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大吼一聲:“爺爺奶奶沒有養孫子的法律責任!”
法官回道:“你們是沒有,可是吳原有!”
最後,法官詢問雙方當事人意見。
吳原說:“可以一塊兒吃飯,一塊兒過日子,錢我一分不拿!”
庭審結束。
2007年4月5日上午約10點半,公公以吳原生水痘為由(以前婆婆親口說過,吳原小時候曾經生過一次水痘),在沒有與我家取得直接聯絡之前,怒氣衝衝來到我工作單位值班室,他一腳踹開房門,將兩歲的孫子從懷中一把扔到地上,孩子措不及防,身子一下撲倒在地,兩隻膝蓋磕青,額頭當場碰起大包,疼痛難忍,加之受到驚嚇,哭得喘不上氣。公公扭頭拼命飛跑,一邊跑一邊指著我鼻子破口大罵,罵我“一家子流氓”。
我被公公氣得從此耳鳴。
孩子由於跟我一年多沒見,已經不認得了,並且被爺爺扔到地上,受了嚴重驚嚇,大哭不止,到了姥姥家,整整一天不吃不喝,不住地哭鬧,並且伴有流涕、咳嗽、低燒的症狀,我和父母急得要命,給吳原家打了無數遍電話,可他們就是不接。無奈我只得撥打了新聞熱線,希望報道事實真相,並儘快與吳原家取得聯絡。
4月7號晚七點半,當地新聞報道了公公“扔孫子”的事實,頓時一片譁然,引起民眾極大公憤。
4月12日晚,新聞追蹤報道,老兩口主動找到電視臺,對扔孫子一事做出解釋,螢幕上婆婆兩眼紅腫,一臉無辜,似乎受了委屈的是她;公公神色平緩從容不迫,與在法庭上和扔孫子時的囂張氣焰判若兩人;老兩口許諾,半月後接回孫子。對於吳原是否生水痘,現已無從考證,但無論大人間有多少深仇大恨,當爺爺的都不能把親孫子扔到地上,可憐孩子無辜受到傷害。
13、14日,公公連續三次來到我工作單位,他打著“區政府幹部”的名義,聲稱找學校領導有“公事”。本是一場普通的離婚案,卻因公公的過分參與鬧得滿城風雨盡人皆知。
15日晚,我和媽在家帶孩子,我爸一個人在街上散步,忽然從背後傳來一聲謾罵:“歡XX,你個土匪!”我爸一驚,猛然回頭,只見公公騎一輛嶄新電動車,風馳電掣般朝自己駛來,擦肩而過瞬間,公公扭過頭來,一臉威脅狀,朝我爸厲聲吼道:“來公的來私的俺們都不怕!俺到處都有人!!有本事你就去告!!!”我爸氣得不行,朝他喊道:“吳正道,你給我下來!”公公卻一溜煙兒跑得沒了人影,如此舉動令人可笑又可氣。
公公親手毀了兒子的婚姻,毀了孫子的幸福,不知道他將來如何向睿睿解釋你的母親哪裡去了?
孩子在我家漸漸適應,只是口中時常唸叨要“狗狗奶奶”,起初我們都頗為費解,不知“狗狗奶奶”為何物?後來才恍然大悟,原來吳原家將睿睿的名字改為“杲杲”,他們仇恨於我,竟然連我給兒子起的名字也不放過,一併拋棄!孩子天真童稚,將姥姥給他買的糖果裝進小褲兜,一臉稚氣地說:“等回去給杲杲奶奶吃。”電話鈴響,他第一個衝過去,一把抓起話筒,大聲呼喊:“奶奶,我是杲杲——”如此情景,令人心酸落淚……
睿睿每日思念的唯一一個人是他奶奶,我明白婆婆對孩子付出最多,就憑這一點,我應該對她感激,我好多次夢見她像從前一樣對我關心照顧,我無數次想象法庭上我們婆媳盡釋前嫌抱頭痛哭,我多想再開口叫她一聲“媽”,但是真的見了面,看到她的惡臉相向,聽到一句句大言不慚的謊話從她溢滿白沫的口中噴出,一股無名怒火便從心底油然而生,令人氣頂腦門,恨不能一步衝上前去撕爛她的嘴,先前醞釀許久的那份感激早就蕩然無存了。
——人哪,有時候真是言不由衷啊!
19日,公婆外加他家的一個親戚,三人結成連綿戰線,將孫子輾轉接走,臨行前婆婆難掩內心的怒火,恨恨地盯了我媽一眼。
4月20日,吳原起訴離婚,第二、三次訴訟合併審理。
4月25日,我與一位法官去吳原家登記夫妻財產。我和吳原的家產已經全部被公婆佔有並使用,眼看家產一樣一樣落到法院的登記簿上,公婆的氣憤無法形容,當著法官的面,婆婆對我破口大罵:“你得死到我們前頭!”公公一會兒用手指刮臉,一會兒兩隻手鼓倒掌,做出各種奇怪表情,且用他獨特的拖長聲調陰陽怪氣說道:“哎——黃泉路上無老少……”
登完記,我們剛剛返回法院,公公忽然一個電話打過來,一口咬定我拿了他家的電話簿,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