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武裝力量自然需進入貴國各疆域,這即將成事實,貴國又何必計較這幾個通商口的‘純潔’呢?” 英國公使查爾斯·;博頓勸慰地說。
“這還是有巨大區別的,借師助剿之所借兵力依協議在助剿完畢後,需逐步撤離,屬短期行為;而現在所協訂的五國兵艦駛入各口岸卻為終始條約,屬長期行為,所以我方仍強烈要求摒棄此條。”奕訴只是在作最後的爭取罷了。
“此條萬不能再作商討,如貴方仍不接受此條款,貴方所提‘借師助剿’之協議,一併作廢,我方亦將再次進入北京城。” 法國公使班塞·;弗得威脅。
奕訴親王見對方態度蠻橫強硬,已不再有商榷的餘地,掙扎很久,想到拒絕的各種可怕後果,他只得悲憤地默許答應。
此一條款得到雙方的協定,其它的細則進展就很順利了。
此後的幾天雙方除留下兩個小組商談兩個條約文字的正式格式及措辭外,其它的人都忙於整理此次談判的紀要及所最終達成的協議要點,都想早點把這些東西傳送回國,以作最後的國家裁定。
條約的簽訂只是時間問題,清廷消除此外患,現在又開始重點憂心南方的匪情了。清廷兵部有感於此次外戰的慘痛失敗,痛心於己方武器及作戰理念的落後,他們呈請恭親王奕訴儘早要求五國履行“借師助剿”協議。奕訴親王對此的感觸更深於兵部,他的心情比兵部的心情更迫切,不用兵部提醒,儘管條約還未正式生效,奕訴親王仍利用私人交情,要求五國首席談判代表從現駐天津衛及廣州城的聯軍中挑選現役的軍官幫助清廷訓練軍隊。他知道時間不等人啊!早一點訓練軍隊,早一點形成戰鬥力,就可以早一點解決南方的叛匪。由此,卻出現了世界上相當荒唐怪異的事情:雙方前不久還是恨之入骨,殺之而後快的敵人,現在卻成了朝夕相處,熱心助教的友人了。
公元1854年4月15日爆發的普魯士與奧地利之戰,普魯士軍隊9萬對17萬,以少勝多戰勝奧地利而表現出來的強大戰鬥力,強烈地震撼了西歐列國。他們知道是普魯士王國士兵手中先進的步兵武器在比爾森大決戰中取了極其關鍵的作用。於是,西歐列強開始重點蒐集、研究這種新式步兵武器,以期能製出與之具有相同效果的槍支來。其實,早在公元1852年下半年發生的北海之戰中,法國人被擊敗,驚於人民軍先進的兵器,驚於人民軍強大的戰鬥力,他們就開始研究仿製人民軍的龍族05步槍了。只是對其製作原理不甚了了,僅能細工仿製少量的樣品來。經過近一兩年的研究,他們終於突破最關鍵的模具技術,在普奧之戰發生前的第三個月形成了月產四千條的能力,他們命其為法卡步槍,程式碼為FA—54。因此,西歐列強除普魯士王國外,法蘭西帝國是第一個把這種連發槍成建制裝備到部隊的國家。隨後不久,英國,美國等國也陸續研發、量產成功,也開始大量裝備一線部隊。
之所以五國在與清廷談判時,極其爽快地答應提供給清廷十萬條歐洲現役裝備的前膛線槍,是因為歐美列強很快將裝備新研發的連發槍。而列強裝備此種槍後,被淘汰下來的前膛線槍將會成為一垃圾,現在有人願意出高價購買,他們又何樂而不為呢?
幾個月後,各國傳來的國內最高指示均同意已談定的各項條款,並各國授權各自駐華公使全權應署協議,以期生效。
公元1854年12月25日,《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美北京條約》、《中西北京條約》、《中奧北京條約》、《英國、法國、美國、西班牙、奧地利五國與大清國借師助剿協定》正式簽訂生效。
《中英北京條約》:
大清皇帝、大英君主,因視兩國情意未洽,今願重修舊好,為永保相安;是以大清國特遣恭親王奕訴,吏部尚書花沙納;大英國特派駐華公使查爾斯·;博頓;各將所奉全權大臣便宜行事之上諭互相較閱,俱屬妥當,現將會議商定條約開列如下:
一、英國駐華使節並各眷屬及各隨員可在京師長期居住,或者能隨時往來,並在北京租地租屋,僱覓伕役。
二、英國可以在通商各口設領事官。
三、英國可在除京津地區以外的任何大清國屬地傳教;凡傳基督教者,清政府應一體保護。
四、英國人可前往內地遊歷、通商
五、除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外,增開牛莊、登州、臺灣、潮州、江寧、淡水、瓊州各口及長江沿岸漢口以下各口為通商口岸。
六、允許英國商船駛入長江至長江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