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並用,根本不講究什麼大將風度。
這樣的瘋子反而對新附軍最有震懾力。很快,王老實的隊伍就尋不見了對手。所討拿處,新附軍將士紛紛避讓,根本不敢與他對陣。
“你們是不是男人,不敢殺韃子,難道就願意殺自家兄弟!”王老實將一名頑抗者的首級一刀砍飛,在血光中對著旁邊的新附軍喊道。
新附軍士兵們茫然地看著他,不敢抵抗,也不知道出言反駁。男人這個詞,離他們太久了,久到在心中己經陌生。
“韃子完蛋了,要麼快走,要麼跟老子殺韃子去!”王老實又大喝了一聲,脫離本陣,伸手將一名穿著百戶服色的新附軍拎到面前。
那名百戶掙扎著,哭喊著,求饒。手裡的刀來回亂晃,就是不敢向王老實身上砍。
“去吧,你也叫男人!”王老實鬆手,把百戶丟在了地上。那名百戶蹲在地上,以手掩面,放聲嚎啕。
“弟兄們,殺韃子啊。韃子害了那麼多人,難得你們都忘了麼!”李甄縱馬從煙霧中鑽了出來。身上的新附軍鎧甲還沒來得及換,只是在胳膊上纏了塊白布,用黑墨塗了個宋字。跟在他身後的幾個起義士兵興高采烈,每個人胳膊上都纏著白布,寫著自己的歸屬。
大部分新附軍士兵放下了刀槍,四散著逃命。個別人試探著脫下號衣,跟在破虜軍的隊伍最後。破虜軍計程車兵也不笑他們膽子小,用寬闊的肩膀遮替他們擋住了前方的刀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