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3 / 4)

小說:相聲門 作者:莫莫言

起來的一種區別,是因為人的區別才分裂開來,而不是劇種本身應有的區別。

我們用比較寬廣的眼光來看,比如音樂,如果因為帕瓦羅蒂是唱歌劇的,就要把他從音樂家範疇切割出去;莎士比亞是戲劇家,湯顯祖是戲劇家,梅蘭芳也是戲劇家,他們三個難道一定要區別開來嗎?所以,我認為,相聲是戲劇的一個形式,而且是可以用很少的佈景道具,穿很簡單的服裝,以演員為核心,不以舞臺美術為核心的一個劇種,一個純喜劇形式。

相聲劇其實是為相聲多找了一個稱謂,它不是專業術語,既不是賴聲川講的,也不是我講的,是臺灣的報紙編的,因為在臺灣說到相聲,大家就會想到魏隆豪和吳兆南,認為是聽老先生說北京話,會聽不懂。相聲在臺灣有一種高度的文化含義。所以,當賴聲川1985年的首部相聲作品《那一夜,我們說相聲》上演時,媒體為了便於報道,就介紹為臺灣當代的戲劇家用相聲的形式來演繹戲劇,這樣就變成了一種習慣,相聲劇名詞隨之誕生。

內地相聲劇的出現比臺灣早了很多,我們曾做過研究,常寶 先生的相聲確實屬於相聲劇的範疇,但是在當時,他使用的名詞叫“化裝相聲”,老舍曾在他的著作裡提過這點。但“相聲劇”這個詞還是興起於臺灣。

“相聲瓦舍”是以做相聲劇為主。我們的作品實際上根本就是相聲劇,只是有些段子,看起來很像傳統相聲,但是,換了衣服就不再是那個樣子了,比如,我們先穿傳統馬褂,但一轉眼我們又會穿上古裝衣或是日本和服。我們會活用各種元素,有燈光音樂等,也可以用很多形式來表現。這都會讓觀眾覺得不只是新鮮,也很自然。但我們之間也有捧哏逗哏的說法,這種邏輯性的東西還是不能亂的,否則我們就不叫相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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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臺灣的相聲團體,並不都是以做相聲劇為主的,比如,臺北曲藝團,早先他們不太注重新作品的創作,堅持表演原汁原味的相聲,因為他們認為相聲不是戲劇而是說唱曲藝。這是因為他們的思維和整個國內的相聲思維比較像。但近兩年他們也有了變化,出了很多新段子,而且很好看。如果來臺灣想看到與內地不一樣的相聲,不客氣地說,希望大家來看看“相聲瓦舍”的作品。

創作靈感來自讀書

“相聲瓦舍”從成立之初到現在,我們的核心不會變,不管我們的作品內容是什麼,“相聲瓦舍”的定義是馮翊綱、宋少卿搭檔。其實,“相聲瓦舍”的創作重要的不是在演出的一剎那,而是在創意的過程中,人與人的合作,人與作品的碰撞,而不是人數的增加。至於演員,我們都是根據不同的戲邀請不同的人,這裡有朋友,也有師生。

我們目前平均一年兩個作品,從1997年開始算起來應該20個左右吧。我因為教書,所以認為這是對一個過去受過完整訓練的人繼續得到訓練的好方式。為了給學生講課,我需要溫習所有學過的東西,於是培養了良好的讀書習慣,這就是我靈感的來源。並不是因為某一個點子而去找資料,而是平時就和資料成為了很熟悉的朋友。這樣,創作的過程中就不會遇到瓶頸。我們每年要演100場,平均4天就有一場。現在有一個作品正在巡迴演出,叫《拆夥》。意思是馮翊綱和宋少卿要拆開,說單口相聲,在這個演出中,我們按照日本相聲的演法(日本的相聲叫做落語)表演,題材選自日本的《羅生門》和《竹林》。戲開演的第一個段子是對口的,我們的一個學生演逗哏,宋少卿演捧哏,兩個人穿著大褂,下去以後我穿著和服跪坐在臺中間的蒲團上演落語,中場休息後,宋少卿穿著一身美國牛仔,演一段美國相聲,最後馮翊綱再陪著這個學生上來,穿著大褂,再說一段相聲收尾。

還有一個作品正在排練,講的是大貪官和來到現代的恭王府,是個比較荒誕的故事,2006年5月演出。此外,我們下半年也希望來北京演出,正在積極爭取。

我們的收入大部分依靠演出,現在我們演出的情況很好,每場票都能賣完,演出的收入足以讓我們享受生活了。比如,除去自己應付的賬單和孝敬老人的錢,每年的年薪也可以出國旅遊兩次。

我們是會員制,現在大概幾萬名會員,一個演出開演之前我們就會通知會員,他們可以先來買票。這些會員是年年累積下來的。包括全臺灣的,我們以臺北為主,有些會員不能到臺北的,我們也可以過去給他們演出。臺北一年售票的情況是在40場左右,全臺灣的演出在50場或60場,所以總共會有100場演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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