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九歲那年,她就開始頑強地自我教育,她的營養源只是爸爸的書房和與哥哥交談的碎片,還有倫敦圖書館而已,她不眠不休地寫作,不捨晝夜地閱讀,每寫完一部作品,她就要崩潰一次,在崩潰的間歇期她寫一些輕量級作品作為鬆弛動作,餘時她寫大量的日記用以觀察自己的下意識,她此生最大的娛樂是寫信,大概有幾千封之多,她參加有限的社交活動,也是為了帶上捕蝶網為她的小說收集人物和情節標本,她交友戀愛都必須經過文字這個介質,他們必須和她一樣是文字的信仰者——我從未見過一個人,像伍爾芙這樣,終其一生,從各個方向頑強地與文字發生關係,它們是她的傷口,也是止疼片,是她的寵物,也將她馴養。就像小王子的狐狸一樣“你對你的玫瑰所花費的時間,使得這朵玫瑰,對你變得那麼重要”。
她說百合是一種太蒼白的花(2)
可笑的是:這個連自己獨自上街買件衣服都會打哆嗦的神經質女人,居然常常被比喻成狼,她要是匹狼,也只是身著狼皮而已,伏在她貌似強勢的女權攻勢下的勇氣,只是一塊蓄電池,真正的勇氣電源來自於她身後的人,小時候是媽媽,未成年時是姐姐,最後這電源的終身接班人是她的丈夫倫納德。這個女人活在文學史上是個傲然的奇蹟,真要移植到你家客廳裡,只能是場不折不扣的災難:她會在做飯時把婚戒丟在豬油裡,還在參加舞會時把襯裙穿反,她的鋒利不過是“舌辣”,而不是“根辣”,而她的丈夫倫納德呢?他曾經在噩夢中把自己的拇指拔脫節了,這種“噩夢中的畜力”,看似優雅的伍爾芙身上一樣有,他們在某些地方是完全對稱的,在伍爾芙還很小,無法熟練使用語言暴力的時候,她就有一種陰鬱的能力,只要她一旦震怒,她的兄姐們立刻感到周圍氣溫陡降,頭頂飛過一團烏雲,恐懼壓頂。這兩股子畜力,有時是反向的,比如伍爾芙瘋病發作的時候,倫納德就得用自己的畜力去壓制她的,在她無恙的時候,這種畜力轉而成為一種遠景式的呵護,保護著她在生活中的低能,為此他搭上了他的青春、生育權,一根健全的神經。這一切,我想大於一個男人對妻室的愛意,它更是他對她文學天才的保護,對某種絕對事物的信仰,這種純正的反犬儒氣質,才是真正的布盧姆斯伯裡精神。
很多藝術家都有自我形象設計癖,並不是他們刻意撒謊,只是他們太熱衷於虛構,比如克里斯蒂,她喜歡把自己設計成一個素人作家,以寫作打發閒時的閒婦,但是任何人膽敢質疑她的作品,她立刻像母狼一樣,從窩裡兇悍地撲出去捍衛它們,還有弗裡達,她明明是1907年出生,可她在所有的官方履歷表上填的都是1910年,那是墨西哥大革命發生的一年,她覺得這有利於把自己塑造成“革命之女”,這種激越鮮亮的背景色,更能映襯她波瀾壯闊的政治思想。與她們的耽於自我戲劇化不同,伍爾芙的自我調節恰恰是反向的。她在行文時也是一樣,非常淡漠人物的戲劇特徵,卻很關心她們的精神構造。
1917年她認識了紐西蘭女作家曼斯菲爾德,基於對一種即將出現的新鮮文體——意識流文學的敏感與革新意識,她們彼此投契,又基於同樣的原因,她們彼此嫉恨,在交談甚歡的流沙之下,是伍爾芙比水泥地還結實的頑固勢利眼。她是個超級勢利眼,但卻是一種教養和智性的勢利,並不涉及對方的物質背景,這也是她全部的價值觀,這種勢利眼的證據頻頻出現在她六卷本的日記裡,關於曼斯菲爾德她寫道:“這女人是個商人的女兒,她穿著像*,談吐像婊子,身上有體味,像一隻剛剛賣過淫的麝鼠。”
還好,伍爾芙除了有一根多刺和不忠的舌頭,過於精密的頭腦,踩了油門就踩不住剎車的想象力之外,還有尚算健全的自省機制,她像一隻冰箱裡的表,低溫,精密,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的自我精確定位,她又在日記裡盤點了自己的靈魂,承認自己嫉妒曼斯菲爾德活潑自主、實驗性的生活方式,比她本人大得多的異性社交半徑,正負加減之後,賬面顯示的結果是中正的:(曼斯菲爾德)是一隻可愛的貓科動物,鎮靜,疏遠,獨來獨往。
甚至她的發瘋也是同樣質地的,這種發瘋的可怕之處也正在於此:她是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發瘋,像是一個人隔著霧氣斑駁的玻璃窗,看著屋子裡的另外一個自我在發瘋,卻無法打破窗子把那個自我救出來。想一想,這個熱愛閱讀的女人,她甚至把不能閱讀都當作了她自殺的一個原因,如果她不停地發病,能閱讀的只餘下自己的瘋狂,會把她帶到一種怎樣的境界。如果她選擇放棄這種智性生活,不再寫和讀,做任何刺激智性的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