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不得。
讀《合影》《拂雲》諸篇之後,忽而見此,是猶盛暑酷熱之時、揮汗流漿之頃,有人惠一井底涼瓜,剖而食之。得此一冰一激,受用正不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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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先樓 第一回 因逃難奼婦生兒 為全孤勸妻失節
詩云:
衲子逢人勸出家,幾人能撇眼前花?
別生東上修行法,權作西方引路車。
茹素不須離肉食,參禪何用著袈裟?
但存一粒菩提種,能使心苗長法華。
世間好善的人,不必定要披緇削髮,斷酒除葷,方才叫做佛門弟子;只要把慈悲一念,刻刻放在心頭,見了善事即行,不可當場錯過。世間善事,也有做得來的,也有做不來的:做得來的,就要全做,做不來的,也要半做。半做者,不是叫在十分之中定要做了五分,就像天平彈過地一般,方才叫做半做;只要權其輕重,揀那最要緊的做得一兩分,也就抵過一半了。
留那一半以俟將來,或者由漸而成,充滿了這一片善心,也未見得。作福之事多端,非可一言而盡,但說一事,以概其餘。
譬如斷酒除葷、吃齋把素,是佛教入門的先著。這樁善事,出家人好做,在家人難做。出家之人,終日見的都是蔬菜,魚肉不到眼前,這叫做“不見可欲,使心不亂”。在家之人,一向吃慣了嘴,看見肉食,未免流涎,即使勉強熬住,少不得喉嚨作癢,依舊要開,不如不吃的好。
我如今說個便法,全齋不容易吃,倒不如吃個半齋,還可以熬長耐久。何謂半齋?肉食之中,斷了牛、犬二件,其餘的豬、羊、鵝、鴨,就不戒也無妨。同是一般性命,為什麼單惜牛、犬?要曉得上帝好生,佛門惡殺,不能保全得到,就要權其重輕。傷了別樣生命雖然可憫,還說他於人無罪,卻也於世無功,殺而食之,就像虎豹食麋鹿,大蟲吞小蟲,還是可原之罪。至於牛、犬二物,是生人養命之原,萬姓守家之主。耕田不借牛力,五穀何由下土?守夜不賴犬功,傢俬盡為盜竊。有此大德於人,不但沒有厚報,還拿來當做仇敵,食其肉而寢其皮,這叫做負義忘恩,不但是貪圖口腹。所以宰牛屠狗之罪,更有甚於殺人;食其肉者亦不在持刀執梃之下。若能戒此二物,十分口腹之罪就可以減去五分,活得十年,只當吃了五年長素,不但可資冥福,能免陽災,即以情理推之,也不曾把無妄之災加於有功之物,就像當權柄國,不曾殺害忠良,清夜捫心,亦可以不生慚悔。
這些說話不是區區創造之言,乃出自北斗星君之口,是他親身下界吩咐一個難民,叫他廣為傳說,好勸化世人的。聽說正文,便知分曉。
這篇正文雖是樁陰騭事,卻有許多波瀾曲折,與尋常所說的因果不同。看官裡面盡有喜說風情厭聞果報的,不可被“陰騭”二字阻了興頭,置新奇小說而不看也。
明朝末年,南京池州府東流縣有個飽學秀才,但知其姓,不記其名,連他的內人也不知何氏,只好稱為舒秀才、舒娘子。
因是一樁實事,不便扭捏其名,使真事變為假事也。舒族之人極其繁衍,獨有他這一分,代代都是單傳,傳到秀才已經七世,但有祖孫父子之稱,並無兄弟手足之義,五倫之內缺少一倫:“人皆有兄弟,我獨無,”這兩句《四書》,竟做了傳家的口號。
舒秀才早年娶妻,也是個名家之女,姿容極其美豔,又且賢淑端在,長於內助,夫妻之恩愛,枕蓆之綢繆,有不可以言語形容者。做親數年,再不見懷孕,直到三十歲上才有了身。
就央通族之人替他聯名祈禱,求念人丁寡弱,若是女孕,及早變做男胎。不想生下地來,果然是個兒子,又且氣宇軒昂,眉清目秀。舒秀才見了,喜笑欲狂,連通族之人也替他慶幸不已。
獨有鄰舍人家見他生下地來不行溺死,居然領在身邊視為奇物,都在背後冷笑,說他夫妻兩口是一對痴人。這是什麼緣故?只因彼時流寇猖撅,大江南北沒有一寸安土。賊氛所到之處,遇著婦女就淫,見了孩子就殺。甚至有熬取孕婦之油為點燈搜物之具,縛嬰兒於旗竿之首為射箭打彈之標的者。所以十家懷孕九家墮胎,不肯留在腹中馴致熬油之禍;十家生兒九家溺死,不肯養在世上預為箭彈之媒。起初有孕,眾人見他不肯墮胎,就有譏誚之意;到了此時,又見種種得意之狀,就把男子目為迂儒,女人叫做黠婦,說他:“這般豔麗,遇著賊兵,豈能倖免?婦人失節,孩子哪得安生?不是死於箭頭,就是斃諸刀下,以太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