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們來說都差不多。他們照舊幹著見不得光的買賣,照樣為爭地盤或者爭娘們兒而打得頭破血流,依舊能在談判時用匕首把自己大tuǐ上的ròu割下來而面不改他們昂著頭自稱是個爺們兒,卻不想到他們是亡國奴裡的爺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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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格殺令
第二百零六章格殺令
要打蛇,就先要握緊棍子。黃曆認為單憑自己個人的殺敵能力,給鬼子造成的傷害總是有限的。而要將殺敵的理論和技巧傳授給他人,則會對抗日事業更加有益。成功的行動過後費了一週的空閒時間,整理出一本《城市戰鬥手冊》。
這本手冊字數不多,但內容很全面、很系統,其中涉及了幾種製作爆炸物的方法,非常具有可行另外便是介紹城市作戰的一些常用手段和戰術,以及一些特工常識,比如跟蹤、反跟蹤、徒手格殺(在北平這樣的淪陷城市裡隨身攜帶武器是很危險的)等等。這與軍統的繁瑣教材又有很大不同,注重的是簡單實用,能被迅速掌握。
為了以後的戰鬥,黃曆不僅寫出了理論,更將其付諸於實踐,經過試驗,他和李振英制出了塑塑的外觀象橡皮泥或生麵糰,具有良好的可塑xìng和粘稠度。而且密度高,防水xìng能好,便於偽裝攜帶,容易捏成所需形狀,很適合特種作戰需要。不是有首兒歌這麼唱的:好好一齣手,誰也別想跑。你一包,我一包,日本鬼子夾著尾巴逃跑了……”
有了塑抗團因此有了新的殺敵利器。而且在這次掃除毒害的行動中也有了新的方式,那就是效仿武松鴛鴦樓留言,也是學習後世恐怖分子每每聲稱對某起襲擊負責的做法,抗團在城內城外貼了不少告示,一是為擴大影響,二來也迎合了中國人好漢做事好漢當的心理。
黃曆nòng完手冊,又將注意力集中到了特務身上,正準備對蔣文忠實施最後的控制時,從天津傳來了最新的軍統指令。
“以上海地區為重點,建議各淪陷區都可量力而行,針對日本武裝官兵,給予嚴厲打擊,格殺勿論。建議包括以下三點:一、以身著軍服的日本軍人為格殺物件,不論其軍階高低、官職大無須事先奉準或報備,得手當場即幹掉;二、其執行地點,以日軍佔領區及其勢力範圍之內為限;三、儘可能避免殃及我國居民的安全……”
“為了便於明瞭以及解答可能發生的一些疑問,對以上三點,再加以申述如下:以前,照規定,無論制裁任何人,包括敵軍在內,都必須事先奉準而後可;自本命令下達後,可以便宜行事先斬後奏,而實際上也非如此不可。試想,我們從外形中,頂多也只能辨識出日本軍人的兵種及官階,不可能得悉他們的職位與姓名,因為他們一律不配帶符號或名牌。至於他們所負的任務為何,那就更無從得知了,又何況這種事情大部份都發生在臨時遭遇之際。另外,格殺日本兵而害了我們無辜同胞的事,過去已屢見不鮮,每逢一次行動破壞後,日軍總是封鎖現場,任意逮捕附近居民,除嚴刑拷問外,且肆意擄掠無惡不作。其接近大都市的地方,因耳目眾多,或許還稍有顧忌,到了窮鄉僻壤,那就更為所yù為了。有鑑於此,所以我們諄諄告誡同志們:事先絕不利用居民的家屋作為掩蔽,事後則儘可能撤離出事現場,萬不可圖一時之安全,進入民宅躲藏。換句話說,寧肯多冒一點危險,也不要牽累了同胞。另外,格殺身著軍服的日本官兵,和在戰場上攻擊敵人一樣,旨在打擊敵軍士氣,消滅敵軍實力。其所以不殺穿便衣的,即使明知道他是日本軍人,我們也應以‘解除武裝’視之。設如有一天日本軍人都不敢身著軍服到處橫行國人,那就證明此一行動之奏效……”
命令是建議因為抗團雖受軍統支援,但實際上卻並不屬於軍統,他們有相當的自由。但對於這個轉來的命令,抗團的幾個領導卻都興奮異常,摩拳擦掌。
大凡經歷了這幾年苦難的國人,如果天良猶在,又不太健忘的話,一定是記憶猶新,仇恨滿而對於和敵寇短兵相接、不斷搏鬥的抗團,當然會更有切身之痛,也可以說是由於日軍的殘暴不仁而jī發出來的仇恨。所以,抗團領導的心理反應是:如果可以不經奉準,便能徑自格殺日軍武裝官兵的話,他們都會爭先恐後的樂於執行此一任務,這太痛快了。
“我看各行動組應該全部出動,對在街上驕橫異常的日軍士兵予以格殺,甚至幾個行動組可以聯合行動,針對日本憲兵開展攻擊。”孫若愚使勁地一揮拳頭,表示出他心中的迫不及待。
李振英剛看指令時也漲紅了臉,但仔細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