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都有吧。”皮爾斯自問自答,把話題轉移到年輕英俊的議長身上,“只要對比一下就位呼聲頗高的眾議長,我們就不難猜測副總統辭職的真正原因。”
電視上切換出數張金髮俊朗的議長的照片,首張照片上英挺的白皙男子有的身著正裝,藍眸嚴肅認真,背景像是在某此聽證會上,第二張照片上他衣著休閒地騎著馬,神態輕鬆,眼神望向某點,眸中滿是溫柔的笑意;還有一張背景在國會山,議會質詢中的謝菲德在會議庭最高處講著什麼,丰神俊朗,神采飛揚。
這些照片的左下方,電視臺打上了文字說明:“眾議長謝菲德?達美萊。”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我們的眾議長都正是如日中天,年輕有為,副總統與之不可相提並論。”隨著皮爾斯的評論,年輕有為的議長英俊的大照旁,對比出現了一張白髮垂頭,垂垂老者的副總統照片,很能說明目主流的觀點。
看來,無論是權貴財閥,還是普通的民眾,物件徵著力量和強勢的青年議長,都有著某種程度的偏愛,有時候出色的外表總能給政客極大地優勢,歷任總統選舉也總是這樣。皮爾斯一邊介紹目前兩人的支援度,一邊忍不住暗想,思及此,資深電視人評論道,“副總統以身體原因辭職,看來也並非完全的官方辭令,考慮到擔任總統和副總統職權和工作內容上極大的差別,副總統的決定或許才是明智的。”事前也收到了媒體高層的暗示,皮爾斯極有傾向性的向觀眾們介紹,“高齡的副總統不是因為有傑出的政治才能,而是能夠提供財政支援和拉到保守勢力的支援,才被總統選擇成為競選搭檔,或許對他自己來說,年紀和能力的確是個問題,因此才作此選擇。”所有的美國人都知道,副總統是一個沒有任何實權的職務,每天的工作就是坐著總統專機到處玩,然後看人吵架,雖然是名義上的參議員議長,卻沒有日常的投票權,和大權在握的眾議長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眾議長若是和總統屬於不同黨派的話,那將是總統任內最大的政敵。
很不幸,謝菲德目前正是這一角色。
“現在我們的疑問是,由眾議長越過副總統,成為總統,真的沒有問題麼?小達美萊先生當選眾議長也剛不久,似乎還沒有這種先例。”皮爾斯丟擲一個論題,這也是預設的問題,他微微一笑:“這就要我們的前任法官為大家解釋一下了。”
“好的。”前任法官點頭接過話題介紹到,“根據1947年透過的總統繼任法案,總統一旦離開職務,依次遞補的順序將是美國副總統兼參議院議長、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然後才是國務卿和其他內閣部長,所以從順序上來說,副總統辭職,由眾議長遞補是符合程式的。小達美萊先生雖是中期選舉剛剛當選,但是這並非問題的關鍵,只要他並非移民後取得美國籍的人士,遞補的順位就不會跳過他,因此他正是合法的順位繼承者。”
“也就是符合法定程式了?”皮爾斯顯然在節目前有好好準備,再次針對性的提出問題,“上週開始副總統只是代行總統職權,可是現在眾議長是要繼任宣誓成為總統,這樣子沒有問題麼?”老謀深算的皮爾斯停了停,又暗示性的提示:“雖然現在是非常時期,可總統辭職和死亡這種事情也有發生過,比如水門事件和肯尼迪事件,應該有法律依據可循吧?”
前任聯邦法官顯然很上道,點頭回答:“很好的問題。我剛好想談一談肯尼迪事件,這個事件一個影響深遠的的遺產就是第25條修正案。在這個修正案之前,第二條與第一條款規定,‘在總統喪失履行前述職務的權利和責任能力時,應移交給副總統’,憲法並沒有明確指出什麼事喪失能力的情形,如果必要的情形出現,副總統應如何介入,甚至副總統是否應成為總統,還是僅僅履行這一職位的權利和責任,直到總統恢復能力。”前法官頓了頓,“你們知道,那一年肯尼迪總統遇刺了,繼任者在法律程式上,出現了模糊不清的憲法問題。其實早在1841年;約翰?泰勒在接替威廉?亨利?哈里森時,已經堅持了副總統全部繼任的權利,從而為後來的繼任問題開啟了先例。因此在肯尼迪事件之後,誕生了第25條修正案——其中第一款剛才我們已經說過——‘如遇總統被免職或死亡或辭職,副總統將成為總統’。這個問題其實剛才我們已經討論過,上週副總統的代理總統使用的是第四款的條例,隨著救援工作的結束,總統已經很大程度上被證實生還的希望已經不存在,因此國會已經傾向於適用第一條款,也就是說繼承者將直接擔任總統,如果副總統從順位上辭職的話,那麼根據1947年透過的總統繼任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