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費用、精神損失等共計12萬元。齊媛大為吃驚,忙追問對方索賠的理由。熊某答曰,胡老太認為正是齊媛撞到了自己。

從救人者一下子淪為撞人者。氣憤、委屈之餘,齊媛斷然拒絕了熊某的索賠要求。不過,事情並未就此偃旗息鼓。五天後,齊媛接到了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傳票,胡老太將齊媛告上了法庭。

只能應訴的齊媛在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下,找到了C市公交公司208路車隊,要求案發時當班的司機為自己提供證詞,以證清白。公交司機以沒看到事發經過為右拒絕作證。眼見開庭日期漸近,絕望中的齊媛只得求助於新聞媒體。

C市電視臺新聞欄目及本地的多家媒體對齊媛進行了採訪。齊媛堅稱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在講述整個事發經過之後,齊媛還透過電視節目,懇請當天的目擊者能為自己出庭作證,如果撞人者肯出來承擔責任,則再好不過。

鏡頭中,已明顯消瘦的女孩委屈萬分,聲淚俱下地懇求當天在場的好心人能還自己一個清白。觀者無不動容。然而,幾天過後,撥打電視臺公佈的熱線電話的觀眾倒是不少,但都是表達憤怒心情的,願意作證的目擊者仍然沒有出現,至於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無音信。

這是一個讓人不得不承認的現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已經是大多數人的生活信條。

女孩不甘心,來到事發地點打出橫幅尋找目擊證人。然而,圍觀者大多表達出同情和憤怒,甚至還有當場捐款的,就是無人願為齊媛作證。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則始終拒絕接受採訪,聲稱一切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今年10月,備受媒體和民眾關注的齊媛案在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開庭審理。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齊媛撞到了自己。拿不出證據的被告齊媛百口莫辯。當時詢問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沒事吧?”也被原告認為是齊媛承認撞人的證據。庭審結束前,主審法官任川問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齊媛則堅決拒絕調解。庭審當日,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據媒體報道,當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時,遭到院外民眾的圍堵和辱罵。胡老太在兒子熊某的攙扶下,狼狽不堪地上了一輛計程車。當司機得知這兩位乘客就是齊媛案的原告時,當即表示拒載。胡老太和兒子只得再次躲進法院,待人群散盡後才敢出門回家。

一個月後,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作出判決:現有證據無法充分證明齊媛撞倒了胡老太,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故判決齊媛承擔40%的民事責任,判賠胡老太各種費用共計四萬八千元。判決書經媒體公開後,剛剛淡出公眾視野的齊媛案再次引發市民的熱議。這一次,則將矛頭直指作出判決的法院及主審法官任川。

重要之下,任川法官接受了媒體的採訪,並對判決的理由做出瞭解釋。在他看來,撞人者立刻去攙扶及檢視被撞者的情況,乃是常理。齊媛與胡老太之間的對話,也顯示她與被撞倒之間存在某種聯絡。此外,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應該不會惡毒到去訛詐就人者。故此做出齊媛承擔部分責任的判決。

記者追問是否有冤枉好人的可能,任川法官則面露難色,猶豫了一下之後,不無尷尬地說道:“當天社會……見義勇為的人應該不多了吧。”

此言一出,立刻引發民眾的一致聲討。尤其在網路上,質疑聲、辱罵聲鋪天蓋地。

齊媛在接到判決書的時候當場暈厥過去,醒來後不食不語,整天以淚洗面。在鄉下務農的父母特意趕到學校來照顧她。待情緒稍稍好轉後,齊媛委託律師提出上訴。當她再次出現在新聞鏡頭中的時候,這個女孩已經和之前柔弱、委屈的樣子判若兩人,眼神中盡是憤怒與仇恨。

記者問她:“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還會選擇救人麼?”

齊媛猶豫了一會兒,緩緩地搖搖頭。

“不會了。我再也不相信別人了……我家經濟條件不好,救了她,都要傾家蕩產了……”

然而,這一切依舊沒有終結。這份判決書帶來的社會效應正在向越來越壞的方向發展。連日來,C市先後出現兩起老人倒地無人救助的悲劇。其中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在公園散步時,突然因心臟病發而昏厥。圍觀群眾多達上百人,無一人上前伸出援手,也無人撥打急救電話。老人在冰冷的地面上躺了足足四個小時後,慢慢地死去。圍觀群眾受訪時,直言不諱地說了之所以選擇漠視,是怕遭到訛詐。

“不幫他,我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幫了他,法律對不起我!”一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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