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的書,“紅樓”一詞可以換為“朱樓”。然而,“朱門”、“朱邸”卻絕不可以改換為“紅門”、“紅邸”。“丹門”、“丹邸”也沒聽說過。
“紅塵”從未變為“朱塵”。“紅妝”更無法易為“朱妝”“丹妝”“赤妝”……
“紅樓”可易為“朱樓”,雪芹筆下已有三例:“紅粉朱樓春色闌”,一例也。“卷朱樓罷晚妝”,二例也。“昨夜朱樓夢”,三例也。
至於“絳樓”,就是康熙太子的“絳樓十二不飛塵”之句。
絳色,實際是紅深而透紫的顏色,“萬紫千紅”,“奼紫嫣紅”是泛言對舉、不必細分之詞。紫者,紅中夾黑而發暗之色也。是以“紫樓”亦無此語可入得詩詞。
奇怪的是,“絳樓”卻又可以用得。
“絳”有仙家氣味,又顯得莊嚴厚重多了些。是以“絳樓十二”,是指仙境神居而言——太子那一聯原是“蓬海三千皆種玉,絳樓十二不飛塵”,詠雪景而以仙島絳闕為喻,是其本義,與“紅樓”不同。
但我以為,太子胤的詩,雪芹見過,“絳樓十二不飛塵”,啟發了他寫“幻境”的“飛塵不到”,也正是仙居;此仙居又是女兒之所專,別無夾雜,遂又與“紅樓”之本義(美人所居)可以聯通了。
詩曰:
絳樓十二絳河槎,絳袖垂欄燭照花。
誰把紅樓譯朱邸?將男混女亂喧譁。'注'
'注'
此謂有將“紅樓”譯為Red Mansions 者,以高官權貴之男性府邸之詞取代了原著“紅樓”為女兒之瓊閨繡戶之所。差以毫釐,失之千里矣。
《紅樓》之情
要想讀通了《紅樓夢》,第一先得懂得作者雪芹心中目中、意下筆下的這個“情”字。
雪芹自雲:他的書是“大旨談情”。他自喻是“情僧”,書是《情僧錄》,而這是因為他“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是以只有一個“情”,才是天地萬物的“核心”——否定了虛假的“空觀”,所以放棄了“空空道人”這個原名。然後,又借賈雨村之口,闡明天地生人,正邪兩賦之氣最為聰明靈秀,秉賦於人,便為“情痴情種”。又後,寶玉夢遊,警幻待以各色奇珍異味,而聆曲的開頭即是“開闢鴻誰為情種”。此清楚喻指:寶玉方是真情痴情種——天生的情到至極之地步,便如痴者,為一般常人所難理解,所嗤所謗。
在回目中,寫出了“村姥姥是信口開河,情哥哥偏尋根究底(應作柢)”。在“判詞”中,則有“多情公子空牽念”之語。其他諸例不必備舉,已然昭彰顯著,略無遺緒了。
在過去,舊小說中的分類就有“言情小說”一目。這“情”就是上舉諸例之所指嗎?完全不是一回事。那“言”的是男女之情,即所謂“愛情”是也,佳人才子,“一見鍾情”,偷偷地“戀”起來,“結合”起來,云云。
《紅樓夢》恰恰就被歸入了此“類”——然後批為“淫書”。前些年到鐵嶺(雪芹祖籍)開會,得見兩份論文,方知在延安時期,很多革命者也還認為那是一部“吊膀子書”(只有毛澤東說不是)。這種觀念牢不可破,已成“共識”。不料,偉大的魯迅出來革了那種眼光的命——他在《中國小說史略》中,給《紅樓夢》的大標題是“清代人情小說”。
“言”情、“人”情,一字之差,境界全新了!“人情”者,人的感情,人與人交往交流的心態心田,發生的互感相通,真心誠意——此之謂情,也就是雪芹作書的主題大旨之所在。可惜,魯迅的這種卓識偉題,自1924年以來,很少加以標舉申論的良證,不免為先生慨嘆:“知我者稀”。那麼,雪芹寫的不是“寶黛愛情”嗎?怎麼硬說不是,變了“人情”了呢?其實,論事應該實事求是,勿以教條為先入之“主”,還該重讀原書,再求體會。
原來,寶玉是自幼與湘雲最親厚的,因為這表妹是祖母的內孫女,她隨祖姑常住賈府,故二人才真是“青梅竹馬”之深情至戚。及至湘雲剛剛長到一個可以做點活計的年齡,其家遭事以後的困窘,加上嬸母的嚴苛不加憐恤,就將她接回家去做“使喚”了——這些書中“暗度”而有意地不予明文“死”敘。恰好,失了群的小寶玉忽然見到新來的另一位表妹(祖母的外孫女)和一位姨姐,自然“填添”了他失落(湘雲)的心理遺憾。然而,這都是小孩子時期,並非少男少女,不可發生錯覺。
釵、黛後先而來了,情勢一變。不是說就忘了湘雲,但難得常晤,而眼前就有了這麼兩個女孩兒,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