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小說:你妹!替本宮擋著 作者:團團

自己攬罪攬道德包袱,然而明徹了,不等於說她就該主動到大街上等人唾罵。

以前是和個昏君並列,她的所為是個“賢后”。但如今她只是改嫁,就能讓她先前積累的民心蕩然無存。

比起周室末代的昏君們,不作為,債臺高築搜刮民脂民膏,讓百姓都活不下去,最後把祖宗的帝王業都拱手送了人,這些人不算是“賣國”——在群眾的眼中,會更恨“失貞失德”的她,認為她這樣一個曾經作為過的人更“賣國”。

追究到根本,只因為她是一個女人,是女人,她做什麼都是錯的,政治上要得到同樣的優勢地位,她要付出的更多。而一旦失利,男人的錯,頭一個就需要女人埋單。

所謂,女禍亡國論,多可笑的個名詞。

高梅月來的時候,秦方好正在殿裡聽著阿瓏拉著胡琴。

殿裡比起上次來更顯得清幽幽的,冬日裡早把竹簾葦帳收起來,陽光透過窗紙照在地上落下幾個明亮的方格,聽著絲竹的調子,忽然想起了淮揚古運河邊取道,長而無盡的巷子裡盲眼老漢拉出的天籟之音。

有些濃重,也有些物是人非忽然的辛酸。

高梅月並沒這些玲瓏心思,也只是覺得曲子不錯,進門便問,“您這會兒還有心聽曲兒,可見是不用我擔心你了。”

她今日穿得一身亮色的衣裙,頭上簪了支喜鵲登梅簪,不上大的假髮上高髻,整個人真如其名,若月下新梅之香氣。

秦方好見著她這樣子,也是心情好了些,“閒來無事罷了。”

“是什麼曲子,這麼讓你惦記?”

“望春風。”

說完,就讓高梅月給嘲笑了,“到底是要出嫁的人了。”

秦方好陪著抿唇,也不阻攔。

阿瓏已是站起向高梅月行禮,看了兩人的嘴形,心中卻有些驚訝。

秦方好要她奏的明明是《虞美人》。

無論是“悲歡離合總無情”的那首蔣捷詞,或是“問君能有幾多愁”的後主詞,《虞美人》的格調總與明媚無關。

好在高梅月也不是個對詞曲感興趣的人,一見了阿瓏,頭一眼就生出些好感來。

“殿下在這兒怎麼藏了這樣水靈的妹子呢。”高梅月不由多打量了她幾眼,“你叫什麼名字?”

阿瓏朝她微笑,起身福了一福,卻沒出聲。

“阿瓏是個聾啞人。”

高梅月有些吃驚,卻更不知是可惜更多一些,“能治好嗎?”

能治得好,早便醫好了。

“不怕殿下客氣,我看著阿瓏便像是漢家的閨秀,比您瞧著,更像是南朝人的樣子。”

秦方好自然也說不上生氣,“大概也就如你說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該算是個什麼樣子。”

她的話語淡淡的,有時看著是拿自己玩笑,回想起來卻又叫人暗生了幾分惆悵。

高梅月還就真為阿瓏考慮了起來,“你對阿瓏是個什麼打算呢?總不會將來帶入宮吧?”

帶回宮做宮女,或妃嬪的,在高梅月眼中看來都不算什麼好出路。

“還不如放了人自由,您要擔心她生計的,放在我這兒也行。”

秦方好噗嗤一笑,她還真為阿瓏打算了。

要她知道這算是李兆豐放在這兒的人票(小三?),還真不知高梅月會如何了。

倒不是她要想得齷齪,這時代,侍女和主人總是有些曖昧。

她也不知道李兆豐是個什麼安排,“你今次到我這兒來就是為了說我妹子的?”

高梅月白了她一眼,“好心當成驢肝肺呀,還不是剛知了點訊息,就急匆匆地給你通風報信了麼。”

“什麼訊息還要你特地來一回。”

“兩件事。”

高梅月掰著指頭,“你先坐穩了,待會可別摔。”

秦方好回了她一個虛張聲勢的眼神。

“廢帝,哎,也就是如今的安樂公,他府上新生了個小公爺。”

作者有話要說:萌注一下:《望春風》,具體百度查不到考據,不過曲調大家都熟悉,這裡起個頭“孤夜無伴守燈下”,我一直以為是臺灣的民謠,但具體考據不知,也查不到,如果說錯了,請大家在留言中溫柔的指出一下,我會改正。以前呢,我就一直用這個曲調唱《虞美人》,詞與曲調的關係大家都知道,特別在一個應試的年齡裡,要背詩詞總有點特定方法。《虞美人》有原調的,但我這算……新奇吧,用這個調子唱小令一般都還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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