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除了“立嫡立長”的原則外,還有:“立子以賢”,就是說,要看諸位庶子的德行而定,最次的就是皇帝“立儲以愛”就是皇帝最喜歡哪個兒子,就立那個兒子(這種方式很容易發生權利鬥爭)。
中國歷史上太子和皇帝之間的關係極其複雜矛盾。一方面,皇帝需要有繼承人,但繼承人的存在又會對皇權構成一定威脅。由於皇太子有極大權力,所以往往和皇帝發生衝突,從而導致被廢或被殺。例如漢景帝廢太子劉榮、漢武帝與太子劉據等;而力量強大的皇太子由於不滿皇帝約束、也會有叛逆、乃至弒君。前者如戾太子不滿漢武帝寵幸佞臣江充、發東宮兵欲誅之;後者如宋文帝劉義隆為太子劉劭所殺。另一方面,由於覬覦皇太子儲位,皇帝的兒子們往往相互傾軋、甚至兵戎相見,這樣的例子就更加平常了。
因此,通常由於以上種種原因,皇太子順利冊立、順利繼承皇位的並不多見。而開國太子和強勢皇帝的太子順利繼承皇位的就更是少之又少了,例如秦始皇的扶蘇太子、漢武帝的劉據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