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忠般惡貫滿盈者,也有喬明志般抗日殺敵者,又有時而抗日時而投日者。
民國創立後,“沒有一片區域沒有土匪,沒有一年土匪偃旗息鼓。”日本人納武津於1923年所著《支那土匪研究》中寫道:“土匪是中國的致命傷,這一創口現在已經危及心臟周圍的要害地區。”辛亥革命以後的十年裡,很多報章開始不再把中國稱為“民國”,而稱為“匪國”。到1930年,土匪人數的保守估計,為兩百萬左右。
土匪為禍中國,尤以山東、河南、四川等地為甚。山東自古以來民風剽悍,民國成立之後的連年戰亂中,那些擁有“雄才大略”的軍閥政客們都相中了能打能拼的山東大漢,爭相來山東招兵買馬。結果就如記者們在報上所報道的:各省招兵多半在山東,而遣散一兵,山東即來一匪,是在招兵未戰之時已伏蹂躪山東之種子。
“他們居住山洞、獸穴,性情暴躁。在法律軟弱無力,政府**墮落而無法抑制殘暴和壓迫的時代,在公理遭到踐踏,當權者站在惡人一邊的時候,他們頑強地要求……一種正義。”英國人貝思飛在《民國時期的土匪》中如是說。
在民國這一社會大轉型時期,山東土匪“順應”潮流,適時而變,從而出現了一些與傳統社會相比所未有的新表徵。這主要表現在:一、土匪在裝備和編練上實現了“匪隊”的現代化;二、其政治性日益凸顯。但同時必須指出:土匪由傳統向現代的轉變無疑給轉型期的民國社會帶來更高強度的危害。
民國初時,山東軍政顯要從田中玉到熊炳琦,從張宗昌到韓復榘,無人不喊要剿匪,無人不嚷要緝賊,省政府年年發兵,月月進剿,匪患非但未滅,反而愈剿愈獗。
韓復榘的部隊多吃空餉,槍支、彈藥皆無定數。韓部中私賣槍彈與匪者,不乏其人。韓的剿匪部隊常與劉黑七匪夥,在約定地點挖道戰壕,劉匪把金銀財寶放諸壕內,韓部朝天空放幾槍,便跳進壕內取走財物,遂將槍彈置於壕中,官軍一撤,劉匪即把軍械取走。頑童們見韓部朝天放空槍,常尾隨其後揀銅製的彈殼去換糖塊吃。
匪患與**常常是一種社會併發症。官吏靠權力的侵吞,土匪靠暴力的掠奪,純屬“無本生意”。前者最卑鄙,最齷齪,最無恥;後者最酷虐,最暴戾,最兇悍。官匪為禍,民不聊生。
因為天災**相連,生存本就艱難,沒了秩序,一些“刁狡之徒,鋌而走險”,棄良為匪,百姓深受其害,寄望於徵糧收稅的官府,但此時的官府已成酒囊飯袋,於是匪患日甚,也有農民被土匪禍害,伸冤無門,只好自己拉桿為匪以報私仇。
由於官方剿匪力量如軍警對匪患無力剿除肅清,地方治安得不到保障。各地紳民和百姓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得不自行組織起來,倡辦組建民眾自衛武裝以自衛。
於是,由傳統團練武裝演變過來的民團在山東便再度興起。“大刀會”、“紅槍會”等民間組織風起雲湧;小村併入大村,村村修圍牆,築圩子,買槍支,造土炮,設哨樓;不少地方還成立了“聯莊會”,一處有匪患,八方來助剿。
慕容家便是抓住了這樣的機會,以保境安民為號召,組織起武裝團體聯莊會,也就是民團。慕容家不僅是倡義者,還陸陸續續對所組織的民團進行了較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使得民團武裝的組織漸漸完備,器械漸漸齊全,規模與實力也是與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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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任意無虞,隨心自在
民國土匪難以剿滅的原因並不複雜,最基本的就是“官逼民反”。由於軍閥殘酷的戰爭政策,獨斷專行,賦稅沉重,致使農村中許多人無地可種,成為無業遊民,有地之人也是貧困潦倒,食不果腹,為了爭得基本的生存權力,鋌而走險,落草為寇。對饑民來說,一隻饅頭幾張煎餅便可以當作旗幟揮舞。其次,兵匪勾結,統治者雖然制定了種種剿匪措施,但執行起來大打折扣,軍隊往往借剿匪之名劫掠村莊,兵匪不分,甚至互相勾結。
而由於民團對地理環境的觀察、險要據點的選定,多能得心應手,所以在他們所熟悉的環境裡防禦土匪進攻,幫助官軍進剿土匪,也最能發揮其自身優勢,取得遊擊或防禦的最佳效果。
同時,由於其地緣性和血緣性特徵,使其能夠在一定的地區和時間內,團結宗族和鄉里之人,基於“保鄉衛家”而持同仇敵愾心理,能夠強化鄰里百姓共同抗敵的意志,從而形成一定的凝聚力。
縣誌記載:民國十八年夏五月,一個人稱“大尾巴”(當地人對狼的別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