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
田復珍知道,張方嚴服輸了,郭師爺也沒真的撕破臉,讓張方嚴收回之前的話,來到張石頭面前昂然站立。
儘管張方嚴對這套條例允許訟師公然進入如此莊嚴肅穆的“法庭”而感到不滿,但還是接受了連提刑按察使司都沒有異議的“法庭條例”
這段插曲讓坐在右側陪審席上的米琰唏噓不已,他不知道郭師爺的來歷,卻對這個訟師敢於不懼權威直斥疏漏的勇氣欽佩之至。
這種別開生面的審案方式真是讓他開了眼界,隨著張方嚴宣佈案件開審,他的目光則飛速的轉向坐在對面的太原知府田復珍身上。只見田復珍緩緩拿起身旁的文冊,一一翻看。然後陡然問道:“被告姓名,籍貫,有何官職在身一一道來。”
張石頭就站在當場,在李信的規劃裡這是一場沒有跪拜的審問,所以憲兵們並不強迫他跪倒,而張方嚴亦沒有在條例裡找到讓張石頭行跪拜之禮的條款。遵循有則可,沒有則不可的原則,即便不滿亦沒有出聲,他打定了主意,在一開始出醜之後,之恪守自己在法庭中由條例所賦予他的“本份”,除此之外不會發一言。
半晌之後,在郭師爺的提示下,稍顯木訥的張石頭才反應過來,這是在針對他問話,所謂被告指的也是他。
“張石頭,北直隸高陽人,三衛軍正五品營官!”
言罷,場外一片譁然,沒想到人犯還是個正五品的大官,之前人們議論的焦點都在他殺妻與廢了姦夫上,直到現在百姓們才清楚,原來這人竟是三衛軍中營官。而三衛軍在太原城中手握大權,據說一共才七個營,此人身為營官,地位還能低了?
如此看來,徵西將軍這是要大義滅親哪……
田復珍不管場外吵嚷,繼續按照早就擬定好的發言稿發問。
“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你是否在家中以劈柴的斧頭劈殺了妻子韓巧娘?”
米琰的目光亦隨著眾陪審轉到了張石頭臉上,只見眼中閃過一絲複雜的神色,隨即點頭。而田復珍則似不依不饒,加重了語氣。
“被告張石頭,你回答,是否以斧頭劈殺妻子韓巧娘?”
“是!”
隨即,田復珍又命人將一柄還染有血跡的斧子提了上來置於“法庭”當場之中,然後又質問道:“被告張石頭,你來回答,可是用這柄斧頭劈殺了妻子韓巧娘?”
張石頭不忍目睹,別過頭去,點點頭。而田復珍則又一次家中了語氣。
“被告張石頭看著證物,回答本府是否用這把斧子劈殺了韓巧娘?”
“是!”
張石頭無奈之下只好照實回答。
田復珍好整以暇,突然又發問:“被告張石頭你劈殺韓巧娘之時,她在作甚?”
張石頭下意識的回答:“在生火做飯!”
田復珍確認道:“你在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是嗎?”
張石頭對田復珍將問題又重複一遍的行為十分不滿,他不明白那個之前看起來有幾分落魄的輔兵指揮,在當上太原知府後因何變的如此尖酸刻薄。冷哼了一聲,不再理會他的發問。
而田復珍又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郭師爺見勢不妙趕緊對張石頭耳語了幾句,告訴他如果不回答問題算是違犯“法庭”規矩,會被打板子。
張石頭則悶聲對郭師爺道:“打就打,怕甚?”
郭師爺一跺腳,大有恨鐵不成鋼之意。
“‘法庭’條例是大將軍定的,你也違犯?”
張石頭茫然了,如何這等不近人情的條例竟是大將軍所定?又看向疾言厲色的田復珍,只好承認,他是在妻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
可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張石頭還想爭辯幾句,卻被張方嚴驚堂木一震,喝止住。
“人犯……被告張石頭,田府尊沒有發問,不要擅作發言!”
而此時,田復珍則開始總結之前的問話,“也就是說,被告張石頭在其妻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而不是捉姦當場被劈殺!”
同時,田復珍掃視了一眼陪審席上的諸位陪審,沉聲道:“希望諸位陪審注意,不要被此前的各種謠言所迷惑,你們手中被賦予了掌握生殺大權,伸張正義的權力。因此,一定要以本案在本法庭上出具的切實有效的證據和證言,作為評判此案的唯一依據!”
這種半是建議,半是警告的言語,讓米琰心神一震,趕緊將這一點記在隨身攜帶的本子上,臨進場時,有憲兵發了便於記事的碳條,這種東西使用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