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但這裡卻是一種特殊情形。首先,核彈是在對付共同敵人的戰爭期間製造的,當時盟國之間廣泛地交流軍事情報和新式武器。雷達,複雜的通訊系統,導彈技術,新式坦克,飛機——所有這些以及其他許多東西,都似乎是共同的財產。為什麼原子彈是個例外?其次,不僅是美國,而且有英國,也就是聯盟的兩個重要成員,知道建造核彈的工作,對第三方夥伴隱瞞,便是不祥之兆。其三,科學家們十分清楚的是,現在出現了一種全新的武器。它的建造需要全新的方法,實際上,是全新的世界觀。但是,這些新的觀點在那種情況下能否產生呢?未必。因為過了幾乎多半個世紀,對外政策中的新思維才開始打通道路。 雖然,由於保守原子彈的秘密,華盛頓和倫敦感到不自在,但依然決定不聽從“幼稚”科學家的勸說。與戰後對蘇聯態度有關的考慮,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羅斯福與丘吉爾的立場?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是,華盛頓決定使用原子彈對付日本時,基於什麼樣的考慮?所有這些,不僅僅關涉戰時美國外交,而且涉及戰後時期,同樣也涉及“冷戰”產生的原因。 我想,關鍵問題在於,當時美英領導人有這樣一種信心:即核壟斷將賦予他們在世界上從未有過的地位,可以使他們從別的國家,其中也包括蘇聯,爭取到這樣或者那樣的讓步。 這一點,從曼哈頓工程負責人格羅夫斯將軍對自己的任務如何理解這一點,也反映了出來:“從我開始負責這個工程之初過了兩週之後,我已經確信無疑,即俄國是我們的敵人,並且曼哈頓工程是在這個基礎上實施的。我完全不贊同國內流行的,什麼蘇聯是英勇盟友的觀點……當然,對此多次向總統做過彙報。” 那又如何?最高統帥並未宣佈不同意自己的下屬。 1943年夏天,在魁北克會議上,羅斯福與丘吉爾簽署的協議指出,原子彈是“戰後世界上決定性的因素,並且賦予掌握這個秘密的人以絕對控制力”。總統與首相承諾,“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交任何資料。 必須提到的是,魁北克會晤,是為英美蘇三國外長莫斯科會議,以及“三巨頭”首次德黑蘭會晤做準備的期間舉行的。在莫斯科,美國國務卿赫爾多次談到了美蘇戰後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幾個大國維持和平的責任。在德黑蘭,在與斯大林談話時,羅斯福總統多次指出了戰勝法西斯之後,作為維持和平,保障世界安全決定性因素的美蘇合作的重要性。所有這些,都發生在曼哈頓工程的背景下。羅斯福談論到了有義務維持全面和平的“四個警察”——美國、蘇聯、英國、中國。但是,總統卻避而不談,這四個警察之中,其中僅有兩個將擁有原子彈。 早在這個階段,華盛頓和倫敦已經採取措施,封鎖其他國家獲得裂變材料的途徑。1944年6月13日,羅斯福與丘吉爾簽署了監護宣言,其中指出,美國與英國在戰時和戰後,將合作以期建立對現有鈾以及釷的儲存的監督。接著,宣佈了兩國政府的意圖,即“在各自司法管轄地區的疆界之內,以及其他兩國政府、印度和緬甸自治政府控制之外的其他地區內,儘可能全面地監督鈾及釷礦石的供應”。 丹麥物理學家尼斯·波爾——美國原子彈的建造者之一——於1944年採取最後一次嘗試說服羅斯福總統,有必要向莫斯科通報有關製造新武器的工作。然而,9月中在自己的莊園海德園會見丘吉爾之後,羅斯福總統與英國首相一起確認不改變保密規定的決定。此外,兩位領導人得出結論,即“不能信任波爾”。1944年9月19日簽署的檔案中,最後一段寫道:“必須調查波爾教授的活動並採取措施,以免透過他發生洩漏情報,尤其是洩漏給俄國人。”至於波爾建議的實質,在這份檔案的第一段有明確的回答:“建議讓全世界(實際上是蘇聯—作者注)知道‘合金’(原子彈的代號——作者注),以簽署對‘合金’,以及使用進行國際監督的協議,是不能接受的。這件事情應該嚴格保密。” 在裡瓦迪亞,1945年2月三國領導人克里木會議期間,羅斯福曾經詢問丘吉爾,是否應該在此次會晤期間將曼哈頓工程的情況通報給斯大林。丘吉爾堅決反對,稱這種建議“有傷體面”。羅斯福再也沒有堅持。這樣,為戰後與蘇聯合作建立更加良好氣氛的最後一次機會被錯過了。 還必須補充的是,蘇聯領導人在曼哈頓工程的早期階段,就從自己的諜報人員處獲得了情報。也許,斯大林應該通報羅斯福,曼哈頓工程對他並不是秘密。應該認為,這也許會使我們的盟友困窘。但也許有可能促使他們討論對原子彈以及原子能進行共同監督的問題。 蘇聯加入對日作戰,這對美國人而言意義重大。美軍正在太平洋地區苦戰。盟軍在西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