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存活與質疑 作者:莫再講

20日3時30分,黑龍江省鶴崗市富華煤礦發生火災事故,31名礦工被困井下。截至21日14時,救援隊員共計在礦井下發現了19名礦工遺體,尚有12名礦工下落不明。9月20日22時49分,深圳市龍崗區舞王俱樂部發生一起特大火災事故。截至21日上午11時,死亡43人、住院治療59人(其中4名危重病人)、留院觀察6人。次日1時10分許,河南省登封市新豐二礦井下六平巷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事故發生時,當班下井礦工共有108人。截至9時20分,有64人安全升井,有7人被搶救升井,37人遇難。受傷人員被救出後,已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題記。

何謂“宿命”

有人說:其實,每個人均應跳出某種宿命的糾纏!但宿命又是一種什麼東西呢?人類為何總在它魔掌的邊緣遊離不定?——芸芸眾生在社會的大雜鍋裡,煎煮沸騰,然後演繹著各自截然相反的劇情:一邊有人憤恨怒喊,另一邊卻有人歡呼高歌……用黑白鮮明的兩種色澤墨染著天平兩端的托盤。

是的,有時多麼希望自己能夠獨立地遊離於喧鬧而雜亂的人群之外,做一位多餘的看客,用一種欣賞的眼光,知足地詮釋不期而遇的見聞之真假與啼笑皆非的細節之滑稽,可是,其間的善惡美醜在公理正義的役使下洶湧出波濤滾滾的巨浪,頃刻顛覆了我所有處於欣賞狀態的神思,在驚恐與慌亂中唯一的選擇只有本能地反應:呼喊再呼喊……

也許又要回到宿命話題吧!人,有時賤到奇怪——只要在苦寒、寂寞、煩惱與憤怒中才會思考得更徹底更深刻更到位!也唯有這樣,許多東西才會看得更清楚更透徹更具體,也於是人才會覺得生活在真實之中,觸手可及的是一個有點真切的世界:在嘈雜喧囂的人聲中,常常會有一些人哭喊著爭奪,伴和著另一些人甚囂塵上的趾高氣揚……再有一些人則以某種高雅的姿態與顯赫的身份在另一個舞臺閃亮登場,用有點克盡職守且不敢逾越規範的程式表演著被人劃定的節目,於曲終人散落幕之際,順便說一兩句無奈的點綴和粉飾的話語——悲哀不?!在掩耳盜鈴中苟延殘喘。

或許,自己連呼喊也算不上的隻言片語,在人們沉睡的暗夜裡,也只能是博得一種令人啼笑皆非的遠觀與懷疑——類如午夜的醉漢,用近乎搖晃的身影浪蕩在寂靜的街頭,隨口謾罵著街道兩旁熾白的夜燈。

是的,錯在於夜,而不在於燈!因為黑是夜的本色,燈只不過為了方便人們的行走而設定。所以人們狐疑不解,那也是理順成章的事。

如果真有宿命,那麼任何乞求與渴盼稍稍改變一下現狀的願望,多會顯得是一種可笑與天真的奢望。可事實上,宿命的枷鎖並非牢固到如黑暗地獄的囚牢連虛無的靈魂也逃逸不了。

在很遙遠之前曾有一句著名的論斷——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於是,就有了歷史上跌宕起伏的風雲突變,風風火火闖九州的讚歌。

也於是,給予苟延殘喘中的人們,某種苟且存活的微茫之希望。

然而,我相信:不止我一人,還有許多人仍怯弱在只有枷鎖而實際上根本沒有囚牢的宿命裡徘徊嘆息哀怨。

這是一種可怕又可惡的思維惡習。

可怕在於不敢打碎枷鎖的羈絆,心甘情願屈從於宿命的糾纏與擺佈。

可惡在於這條無形的枷鎖只是人類自身無意間鍛造卻刻意永久羈押自身的胳膊腿腳伸縮舒張的自由。

我不知道對於頻繁發生的每一次人為災難該說些什麼,也更不知道對於在一次次的人為災難中逝去的鮮活之生命賦予同情的哀悼還是給予悲憤的叱責?

人若真有宿命,那宿命又是什麼呢?

人,生而平等,有權利自由地欣賞各自生命裡絢爛的禮花所綻放出的盛豔與繁華……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普世準則,也是“五•四”以來眾多仁人志士不惜許以生命而追求的社會理想。可是,在泥沙俱下濁流滾滾的現實社會里,人,卻被林林總總特權的等級框架嚴格地剝離成強勢與弱勢的群體——前者如西南原始密林裡與瘴氣為伍的螞蝗可惡地吸附在後者的身上, 吞噬血液,至飽而脫落。

宿命,是強者施加在弱者身上不幸的苦難與無謂的犧牲。

尤其當生命裡的禮花在綻放的剎那,被人掐住,戛然而止其絢爛——潸然而涕下,顯然僅僅只是人類自身道義上本能的一種悲天憫人的顫動!

20。姑娘•李鴻章與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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