黃銅製造、且有來復線的荷威澤24磅炮。這艘軍艦被外國海軍將領稱為“同一等級威力非常強大的船艦”。

假設這一艘巡洋艦先發制人,孤拔的旗艦“窩爾達”大抵逃不脫或沉沒、或重傷的結局。但是,“揚武”不武,法軍46號魚雷艇的第一發魚雷就擊中了它。在擱淺的狀態下,“揚武”號的尾炮依然重傷46號魚雷艇。後來,是大火烽起,戰艦沉沒,沉沒之前,“揚武”號向敵人發出最後一發炮彈,並升起龍旗……

中國海軍不是不能戰,是“聖旨”與“軍令”束縛了他們的手腳。

關於馬尾海戰的損失,張佩綸在奏報中有意作了壓低:“七兵輪、兩商船,及艇哨各船均燼。”其實,是全軍覆沒。張氏所奏“少受傷損”的“伏波”、“藝新”二艦,也先後沉於江底。對法方的損失,他又作了誇大:“焚一輪,壞一輪,沉一魚雷。”戰鬥結束,法人僅沉一魚雷艇!至於張佩綸託言“傳聞異詞”而宣揚的“孤拔受傷已死”、“鳥波管駕已死”、“法焚溺三百人”,那更是虛捏烏有,顛倒功罪的自飾之言。何謂文過飾非?張佩綸即為一例。惟一表示良知尚存的,是張佩綸沒有埋沒將士們的忠勇:“各船軍士,用命致死,猶能鏖戰兩時,死者灰燼,存者焦傷。”當然,這一慘烈的結局也還是張佩綸一手造成的。

馬尾之戰的經濟損失或可估出(如150馬力的“伏波”艦造價163000兩白銀,80馬力的“福星”艦造價106000兩白銀,250馬力的“揚武”艦造價為254000兩白銀,馬尾船廠的造價及歷史累計投入更是高達千萬兩白銀),但它對中國人自力更生辦海軍的負面影響、對中國近代“洋務運動”的破壞,則又不是數字能夠表現的。

馬尾之戰留下的另一假定性懸念是,在敵強我弱的情勢下,“不抵抗主義”導致全軍覆沒,倘實行“抵抗主義”,勝算又有幾何?

有一個終極性的結論是肯定的:決不至於“全軍覆沒”!回到光緒十年的歷史時空,法國侵華軍決然不是不可戰勝的。在馬尾,中國除艦小炮弱之外,主要的“缺項”是一位愛國的、盡職的、有勇有謀的“前敵統帥”。張佩綸乃誇口書生,何足道哉!

追溯到戰場之外的政治博弈,問題的癥結在於以層層效忠(即欺騙)為安定係數的專制權力,其運作程式恰恰是粉碎英傑、吸納奴才的。黃粱偃武,殘喘苟安,一旦有事,徵召無人,在每一次軍事失利後,都掩藏著一種政治絕症。西太后的臨危授命,錯點欽差,也真的暴露了朝中無人或肉食者鄙的嚴酷頹勢。

張佩綸流放黑龍江,五年後刑滿釋放。因禍得福,被李鴻章選為東床快婿,且招為幕僚。張氏心裡,有一份蒼涼,也有一份委屈。以他的文才、詩才、議政才、監察才,周流於江湖廟堂,都是一把好手。可惜巧才拙用,誤了清名。考究起來,他的性格殘缺——得勢膨脹,掌權混帳,則是他馬尾覆舟的內因。

李鴻章在張佩綸處於人生低谷時,納親敬賢,表示了公開的肯定。考其前因,亦與馬尾海戰有關。海戰前,即光緒十年四月,張、李之間曾有電稿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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