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年,國際油價持續高漲,國內市場成品油低於國際市場價格,形成價格抑制效應,海上成品油走私入境活動減少,只在環香港區域性地區,存在特定的免稅成品油走私入境現象。
走私成品油基本上以“紅油”為主,由於“紅油”在香港的價格低於其他種類的柴油,將這類油品走私入境後,經過脫色,充當一般柴油進入流通市場,獲取的利潤比其他柴油明顯要高。
近年來,在海關、公安邊防等執法部門的打擊下,走私分子將船舶進行特別改裝,利用特製暗格、夾層、沉箱或拖箱,進行走私偷運。走私分子使用偽裝、暗格藏匿對付檢查,裝卸油僅需一個油口和一個氣孔,因此油櫃可以是任何形狀,可以隱藏在船體的任何位置。
走私分子將油櫃或油艙設在船體結構深處,精心隱藏,將油口和氣孔設在隱蔽處或汙穢處,有的還設有控制抽油的機關,很難發現。個別船隻採用船底吊艙、船尾纜繩拖帶特製水下油櫃走私,可隨時砍斷拖帶纜繩,與被拖帶的水下油櫃分離,隱蔽性更強。一些走私油船,裝有往海里快速卸油的裝置,不顧海洋環境,卸油入海,毀滅走私證據。
成品油走私多采取海上接駁和轉運的方式,走私油輪備有兩套單據、發票和購銷合同,如果在轉運過程中被海關截查,則出示預先準備好的單據,將走私油冒充成國內貿易油,矇混過關。
粵港船隻利用可以使用“紅油”和進出粵港的特殊便利,以合理自用為掩護(合理自用的數量,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走私“紅油”。
走私船舶的性質複雜,重複走私現象嚴重,海上走私成品油的船舶船籍既有廣東省的,也有福建、廣西和浙江等省份的,多為非法改裝船、油船、運沙船和內河運輸船,船隻屬私人所有,船主並不經營自己的船舶,而是轉租出去,承租人聘請船員,從事走私活動。
走私時還派出“看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