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2 / 4)

上一棵靠近圍牆的樹,身子朝外一縱上了圍牆,然後憑藉慣力跳下了圍牆。隨著落地時發出的“咚”的一聲悶響,軍事基地大院內傳來公安人員和看守的驚呼,“不好,罪犯逃跑了!”“追呀,快追李萬明呀!”接著,嘈雜的緊急集合聲、警笛的吼叫聲在大院響起。李萬明不敢怠慢,拖著摔傷的腿一瘸一拐地迅速衝進農田,消失在茫茫霧海之中。

李萬明逃跑的訊息很快報告到渭南市有關部門,領導們在電話裡對華陰警方大發雷霆,嚴厲訓斥,責令“務必集中所有警力,全力進行追捕緝拿”。

很快,一支由數百名警察、武警及聯防隊員組成的追捕大隊開始行動了。一批警察趕到李萬明華縣赤水鎮江村的老家,要他八旬老母“必須馬上把罪犯交出來,不然我們就要給你定窩藏罪,連你也一塊抓起來!”見李萬明驚恐萬狀的老母實在不知李的下落,警察們便安排人在村裡守株待兔,四天之後方才撤走。

得知李萬明逃脫,渭南市移民辦鄭博主任等人對辦案不力的華陰市公安雖然又氣又急,卻又不敢吱聲,相反,他們還安撫華陰警方:逃了不要緊,抓回來就是了,費用我們會解決的——事後,李萬明才知道,當初,華陰市公安局曾以李萬明案和搜繳《工人日報》並非刑事案件、公安局缺辦案車輛、缺乏辦案經費等為由而不樂意受案,深知其意的市某領導說:抓住李萬明,搜查《工人日報》,這是當前維護庫區穩定最大的案件,缺車缺費用找市移民局撥就行了。

據渭南移民辦當時的財會人員李某透露:為抓捕李萬明和在庫區搜查《工人日報》,移民辦共給華陰市公安局撥去37萬元的“辦案經費”。

在用移民經費換取警方支援的同時,移民辦也投入不少力量“辦案”,特別是李萬明逃跑後,市移民辦馬上組織力量在單位內蹲守。一位李姓的職工至今還記得:李萬明“脫逃”的當天下午,移民辦大院裡原來那盞昏黃的路燈換成了500瓦的白熾燈,晚上,強烈的燈光把大院和通向住宿區的路照得如同白晝。他和秘書科長在辦公樓三層的一間辦公室裡關掉燈,趴在視窗專注地緊盯院內,只要李萬明一出現,他們將會在第一時間內用身後桌上的電話通報公安局前來抓捕。為防止李萬明回家後再次逃跑,市移民辦將人們日常通行的家屬樓後通道焊上鐵柵欄將其封死——這道當年抓捕李萬明時設下的封鎖線至今仍橫蠻地擋在陰森昏暗的樓道里,成了渭南市移民辦不給人方便的標誌性建築和令人難忘那段歷史的一道“風景”。

鄭博在移民辦內安排的設防和蹲守顯然多餘,當天,警方通報:“逃犯”已逃向了庫區。

根據有關線索,華陰市公安局把抓捕的主要警力集中在渭河灘和移民區,各個主要交通要道都設定了檢查站,對過往車輛和行人逐一盤查。在鄉間小道上,也投入了大量的警力進行拉網式搜查,還發動鄉、村、組幹部對一些重點移民進行了全天候的監控,防止其幫助李萬明逃脫。

警方嚴密的佈防措施將李萬明逼進了漫無邊際的渭河灘塗,他不敢搭車,不敢走大道,不敢進入村莊,只能憑藉大霧的掩護與追捕者迂徊、周旋。在野外亡命奔波十多多小時後,李萬明腳跑腫了,皮鞋跑裂了,褲子上沾滿了泥巴和草葉,腿上多處被荊棘劃破,血水滲透了他的毛褲。好幾次,李萬明差點迎面撞上警車,嚇得他連滾帶爬地鑽進路旁的蘆葦。到了後半夜,飢腸轆轆、筋疲力盡的李萬明才躲進了一朋友家,狼吞虎嚥地大吃一頓,又作了一些化裝後,終於躲過車站的哨卡,登上了北上的列車。

一天後,李萬明出現在北京的工人日報社的大門外。兩個月前到渭南採訪過李萬明的記者丁國元竟沒能將其認出。丁記者後來回憶說:“李萬明打著招呼要同我握手時,我本能地躲開了——我以為碰上了乞丐”。

第二天,“乞丐”在丁國元的陪同下走進了中紀委辦公大樓,第九監察室的負責人接待了他。看過李萬明的反映信,又向丁、李二人問過有關情況後。第九監察室負責人當即用電話通知陝西省紀委轉告陝西省公安廳:

①、對李萬明同志不能有任何虐待行為;

②、對李萬明同志的舉報行為要給予保護;

③、對李萬明同志在移民聚會之事上的調查處理必須實事求是,如無證據證明其有犯罪嫌疑,要儘快予以釋放……

李萬明回憶說:有了中紀委的指示,我放心地重新回到了渭河灘的軍事基地。從此,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公安人員既允許我自己單獨上基地的機關食堂吃飯,也允許我在軍事基地自由散步,還允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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