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還只有汗水,收成至少要等到來年。
張掖周邊地區的變化是細微而漸進的,已經集中到城中的民兵則被重新整編,按照唐軍業已形成的評價標準分為上中下三等,上等編入府兵成為預備士卒,中等準備重新加以訓練之後作為本地的治安力量,下等則被集中到了固定的農場、牧場之中,成為屯田者與屯牧者。
和曹議金那種控制中心城鎮、羈縻周邊村莊的政策不同,張邁從一開始就走上了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
這是一整套軍政體系的植入,治安迅速地變好了,甚至在張邁車隊的尾巴上就開始有商人跟著來了。張掖城坊間竟開始有了為做生意而燃起的炊煙,昔日商業重鎮的繁華似乎開始讓人看到了一點希望。
比商店更早開張的,是吏、戶、法、倉、工等諸曹衙門,唐軍帶來的是一套在西北地區早已行之有效的新法令不是閉門造車做出來的法令,其中包括在過去幾年中逐漸積累起來的、適合西北風俗的習慣法。和曹議金的政府不同的是,張邁沒有讓這些法令法規只是存在於百姓接觸不到的紙張上,早有變文僧人將之編成了歌謠,並勒令各地僧侶、父老教百姓廣為傳唱,並指定了每個父老、僧侶所負責的區域,每隔半年還要派人下野抽查,若十歲以上孩童不同唱誦,則本鄉的僧侶、父老有過。
在抵達張掖之後,又有一批能工巧匠將大唐最核心的幾十條法令法規刻在石柱上,他們不是到張掖以後才做,而是每到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