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是還未出嫁的女人,可想那些新會百姓已經到了什麼地步。
自己本意是不想這些百姓餓死,軍士們的本意雖不是太好,可他們的行為也的確給了一部分百姓活路,哪怕是很短暫的活路,很悲憤的活路,可那也是一條活路,怎麼也比活活餓死要強。
飽暖思淫。欲,飽暖思淫。欲啊。。。。。。
周士相自嘲一笑,一支被困守孤城的軍隊竟然也會產生這個現象,直讓他覺得好笑,又覺好可憐,更覺自己是不是太失敗,沒能教育好自己的手下,沒能打造一支餓死不搶糧,凍死不拆屋的人民軍隊來。也許,這才是與時代掛鉤的真正軍隊吧,才是太平軍的本質吧。
半響,周士相終是開口對宋襄公道:“好吧,我不再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是還請先生能夠主持此事,將民辦轉為官辦。”
“民辦轉為官辦?”
宋襄公一頭霧水。(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六章 軍婚
民辦轉官辦的具體措施就是由新會縣衙將城中販人勾當合法化,當然,在措詞中縣衙肯定不是人販子,廖知縣也不是**,而是實行軍婚辦法。
所謂軍婚辦法,簡而言之,即由縣衙出面將百姓家的女兒(婦人)嫁於太平軍為妻,並給予這些女子體面的身份,保障她們嫁人後不受虐待,不被轉賣。至於家中有女子嫁於太平軍的家庭則一律納入後營,享受太平軍家眷的同等待遇。家中無有女子嫁於太平軍的,則由縣衙協調後營,從太平軍公庫中撥出一些予以生活,如此雖不能讓他們吃飽,但卻也能保證他們不被餓死。
在新增口糧實際並未增長多少的情況下,宋襄公認可了這個軍婚辦法,讀書人出身的他又何嘗願意新會城中出現餓殍滿地的人間慘劇,先前的硬心腸不過受環境所逼而矣。
建立在百姓被逼無奈選擇的軍婚辦法,本質上還是剝奪了那些被“嫁”女子的幸福,但現下卻是一個最好的辦法了。宋襄公說得明確,就是太平軍不餓死這些百姓,清軍一旦破城,這些百姓的下場同樣也是個死,甚至比死都可怕,歷來清軍營中男女男的事情還少了嗎,對那些被無數禽獸按在身下糟蹋的女人而言,死亡才是她們最想要的幸福。相對那樣,軍婚可謂是天堂般的生活了。
我給不了這些百姓真正的幸福,也無法保證他們的生命,便只能給他們不那麼差的生活了。
周士相如此安慰自己。
。。。。。。。。。
軍婚的訊息經由縣衙榜文張貼公佈後,沉寂的新會城頓時熱鬧起來。前營五大營每天都有不當值的軍士興高采烈的跑到縣衙報名,然後在那些臨時衙役的帶領下去選擇他們的妻子。
後營的事情周士相干涉得少,前營卻是管得很緊,為了防止出現一些不怎麼和諧的事情,周士相下了嚴令。禁止任何已經娶妻的軍官或士兵參與買媳婦的事情當中,一旦發現則嚴懲不怠。
為了防止士兵因為娶到媳婦過於高興而丟了自己的本份,從而削弱守城力量,讓清軍撿了漏子,周士相又制定了一些章程,定下一些規矩,首要便是保證城上值守計程車兵人數不會因此減少。其他則按先前的一些辦法,不當值的軍官和士兵每三天可以和家人見面呆上半天,除此以外必須時刻留在軍營,違者重懲。
為了讓那些被逼“嫁女”的父母不那麼傷心。周士相讓廖瑞祥儘可能的把軍婚事情辦得體面些,宋襄公也從公庫撥出了一些紅布,把軍婚儀式儘可能的辦得紅火熱鬧些。
願意娶妻的軍官和士兵也一一到縣衙交納了他們娶親的費用,說是費用,實則彩禮。太平軍雖實行公庫制度,但對於戰鬥中有功將士卻有賞賜,有發銀子的,也有發糧食、布匹什麼的,因此這些娶親的將士手裡多多少少都有積蓄。便是沒有錢的也能跟同伴借到,如此一來,那些將成為岳父岳母的新會百姓自然收到了女婿的彩禮和孝敬。縣衙在這一塊可不敢剋扣,都是如實轉給。彩禮倒也不多,一律都是五兩銀子。
雖然銀子現在城中根本沒有用,不過百姓成了太平軍家眷自有他們的口糧供給,女婿在軍中也有補貼。所以對於糧食的迫切需要倒也不那麼要緊,因而明知這五兩銀子沒有用,“岳父母們”還是強作笑顏的收下了女婿的孝心。
按照民間嫁女的一應手續。縣衙出面替這些新媳婦和夫家定了婚書,白紙黑字的保證讓不少百姓安心了不少。城中可沒什麼轎子,就是有,也早被太平軍拿去燒火了,所以軍婚時,新娘們只能步行。周士相只在第一次軍婚儀式時出席一次,其餘幾次均未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