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部分(2 / 4)

小說:重生之躍龍門 作者:不是就是

年後的錢不值錢,現在一個事業行政單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工資才八百多塊錢,總不能因為請明星做廣告,集團就砸進去近1/4的年利潤吧?這事他要是答應了,如何去給股東們交待?

華居集團雖然吸納了一些外部股東,但實際上還是家族企業,叔伯們不認這一套!既然趙微是靠企業投資影視劇走紅的,那就要知恩圖報,怎麼能紅了就獅子大開口呢?

“boss,他們除了想更多的錢外,還想借機炒作。vicki在好萊塢的前景並不被看好,只要訴諸了法律,不管如何判決,她都會獲得關注度。”

“我知道”。

美國的律師是隻為僱主考慮的,即使是明知僱主有罪都會想盡辦法幫他脫罪,而且沃頓把李家明當首領而非老闆,自然會想方設法將他的利益最大化。

“boss,不管對方出於什麼目的,您家族的企業也可以獲得關注度,我建議您一定要打這場官司。”

這事,李家明也知道,他還知道這官司要是一打,趙微在國內的聲譽就毀了。國內不同美國,那是個人情社會,與華居的協議放在眼下是不公平,但放在當時的情景下是非常優厚的,而且是受傳統觀念認可的。不管官司的結果,只要鬧上法庭,她就成了背信棄義的代表。

為了能在好萊塢站穩腳,這值嗎?如果要打官司,作為華居集團大股東、少東家的李家明也得站隊,不可能再配合她炒作,更不可能將她從道德的審判臺上扶下來。

為什麼?李家明不相信趙微有那麼蠢,能藝考成績全國第一,哪可能是蠢人?可那姑娘大大咧咧慣了,該不是又犯迷煳了吧?

可李家明拿起電話,卻又放了回去。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反過來說,就是人心易變,自己會變、別人也會變,大家都會變。經紀人畢竟是經紀人,沒有僱主的同意,不可能跑來談協議。這事談得成,代言費能漲很多,而且能在國內成為廣告天后;談不成,也不損失什麼,那為什麼不試試?

“andrew,最後的底線,可以不再代言,只讓她做廣告,但具體費用得去和華居集團交涉,而不是來找我。”

“ok”,沃頓見首領沒同意直接打官司,聳了聳肩膀,服從了李家明的命令。(未完待續。。)

第五十九章 生意的還是歸生意

夏季來了,萬物生長。

本應是萬物生長的季節,正攻讀碩士學位的李家明卻迎來了一個收穫的季節。ipod2半年銷量突破900萬臺,漢華研究院在京城奠基,總投資7億美元的future/tech公司成立。

哦,好象ft公司的成立不能算是收穫,應該算是場2億美元的豪賭,但李家明的妹妹們不認可媒體上的分析。她們爭辯說哥哥既然敢投資就肯定有把握,所以更應該請客。

因此,8瓶的一件可口可樂買了十件,和路雪、哈根達斯的冰激凌塞了兩冰箱,還要請她們去奧蘭多華特迪士尼樂園玩一個月,再去加州迪士尼玩一個月……。

然後?然後,敲詐成功的小妹、滿妹,以及最喜歡吃現成的金妹,被臉色黑黑的柳莎莎象轟鴨子一樣轟進了書房。當搬運工的李家明,將電梯邊的可口可樂搬進屋,禮貌地跟柳莎莎打了個招唿,再彎下腰讓婉婉抱著腦袋親了一下,這才步履輕鬆而去。

輕鬆了,只要小妹高考完、拿到中央美院的錄取通知書,李家明就覺得上輩子的愧疚可以翻篇了。

眼看著李家明心情不錯,知道他性格的孫慧趕緊來認個錯,雖然是手下貪功辦錯了事,但黑鍋還得她來背。

其實李家明並不怎麼介意那事,要求增加代言費的事,跟自己這老同學扯不上關係。如果她有那麼笨,也不可能把光影公司做得這麼好。可這事情也沒那麼簡單,如果趙微沒有默許,新經紀人也不可能讓caa出面談這事。

“哥,您英明!”

“少拍馬屁”。

笑罵了一句,經過很多事的李家明又提醒道:“小慧,社會上不比在學校裡,長點心眼兒。”

平時跟李家明嘻皮笑臉慣了的孫慧臉上一黯,小聲道:“哥,我爸調到總局工會去了。”

宦途險惡啊,估計這傢伙上次借五十萬美元就是替她父親跑官,結果官沒跑成,還讓對手反咬一口。李家明同情地揉了揉她的腦袋,安慰道:“沒事,人這一輩子,哪能沒點溝溝坎坎?”

李家明如兄長一般的舉動,讓孫慧心裡一暖,也提醒道:“哥,我們這個圈子很現實的,別太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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