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部分(2 / 4)

(魏文帝黃初三年),曹彰又被封為任城王。

怎麼樣?是不是比起曹植來爽快的多了?彆著急,形式主義害死人啊,沒有多久,形勢就急轉直下了:公元223年(魏文帝黃初四年),曹彰進京朝覲,其間得急病,暴斃於府邸中,追諡曰威王。

所以,對曹彰一開始再好也沒有什麼用,因為人家曹丕一下子收回成本了。

問題就出在這裡,曹彰的死亡很是蹊蹺,進京朝見,說明曹彰的身體健康指數還是不錯的,行伍出身的他也肯定不是亞健康狀態,35歲也是正當壯年,最為鼎盛的時候,怎麼就得了疾病,而且還要“暴斃於府邸”之中呢?是不是某個集團中的人物要故意掩蓋什麼呢?

不光是我這麼想,對於曹彰暴斃的原因,裴松之也是下了不少功夫去搜集資料,一番調查取證之後,裴先生引用《魏氏春秋》說道:初,彰問璽綬,將有異志,故來朝不即得見,彰忿怒暴薨。

算是給讀者們一個交代了。

這番話是什麼意思呢?當初曹彰曾經問過有關魏王的印綬的事情,這種行為不說是否真的有異志,有野心,也是犯了忌諱,作為老大,曹丕有所猜疑也不為過,我們只能說曹彰有點過於輕率,只不過結合一下之前曹彰宣佈退出競選的立場以及對曹植的同情來看,即便是詢問,也是幫著別人,而不是為了自己,而且,很有可能就沒有問過,只不過是一種謠言而已,傳到了曹丕的耳朵中(說不定這種謠言就是曹丕放出來的)。

然後,曹丕對曹彰就有一些怠慢了,而曹彰有些受不了這種怠慢,武士嘛,很講自尊的,士可殺不可辱,要不晏嬰怎麼會如此輕鬆的“二桃殺三士”?

於是,深感受到侮辱的曹彰就一口氣沒有上來,暴斃了,而且死撐著也要在自己的府邸中暴斃,以免給別人留下什麼話柄,追諡為威王,算得上是褒義詞了。

但是,曹彰違制的事情是發生在曹丕當皇帝之前的時候,當了皇帝之後的三年,單從待遇上看,曹丕對曹彰還是不錯的,那麼就算是有點怠慢,至於過了那麼久才忿怒暴斃而亡嗎?

這個理由實在是有點牽強啊,你可以說我是小人,但是我還是寧肯相信這是對歷史真相的掩蓋,也不願相信大大咧咧的曹彰會小心眼的憤怒暴斃。

那麼真相在哪裡呢?

34—18:序幕,曹丕上位(6)

《世說新語》,又是《世說新語》,其中給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釋,相比於《魏氏春秋》的說法,這一個完全是聳人聽聞了:魏文帝忌任城王驍壯,因在卞太后閣共圍棋,並噉棗。文帝以毒置諸棗蒂中:自選可食者而進,王弗悟,遂雜進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預敕左右毀瓶罐,太后徒跣趨井,無以汲,須臾,遂卒。

——劇情是這樣的:曹丕利用和曹彰下棋的時候,誘騙後者吃下了毒棗,而為了迷惑曹彰,曹丕在毒棗上做了標記,自己繞開了“毒品”,結果有點麻痺大意的曹彰就此中了慢性毒(他哪裡會想到自己的親哥哥會這麼煞費苦心的把自己給弄死啊),而且,在當時,曹彰就已經有了一些不行的跡象,恰好不在宮中的卞太后得知之後連忙前來營救,一看曹彰快不行了,就和曹丕索取水源,曹丕呢?命令左右盡毀盛水的器皿,無奈,太后只好跑到井邊去取水,但是晚了一步,曹彰已然無可救藥。

古人的文字比較簡練,不像我等如此磨嘰,短短數十字,心碎的母親,冷酷的大哥,中招的弟弟,破碎一地的器皿,構成了令人心寒的一副畫卷。

這是八卦群眾們“最喜歡”看到的一幕,因為他夠血腥,夠刺激,夠無情,還死了人,而害死人的是他的親哥哥,一母所生的親哥哥,最後,這種演繹方式十分符合思維模式中的宮廷倫理陰謀脈絡。

也正因此,《世說新語》的這種說法最令人不信服。

一者,這是一部筆記小說,並非嚴謹的史學著作;

二者,當事人只有曹丕、曹彰和卞太后,一個不會說,因為死了,一個不想說,因為會影響自己的名譽,一個不能說,已經死了一個兒子了,到此為止吧。那麼有沒有可能是那些小弟說的呢?從過程來看,有下毒的,有畫記號的,有摔瓶子的,幫著曹丕完成這個計劃的應該不止一個人,但是,我們能夠想到,曹丕就不會想到嗎?給封口費還是殺人滅口,他有很多選擇的,最後,這些人有資格完成這些任務,說明他們是曹丕的心腹,應該不會出賣自己的老大;

三者,曹彰中的是什麼毒?卞太后要給他喝水?是為了緩解他的痛苦還是有了解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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