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2 / 4)

小說:誘之以禽 作者:知恩報恩

熱血過。”夏澤淡淡道,“大二系裡的節目,全班都得上場,理工科專業,班裡沒女生,排的話劇缺一女主角,季晴當時在系裡名聲很響,被韓朗拉了過來,和我演對手戲,才有了那張劇照,被貼了出來,也才有了後面的起鬨撮合。”

沈兮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韓朗那時估計就喜歡季晴,把她拉過來是想和自己演對手戲,沒想到後面被你佔了便宜,他估計那時就對你心存芥蒂了,後來季晴和你算是在一起,他更受傷,估計開始恨你了,之後季晴好不容易回心轉意和他雙宿雙飛出國去了,卻發現季晴不過拿他當靶子,季晴心裡愛的其實還是你,因此對你恨上了?”

分析完,沈兮忍不住皺了皺眉,“如果真是這樣,他這反射神經弧也太長了些,七年前的事這會兒才來找你算賬,這中間肯定有別的原因,季晴絕對不是他恨你的唯一理由。”

夏澤望她一眼,“這就得韓朗親自告訴你答案了,據我所知,韓朗和季晴六年前就分了手。”

“好吧,我無法理解那個男人的大腦構造。”沈兮攤手,“總之,你自己好自為之吧。”

“對了,我曾看到你的前任企劃部經理姚江華和韓朗吃過飯,他在華意這麼多年總有些心腹的,你小心一下他的那些心腹吧。”想起姚江華和韓朗吃飯的事,沈兮又道。

夏澤無所謂地一笑,“他們鬧不出什麼么蛾子來。我會斬掉姚江華的羽翼,但需要點時間。”

而後道,“等小漠病好了,到華意幫我吧。公司今年會有幾個大專案要啟動,特別是在院線那一塊,需要人手。”

沈兮睨他一眼,“我只擅長企劃和策劃方面的。”

“有這個就足夠了,我需要有人幫我規避風險和品牌定位。”

沈兮聳聳肩,“那沒問題啊。”

夏澤笑了笑,算是與沈兮達成了共識,心情看上去不錯。

一路開車回到醫院,小漠還沒醒。

因為剛清醒的緣故,小漠睡著的時候比清醒的時候多許多,這對於尚未恢復的他是好事。

第二天,何兮的案子正式開庭,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案子來了個大逆轉。

作者有話要說:晚上不確定會不會二更哈,一會兒得出去,十點左右再在文案裡或者微博上說一聲(直接在文案可看到)……繼續求花花啊花花,愛你們……

☆、061。庭上逆轉

庭上傳喚證人出場作證時;那幾名何星帶來的打手;原本已承諾夏澤會如實作證的幾名打手,堂上臨時翻供,同時指控夏澤以賄賂威脅方式威逼其做偽證,其中一個不知被誰打得鼻青臉腫還折了手臂的打手;更是直接拿出驗傷報告,控訴夏澤以暴力方式逼其做偽證。

證人的話一出,全場譁然。

而證人更是將夏澤“威脅賄賂”其做偽證的證據呈上;是影片監控的截圖,螢幕上確有華意的御用律師、夏澤的法律代理人莫少左利用司法之便;威脅證人出庭作證的片段,同時以金錢為誘餌,誘使證人出庭作證。

何星也趁此翻供;她與沈兮因遺產糾紛發生爭執 ,進屋行為是在沈兮的同意之下進行,後來爭執過程中何星失去理智,打砸屋內傢俱,沈兮反抗,兩人扭打間沒有注意到站在沈兮身邊的小漠,沈兮失手撞倒小漠,導致小漠重傷。

何星辯護律師更是以此為何星辯護,稱何星是在沈兮同意之下開門邀請她進屋,因而非法侵入住宅不成立,小漠的傷是在兩人爭執過程中沈兮失手所為,何星構不成過失傷人罪,只是在毀壞傢俱上,屬侵犯財產,但因侵犯財物數額不大,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只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只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同時向行為人賠償損失即可。

同時,何星辯護律師請求法院以妨害作證罪及故意傷人罪追究夏澤與原告律師的刑事責任。

何星辯護律師顛倒黑白的辯護當下讓旁聽席上的林見欣氣得站起來,手指著何星及其辯護律師蔡志強大吼“他們在說謊”,卻被沈兮拉住,低聲勸道,“先耐心等宣判結果”。

林見欣在審判長的“肅靜”下不得不心不甘情不願地坐了下來。

因何星那邊翻供已是早有預謀,完全在沈兮和夏澤的意料之外,且從證據到證人供詞上都嚴謹得幾乎無任何漏洞,針對公訴方律師的疑問也沒有露出絲毫破綻,明顯是有備而來,而那段莫少左威脅利誘證人的影片更是讓沈兮這邊處於不利地位,整個案子頓時因雙方的各執一詞而陷入羅生門,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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