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問題,我無言以對。在這個物質至上的世界裡,尋常百姓想打個官司沒那麼容易,先拋開律師費不說,辦案費、跑腿費、想討回公道就得找法官,找法官就得送錢,立案也要交錢,吃喝拉撒打點費又是一筆,他們要是有那點閒錢還打什麼官司?天大的委屈都能一咬牙忍了。
第六節
那些所謂法律援助之類的慈善行為不過只是一個欺騙世人的幌子,說得文明點是一種經營手段。我去年要是沒有離開鑫協律所,或許現在已經成為一名正兒八百的律師了,同樣可以用法律援助這幌子來為自己招攬業務,但最終我連律師都不做了。
不要為我嘆氣,其實律師是一個很齷齪的行當。走進那道門,就一輩子都在算計別人,也在被別人算計,為了保住一方利益不擇手段侵害另一方利益······我們生在這個充滿欺騙的時代裡,人人都懷抱一顆虛偽的心。如果你心懷一絲善念,那就只有等著餓死,唯有謊言才是這個世界的真理。
天恆公司的規模相當可觀,在商城裡有三十多節櫃檯,四個店鋪,主要經營數碼產品,光營業員就有一百多人,每天分兩個班次,一部分人專門負責在外邊拉業務。我銷售電腦配件,三千元一個月,這還是底薪,每天只需坐八個小時的班,完成公司指定任務之後的銷售額有百分之三十提成,完不成任務按比例扣除底薪。我仔細看了一遍勞動合同,心想以我的銷售能力,這月薪怎麼著也得在四千元以上,但簽完合同後才上了四天班我就後悔了。公司從開業到現在,六年以來根本就沒有人完成過合同上規定的銷售任務--意思就是這個任務你根本就沒法完成,但是人家先不告訴你。我都是後來才瞭解到的,用一句雲南方言來形容就是,這家公司太“雀”了。
這個“雀”字在這裡要讀“quo”的昂聲,昆明電視臺《我挨你說》這個節目裡就有一個成語叫“雀神怪鳥”,具體是什麼意思我也說不清楚,這是雲南人的“雀”玩意兒,正常人難以琢磨,反正就是太“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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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曲折而漫長的人生旅途中,每走一步都可能會遇上陷阱,自己不小心掉進去了就不能跺腳罵娘。因為這是現實,每個人都必須面對。
天恆公司規定的個人任務是月銷售量要達到十萬,身邊不乏高人,個個精通銷售技巧,人人口吐蓮花。但撐死了都只能賣出八萬元的貨,大多數人辛苦一個月下來只能拿到一千多塊錢,勞動合同上還明確規定每個月要扣除百分之十五的崗位押金。雖然這押金以後退還,但要等到合同期滿。
這樣的管理制度確實太離譜了,但還是沒有離譜到超過法律界限的地步,所以勞動局也干涉不了。我進公司後參加過一次列會,會上有人向總經理提議說:“公司的銷售任務太高了,能不能適當調整一下?”
總經理說:“當初籤勞動合同的時候你怎麼不說?現在才說有什麼用?這都是公司上面規定的,我做不了主。”
眾人紛紛抗議說:“這也太他媽黑了,合同上還說什麼三千元加百分之三十的提成呢,這有意思麼?”
總經理說:“什麼沒意思?那勞合協議就同等於法律效力的,你我都是雙向選擇,當初大家不都是衝著我們公司待遇高才籤的字嗎?怎麼現在又反悔了呢?你想想,我們這裡底薪和提成都幾乎是同行業的三倍,任務指標當然也比別的地方高咯······”,總經理說到動情處,將食指一曲,在辦公桌上敲得砰砰有聲,口吐白沫,“我敢用人格擔保,這麼高的待遇你在全市也找不出第二家!”
孃的,這麼“雀”的公司在全市確實找不出第二家了,想不罵娘都不行,但罵到天上打雷都不管用。這會開了也等於沒開,該放的屁放了還是一點味兒都沒有,公司該怎麼著還得怎麼著,你要是不想幹了可以馬上走人,合同押金也別退了。再罵一句孃的,公司裡還有一群雞不像雞,老鴇不像老鴇的*,不知道是從什麼地方拐賣過來的,每天一到公司就對我們指手畫腳,比比這個評評那個,搞得大夥兒膩歪不已。這天我問身邊一個長相幽默的哥們兒,說:“這群三八是幹什麼的?”
哥們兒一笑,說:“我們主管呀,專門管我們的,千萬別惹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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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我又是一陣膩歪,心想這他孃的什麼主管呀,幾個娘們兒能管什麼事兒?一個個濃妝豔抹,成天在商城裡撅著屁股繞來繞去,看見什麼都想插一槓子,但又插不到點子上。估計······估計,只有下班回去之後躺著讓人插了。
公司裡有三個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