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部分(1 / 4)

小說:明賊 作者:不是就是

畢竟主審官張方嚴當年位居中樞,久歷高位,早就養成了一身不怒自威的氣場,“法庭”中眾人再不敢交頭接耳。

作為官訟的田復珍看時間差不多了,主動站起身來,先朝張方嚴深施一禮,這才請示道:“閣老,時辰到了,可否開審?”

張方嚴點頭,清清嗓子,運氣丹田吼了一嗓子。

“帶人犯張石頭!”

話音剛落,一名緋袍官員進了木棚,衝諸位歉然示意,徑自向張方嚴身後的那一排桌椅入席,正是輔審官提刑按察使司儉事呂四臻。

張方嚴瞪了遲到的呂四臻一眼,又看了看周遭座位上還有誰沒來。

“晉王何在?”

張方嚴之前曾細看過名單,晉王作為旁聽亦會在場監督,而且晉王本人也是首肯了的,如何過了時辰還是沒來?

“回閣老,還在路上,就來了。”

張方嚴一雙渾濁的眸子裡流露出幾絲不滿。

“不等了,帶人犯!”

不多時,身具手銬、腳鐐的張石頭被押了上來。

田復珍眼見曾在戰場廝殺搏命的三衛軍營官已經與以往判若兩人,目光呆滯,頭髮蓬亂,憔悴的面龐鬍子拉碴……鼻子竟然沒來由的一酸。

第二百九十三章 戲劇逆轉

“人犯張石頭,所犯何事,一一道來,莫要等老夫用刑!”

聞言田復珍一愣,張方嚴把程式搞亂了,按照事先擬定好的條文細則,本次法庭乃是由控辯雙方舉證質證,以此為基礎加以辯論,讓他如此一搞,案子還怎麼按照既有程式審下去?剛想起身出言提醒,卻聽一陣破鑼般的嗓音嘹亮迴盪於木棚之中。

“主審法官此言差矣,按照本法庭條例,主審官不負責審問案情,只做居中裁判,而本人僱主張石頭既未經審結案判決定罪,又何來人犯之說?請主審法官收回之前所言,否則本人將向提刑按察使司衙門投訴,取消主審法官資格!”

這一番話說的不僅僅是不卑不亢,對致仕的張方嚴甚至已經冒犯至極。隨著聲音落地,卻見一名布衣小老頭昂然步入“法庭”,田復珍看清此人面目差點笑出聲來,此人竟是郭師爺。他萬萬沒想到,李信竟然找了這廝做張石頭的訟師,並且當真讓郭師爺以訟師的身份拋頭露面。

明朝其時,訟師的身份並沒有得到官府的認可,他們所能做的就是寫寫狀紙,在背後出出主意,搞點小動作,打點官員胥吏。而朝廷一度也對“訟棍”嚴厲打擊,很多民間訟師都因此被刺面流放,而且很多“積慣訟師”即便遇大赦亦不能赦。究其原因,在正統的主流思想裡,“訟師”乃是為了金錢苟利“挑詞架訟”的“訟棍”,自然為官府朝廷所不容。

所以,當呂四臻聽說李信讓他代表官訟之時才極力堅辭,這也在情理之中。而一向善於審時度勢的郭師爺竟然能不顧世俗眼光,毅然接下這個活計來拋頭露面,倒是讓田復珍刮目相看了。

張方嚴審案審了幾十年從來都是以此做開場白,不想今日竟被一個不明身份的“訟棍”當場搶白,氣的渾身發抖,白鬍子亂顫。連連拍驚堂木。

“哪裡來的狂妄之徒,來呀,左右,將這廝拖出去打上二十殺威棒!”田復珍暗暗點頭,張方嚴雖然在氣頭上,卻還是厚道的很,只讓人打郭師爺二十殺威棒,若是尋常官員,打上八十、一百也是尋常。

“法庭”上維持秩序的都是陸九由憲兵營精心挑出來的老兄弟,都事先對法庭上的條例做過突擊學習,都知道張方嚴的做法和條例是相悖的,便都默不作聲。

而再看郭師爺則毫不畏懼,進一步抗聲道:“請問主審法官,本人所犯‘法庭’那一條,當領這二十殺威棒,請一一指出,若有違犯,本人甘領棒打,若沒有違犯,還請主審法官還本人一個公道!”

張方嚴一時氣急,“成何體統,成何體統!”

位於張方嚴身後的呂四臻則連連小聲為其提醒。

“閣老,閣老?下官說話能聽見不?在案頭左側有法庭條例,可一一檢視!”

盛怒之下的張方嚴這才恢復了理智,拿起案頭的“法庭”條例,又狠狠的瞪了郭師爺一眼,其中蘊含的意思則是,一旦找到你違犯了任何一條,絕不會姑息。

於是,剛剛開始的“法庭”審判就此被郭師爺進場的插曲所打斷。時間在一點一滴過去,那冊並不甚厚的條例被一頁頁翻過去,張方嚴的臉色也愈發難看。終於,他合上那條例文冊,驟然喝道:“各歸各位,法庭公審開始!”然後便黑著臉,不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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