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英文中的法則,其任務是要把人、物,物、物之間的關係指定、澄清、說明。但有了這些元素,要像周詩那樣“迴文”便完全不可能。反過來看,周詩之能如此,正是因為文言中不一定要冠詞(事實上文言詩中極少用),不需要代名詞作為主詞,甚至不需要連結元素如前置詞、連線詞而自然成句。另外英文的主詞——動詞——受詞的結構,中文裡也用,但並非必需;沒有動詞也可以成句。動詞因為沒有時態的語尾變化,所以在用的時候,不會把行動限死在特定的時空裡,不似英文那樣。更重要的是,文言中很多字可以兼含數種詞性,如“日落江湖白”的“白”字,既可以是形容詞(白色的狀態)也可以是動詞(轉成白色的活動),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現象,如果用英文來講就要分成“are white”和“whiten”,只能“限指”其一。中文因為詞性的多元性或模稜性,所以換了一個位置字樣不變詞性的作用可以改,如“晴岸白沙亂”的“亂”字,近似“日落江湖白”的“白”字,既含“狀態”亦含“活動”二義;但迴文到“岸白沙亂繞”或“白沙亂繞舟”時,便成為副詞,是對動詞而發,如果用英文來講,便要用confusedly,當然便無法迴文了。
以上所拈出的差異,是一看便知的。我們之不厭其煩地縷述,是要提出一個更重要的問題:為什麼文言可以超脫英文那類定詞性、定物位、定動向、屬於分析性的指義元素而成句,而英文就不可以?這種靈活語法下的傳意方式與我們解讀、詮釋應取的態度和僵硬語法下的傳意方式和所要求的解讀、詮釋有什麼根本的差別?如果有,其哲學美學依據是什麼?
我一開頭便說這首迴文詩是打破語法限制很極端的例子,並不能代表一般中國古典詩所見的語法,但我們不能否認,文言詩中很多句子中的語法有近似的高度的靈活性。在我們分別討論之前,讓我再進一步看看這種靈活性在這首詩所形成的效果。
首先,這種靈活性讓字與讀者之間建立一種自由的關係,讀者在字與字之間保持著一種“若即若離”的解讀活動,在“指義”與“不指義”的中間地帶,而造成一種類似“指義前”物象自現的狀態。我們在這首詩的前面,那些字,彷彿是一個開闊的空間裡的一些物象,由於事先沒有預設的意義與關係的“圈定”,我們可以自由進出其間,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出,而每進可以獲致不同層次的美感。我們彷彿面對近似水銀燈下事物、事件的活躍和演出,在意義的邊緣上微顫。這種觀、感過程和真實世界所經歷的有相當的近似。我們在真實世界的事物裡,也可以自由進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出,而獲致事物不同空間的關係和感受。在我們進入一個境之前,事物與事物之間是無所謂“關係”的。在真實世界裡,一所茅屋,一個月亮,如果你從遠處平地看,月可以在茅屋的旁邊;如果你從高山看下去,月可以在茅屋下方;如果從山谷看上去,月可以在茅屋頂上……但在我們進入景物定位觀看之前,這些“上”、“下”、“旁邊”的空間關係是不存在的;事實上,景物的關係會因著我們的移動而變化。文言文常常可以保留未定位、未定關係的情況,英文不可以;白話文也可以,但傾向於定位與定關係的活動。“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就是沒有決定“茅店”與“月”的空間關係;“板橋”與“霜”也絕不只是“板橋上的霜”。沒有定位,作者彷彿站在一邊,任讀者直現事物之間,進出和參與完成該一瞬間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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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典詩中的傳釋活動(2)
定位定關係的思維活動與習慣,可以拿西洋傳統畫中的透視來說明。所謂透視,即畫面前面的房子大,後面的房子愈來愈小,最後沒入所謂“視滅點”;這個結果,就是定位看的關係。其次,透視也講光源,所以也講明暗法。反觀中國畫,如郭熙所說:“山近看如此,遠數里看又如此。每遠每異。所謂山形步步移也。山正面如此。側面又如此。背面又如此。每看每異。所謂山形面面看也。如此是一山兼數十百山之形狀,可得不悉乎。山,春夏看如此。秋冬看又如此。所謂四時之景不同也。山朝看如此。暮看又如此。陰晴看又如此。所謂朝暮之變態不同。如此是一山而兼數十百山之意態。可得不究乎。”中國畫家,在山中遨遊數月,甚至數載,對欲呈現的山有親如摯友的印證,然後把全面感受重造在一張畫面上,在結構上避開單一的視軸,而設法同時提供多重視軸來構成一個整體的環境,觀者可以移入遨遊。換言之,觀者並未被畫家任意選擇的角度所左右;觀者彷彿可以跟著畫中所提供的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