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物役,摸吧的產生也是這樣的原因。酒吧街裡那些老闆因為酒水賣不出價錢,利潤越來越低,已經戲稱自己是“啤酒搬運工”;遍地開花的量販式KTV搞起了自殺式的價格戰;哪兒都看得見的超級規模洗浴中心,讓人怎麼看怎麼覺得它做正經生意肯定要完蛋;城市中心的東方紅廣場上,一年四季漫天飄揚著氣球懸掛起來的白酒廣告,好像只有酒這種東西賣得最好。為了錢,人們想出了種種匪夷所思的創意與方法,花樣翻新的同時也漏洞百出。我曾經無數次在這裡穿城而過,我曾經幻想腳下踩著的是一艘塵世之船的甲板,我呼吸著飽含汽車尾氣和塵土的空氣,去體味這城市裡的溫暖和冰冷,去觸控它的明亮與灰暗,去沉入它的爛醉與夢想、悲情和狂歡。我知道,這城市裡的每一處細節,都與我有關。哪怕我像一個正人君子一般,從未進入過摸吧那不可告人的所在,我也會像一個劫持者,用一根繩子捆綁了這座城市,走到哪兒都不能放棄。這城市裡的那些壞地方,就在身邊,就在人們口頭傳說中,就在那些日常生活的秘密中。
“這樣的城市,在白天人群鼎盛的時候,有一種苟且偷歡的氣息。夜晚或是雨雪天氣,人跡稀少,城市荒蕪起來,就有那種劫後餘生的景象。”——這是電影《孔雀》劇本里寫的話,說的倒好像就是我曾經長大成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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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世裡的城事(1)
〖1〗兄弟
莎士比亞的臺詞裡說:“今日誰與我共同浴血,他就是我的兄弟。”
做兄弟,當然不必時時準備浴血戰鬥,只要知道這裡所包含的深厚情義就夠了。浴血而死有時並不可怕,最難的其實是努力相互溫暖地活著。
我說的這對兄弟,裡面有個傻哥哥,從小瘋瘋癲癲,隨時隨地被人欺負。當弟弟的個頭長得小,卻被保護哥哥的雄心激勵得異常勇猛,只要他在,沒人敢動哥哥一指頭,他會用一切想得到的手段去惡狠狠地打上一架。有一次,他就把一枝英雄牌鋼筆扎進了一個渾小子的嘴裡。那枝鋼筆留下的藍黑墨水印漬,在那個渾小子的嘴唇上保留了很長時間,記錄著他失敗的恥辱。自那次打架事件之後,傻哥哥得到了從未有過的安全,幾乎沒有人敢惹他了。
時間過得飛快,兄弟倆跌跌撞撞地長大了。父母親都是最普通的工人,收入本來有限,卻趕上廠裡效益不好,先是母親下崗,接著是父親工傷被衝床壓斷了一條手臂提前病退。養家的重任一下子砸在弟弟一人頭上。傻哥哥不像小時那麼瘋了,卻也只會嘿嘿嘿地傻樂,基本算是個廢人。弟弟那時十六歲,哥哥大他兩歲,看起來弟弟倒更成熟老練一些。弟弟冒用哥哥的身份,以十八歲的年紀頂替父親接了班,開始了三班倒的工廠生活。弟弟眼裡有活兒,技術掌握得快,又會來事兒,成長得很快,師傅喜歡,同事親近,慢慢成了車間裡一個不可小視的人物。可是,弟弟最大的苦惱在於錢太少了,家裡三張嘴在等著供養,那年月的一點點工資哪裡夠用?
塵世裡的城事生活所迫,弟弟開始在業餘時間折騰各種小買賣。鄧麗君的甜歌流行時,他就用雙卡錄音機翻錄了大量磁帶,用一隻軍挎揹著到火車上去賣給南來北往的旅客。這小生意做得不錯,他的翻錄物件也由鄧麗君而擴充套件到一切能找得到的流行歌手。一臺雙卡錄音機已經不能滿足大量複製生產的要求,於是添置了第二臺、第三臺……他在家裡的小房間變成了一個手工作坊。若說盜版,他應該算是最早自發靠手工製作盜版磁帶發家的人了。生產、包裝、銷售一條龍,弟弟一個人忙不過來,他耐心地教會了哥哥如何操作錄音機,讓傻哥哥一門心思在家進行簡單地複製加工作業,他在外面獨闖社會。做生意讓人活絡,弟弟的心思漸漸野了起來,要做更大的生意。他從書上看來了一句話:生活的理想就是理想的生活。他的理想就是讓全家人都能搬到樓房裡去住,冬天能用上暖氣,夏天能用上電風扇,把電視換成彩色的,把蜂窩煤爐子換成煤氣罐。他的理想現在看來夠樸素,在那個年代卻奢侈。
本來,他跑火車只跑短區間的城市,後來就越跑越遠,一直跑到了廣州。那時全國流行一句話: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在廣東,他做的第一筆生意是電子錶,據說那邊的電子錶全都論斤賣,然後帶回內地就成了高科技產品,年輕人都以腕上有此物為榮。哥哥雖傻,也知道流行時尚,於是左手右手各戴兩塊電子錶,雖然各有各的時間,卻給他帶來了無窮樂趣。在傻子的世界裡,時間忽前忽後,事件若有若無,又有什麼要緊?接下來,他從廣東那邊帶外國香菸、批蛤